追缴社保有无时效限制

2024-05-08 08:35

1. 追缴社保有无时效限制

根据人社部的批复观点解读,1、2年的时效还是要适用的。2、公司未缴纳社保的持续行为超过2年,要从违法之日起补缴。3、社保部门追诉时,未缴纳的社保行为终了超过2年,那么已经超过时效。4、出于维护职工权利,对于超过时效的情形,劳动者能够提供佐证材料的,公司还是要补缴的。【摘要】
追缴社保有无时效限制【提问】
根据人社部的批复观点解读,1、2年的时效还是要适用的。2、公司未缴纳社保的持续行为超过2年,要从违法之日起补缴。3、社保部门追诉时,未缴纳的社保行为终了超过2年,那么已经超过时效。4、出于维护职工权利,对于超过时效的情形,劳动者能够提供佐证材料的,公司还是要补缴的。【回答】
你好!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回答】

追缴社保有无时效限制

2. 追缴社保有无时效限制

员工追缴社保有时效限制。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发现后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社保可以追缴2年,因为社保的追缴时效一般是两年之内。如果劳动者未在两年内举报、投诉本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费用,或者劳动部门未在两年内发现单位的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费用的违法行为,劳动部门一般就不能再进行追缴,查处。社保法2年追缴期限是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有连续违法违规行为,是从违法违规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一、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社保补缴: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4、其他相关材料。二、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3. 追缴社保有无时效限制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追缴社保有无时效限制

4. 追缴社保有无时间限制

您好,追缴社保是有时间限制的,追缴社会保险时效是在三十日内办理社保补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发现后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握手]【摘要】
追缴社保有无时间限制【提问】
你好【提问】
您好,追缴社保是有时间限制的,追缴社会保险时效是在三十日内办理社保补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发现后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握手]【回答】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回答】
公司不给我买社保,有不能告,要怎样才能要回社保。【提问】
您好,公司不给您买社保,又不能告,那您只能与公司领导协商了,也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补缴社保的。[握手]【回答】
能不能以后离职时叫公司一起补交,我要在平时留什么证据。【提问】
您好,现在公司都不给缴纳社保,您不能保证离职时公司能给您全部补缴上,要是以后离职让一起补缴,您可以保留公司发放工资记录,工资条这一类证明您在此公司工作。[握手]【回答】
在不用告壮和找领导的情况下,要用什么办法在离职让公司补交社保。【提问】
您好,在不用告壮和找领导的情况下,离职让公司补交社保您只能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其他没有强制手段。[握手]【回答】
问题补交社保有二年时效期,我去劳动仲裁,官司打不赢。【提问】
您好,补交社保有二年时效期,您去劳动仲裁,可以提供在公司工作的证明,以及没缴纳社保的证明,是很容易处理的。[握手]【回答】
重点,我超过二年公司未买社保,我去劳动仲裁能让公补交吗?【提问】
您好,超过二年公司未买社保,去劳动仲裁是能让公司补交的,既然发生,已存在事实,是可以劳动仲裁的。[握手]【回答】
温馨小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有症状,早就医。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不隐瞒、不回避,并遵医嘱留观排查。[心]【回答】

5. 追缴社保有无时间限制

员工追缴社保有年限。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发现后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摘要】
追缴社保有无时间限制【提问】
员工追缴社保有年限。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发现后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回答】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回答】

追缴社保有无时间限制

6. 员工追缴社保有年限吗

员工追缴社保有年限。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发现后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社保补缴: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4、其他相关材料。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7. 员工追缴社保有年限吗

法律分析:有规定年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如果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则员工的法定强制追缴期限为两年。用人单位如果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的,且也并未被举报或者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不会再进行查处,即超过两年的不缴纳社保的行为,是在社保部门行政权限范围之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员工追缴社保有年限吗

8. 员工追缴社保有年限吗

有规定年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如果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则员工的法定强制追缴期限为两年。用人单位如果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不会再进行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