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2024-05-05 15:30

1. 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大红花]养老保险相关规定,有新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缴费不足15年,可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长期养老待遇。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摘要】
养老保险相关规定【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大红花]养老保险相关规定,有新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缴费不足15年,可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长期养老待遇。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回答】

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2. 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即“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也就是说,只有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并且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才可享受政府发放的基础养老金,这既是政府组织引导下的农民自愿参加,又是“待遇享受”的必要条件。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认真选择试点地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二、如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和记录个人账户。
看完上文后,相信您已经清楚临时工是如何购买养老保险的吧。其实,现在我国已经没有临时工这种说法了。只要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的,那么我们都认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如果您对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3. 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我国关于养老保险的规定主要有: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4. 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我国关于养老保险的规定主要有: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5. 关于养老保险的规定

单位不给交纳养老保险金是违反规定的。详细可查阅《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第二条。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关于养老保险的规定

6. 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1、2010年10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2、具体规定如下: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养老保险条例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养老保险条例

8. 国家对养老保险的新规定

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出台,规定退休人员可在参保满10年地区领养老金,各地都不满10年在户籍地领;单位缴费可跨省转移12%;禁止退保。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单位缴费按照缴费基数12%转移,共计45个工作日办妥转移手续,同时规定参保人不得退保。
解读1 办理要花多久?

45个工作日办完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解读2 资金如何转移?

企业缴费转走12%

《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解读3 是否能够退保?

今后参保不得退

在昨日的转移接续办法中有一个信息非常重要,不得退保,它意味着,目前普遍存在农民工的“退保”现象有可能一去不复返。通知这样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那么,没有达到领取条件的怎么办,会不会其缴纳的养老金就烂在账户里取不出来了?不用担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三审,其中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者,可延续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达到退休年龄,但同时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从中可以判断的一个信号是,国家希望今后每一个人都能够通过各种方式领到养老金,真正达到“老有所养”。

解读4 农民工是否有选择?

可权衡加入哪个保险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尹志远说,目前很多农民工退休后都可能会选择返乡,只要符合条件,农民工可以自由选择享受城镇养老保险还是新农保。

对于新农保待遇要低于城保的疑问,尹志远认为,农民工可以自己权衡究竟哪一个更加有利。新农保目前在试点当中,未来还有完善的空间,对农民来说,领取上也更加便利。总之,要给农民工自由选择的权利。尹志远介绍,未来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还在讨论之中。

退休人员可在参保满10年地区领养老金

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