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定

2024-05-17 00:08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定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一个是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是指控股股东用自己持有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市场价格,按一定折扣计算後进行的一种抵押贷款,一般贷款额是该股票市场价格的50%。出现这种情况说明,控股股东需要现金流。对於二级市场来说,利好的情况是控股股东可减持的股份被锁定,市场筹码相对减少,卖压减轻。而如果这笔贷款的最终用途为上市公司提高了业绩的话,将是更大的利好。风险在於一旦市场价格下跌了50%,这批股份将被强平,形成极大抛压甚至形成踩踏。
还有一个是回购交易,是指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以市场价格买入本公司的股票,不管买入的目的,其本质就是在一定时期内减少了市场上股票的供应量,对该股票来说是利好。如果回购的部分被注销,就是减少了总股本,是长期利好。如果回购的部分有锁定期,在锁定期内的卖压也会减轻。风险在於锁定期结束後大股东会不会再度减持。
就质押式回购本身而言,只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通常这种融资的成本也较低,变现能力也较强,所以上市公司都愿意以这种方式融资。对上市公司而言谈不上是利空还是利多,因为通过融资,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增加了,现金流多了,同时出现了融资成本,所以总体而言对上市公司没有实质影响。
一、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空吗?
不属于利空,只属于中性消息,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但又不愿意把股卖出套现(注意如果控股股东的股票处于限售期内除外,原因是其股票还没有到时限上市流通交易),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用现金赎回相关股票并支付相关回购融资利息(注:这个利息在回购生效时就已经双方约定好了)。
但是如果在回购期内,相关质押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导致相关质押股票的价值达不到质押物维持最低资产价值要求时,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交易都会要求融资方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时追加,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那时质押的资金出借方是有权卖出股票变现或变更该股票的拥有权(具体要看相关回购的协定),那时候就可能会变成利空消息。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定

2. 请教——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融资方方将所持有的股票通过质押的方式,向出资方融入资金,并且约定时间返还资金然后解除质押的交易过程。回购是什么意思?上市公司和央行这两者的回购有什么区别呢?回购对股价的影响是好是坏?相信对于很多小伙伴来说,都迫切的想了解,接下来学姐就帮大家全面分析一下。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证券回购代表着和证券回购交易一样的意思,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包括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操纵现金等手段,从股票市场上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举动。公司有权将所有回购完成的股票注销。但是在大多数时候,公司会让回购股票看做“库藏股”保存,短时间内不插手交易,也不会干扰到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比如把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发行了,或是需要资金的时候将其出售了。2、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由债券“卖方”向“买方”,也就是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再次购买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就从交易发起人本身出发,凡仅是抵押出债券的,关于借入资金的交易就是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主动去将资金借出的,然后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都称作是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会主要是以下的几个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购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呢?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回购后注销:假若在股价低估的这种情况下,回购股票并且注销,这样就会造成公司总的股数减少,每一股的收入将大大提高,这样的回购后注销是利好。股票的价格假如没遭到低估就对其回购,故意的迷惑一些不知道情况的群众来抬高股价,股东的利益就会损失,这就是一种隐藏的利空。2、回购不注销:如果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并且是作为库存股不参与股份注销,之后一旦股价处于高位,派发股份用于其他。公司有嫌疑可能会自己炒自己的股票,于是不注销的意思就是利空。事实是,假若以短期的视角来看,回购股票和大资金买入股票的意思是一样的,其实这是有利于股价上涨的。三、央行正、逆回购央行回购能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有正回购,以及逆回购,算是一种货币政策。央行逆回购的结果主要在以下两点,不仅可以调节资金的流动性,还能调节利率。正回购简单来讲就是一方用一定规模的债券作为抵押,这样去融入资金的行为,且有承诺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这种方式也是央行在做公开市场操作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购策略也就可以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为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还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实质上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的情况也就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那么央行回购到底有利益还是无利益呢?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同时是在向市场投放资金,当资金进入实体企业后,就能刺激企业运转,所以会对股市利好。其次是市场上的资金增加后,那就能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这样子是可以刺激股市上涨的。2、正回购:当央行卖出逆回购时就是回笼资金,市面上的钱少了,就会导致没有多余的钱再流入股市当中,进而造成了悲观的投资情绪,使得股价下跌。所以及时的知道回购消息非常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3. 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

深证上〔2020〕303号各市场参与人:为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东股票质押风险,保障市场稳健运行,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以下简称《办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以下简称《办理指引》)等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是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出质人违约后,质权人依据业务协议的约定行使质权,由出质人将标的股票转让给质权人或者第三方的协议转让业务。二、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的办理,适用本通知;本通知未作规定的,适用《办理规则》《办理指引》的规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外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相关事项另行规定。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可以向本所提交办理申请:(一)拟转让股票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或者合并管理的补充质押股票,且拟转让股票质押登记已满12个月;(二)提交协议转让申请时,该笔交易出质人为对应上市公司持股2%以上的股东;(三)不存在《办理指引》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四、申请人申请办理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或者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的70%。五、转让双方在申请办理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前,应当及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转让双方基本情况,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二)本次转让是否违反承诺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三)本次转让是否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情况;(四)本次转让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控制权稳定的影响;(五)当事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以及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转让双方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益发生变动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或本所相关规定确定的标准的,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六、申请人申请办理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一)转让方(出质人)与质权人、受让方就质押股票协议转让签订的书面协议;(二)证券公司出具的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进入违约处置程序、拟转让股票质押登记已满12个月及相关违约处置安排的说明,并承诺已核查该协议转让符合本通知的要求,协议转让申请真实、合法、合规;(三)转让双方及质权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协议转让符合本通知的要求,协议转让申请真实、合法、合规;(四)《办理指引》等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文件。七、申请人、证券公司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要求,或者违反相关承诺的,本所将视情节轻重,根据本所相关规定对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4月17日

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

4.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和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是利好吗

那是说股东原来质押冻结的股份可以正常交易了,只能算是中性消息,因为股东现在可能大量抛售股份算是利空,但另一方面如果抛售的话股东可能先把股价抬高再进行抛售。所以公告利空利好都有可能。回购的含义是什么?上市公司回购和央行回购有什么不一样的呢?回购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急切想了解,今天我就给大家详细讲一下。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证券回购和证券回购交易二者一样,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内含有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使用现金等方法,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行为。股票在回购完成后公司可以将其注销。可是在绝大部分时候,公司都会愿意将其回购股票当做“库藏股”进行储存处理,一时半会儿不会对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进行介入。库藏股将来可以在其他地方发挥作用,例如实施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者就是需要资金的时候就会出售它。2、债券回购:意思是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一时间,利用契约方式约定了在将来的某一天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此行为就是说该笔债券由它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就从交易发起人本身出发,只要是抵押出债券的情况,关于借入资金的交易就是进行债券正回购;但凡是主动借出资金的,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这几个基本就是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原因了: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购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呢?还是需要以实际情况为标准:1、回购后注销:若是在股价低估的这类状况下,回购股票,然后注销,这种做法将使公司的总体股票数量减少,提高了每股收益,这种回购是利好。若是在没有出现股价被低估的情况下就回购股票,刻意的引导一些不明情况的群众来抬高股价,就有损股东权益,这是隐形的利空。2、回购不注销: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情况下,而且是用来作为库存股不注销股份,然后在股价高位时,派发股份用为其他用途。公司可能会被怀疑自己炒自己的股票,于是不注销的意思就是利空。自然,从短期来看,回购股票就等于大资金买入股票,这非常有利于股价的上涨。三、央行正、逆回购央行回购可以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的两种方式,正回购与逆回购都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是一种货币政策。央行逆回购的主要目标在于对市场进行以下调节,一是调节市场的资金流动性,二是调节利率。正回购: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并且还会承诺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也属于央行常用的公开市场的操作方法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就可以实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简单说就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然后还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这一交易行为,逆回购实际上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如果是到期了那么这就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那么央行回购到底有利益还是无利益呢?我们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1、逆回购:当央行用资金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所以是向市场投放资金,当资金进了实体企业后,这样就也就能刺激企业运转,所以对于股市是利好的。其次就是市场上的资金有所增加后,这样也就能够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进而就刺激股市上涨了。2、正回购:当央行卖出逆回购之时也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上流动资金变少会导致没有多余的资金流入股市,进而造成了悲观的投资情绪,刺激股价下跌。因此及时的知道回购消息是非常重要的,【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5.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业务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业务流程

6. 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的委托流程

项目  交易所  内容  单位   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   上证所  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即委托输入1000张/1000n张)*n代表自然数。   深交所  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即委托输入10张/10n张)*n代表自然数。  委托单位   张  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上证所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深交所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或其整数倍  涨跌幅限制   不设涨跌幅限制,其中深交所有效竞价范围为±100%  申报撮合方式   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即正回购方)按“买入”予以申报,融券方(即逆回购方)按“卖出”予以申报。*注此处“融资”“融券”仅代表交易方式,与“融资融券”业务无关。详细概念解释请查询质押式回购词条。  申报上限   单笔最大数量不超过上交所10万手,深交所100万张。  竞价方式   采用电脑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7. 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合法

合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一、业务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二、交易申报类型
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四)部分解除质押申报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标的证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五)违约处置申报是指发生约定情形需处置质押标的证券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向上交所提交违约处置申报,该笔交易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六)终止购回申报是指不再进行购回交易时,融出方按约定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三、交易主体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否合法

8.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好吗
不属于利空,只属于中性消息,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但又不愿意把股卖出套现(注意如果控股股东的股票处于限售期内除外,原因是其股票还没有到时限上市流通交易),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用现金赎回相关股票并支付相关回购融资利息(注:这个利息在回购生效时就已经双方约定好了)。
但是如果在回购期内,相关质押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导致相关质押股票的价值达不到质押物维持最低资产价值要求时,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交易都会要求融资方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时追加,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那时质押的资金出借方是有权卖出股票变现或变更该股票的拥有权(具体要看相关回购的协定),那时候就可能会变成利空消息。
二、质押式回购有哪些风险
1、市场风险待购回期间,若质押标的证券市值下跌,客户将面临按约定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或采取其他约定方式提高履约保障比例的风险。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处于质押状态,客户无法卖出或另作他用,客户可能承担因证券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2、利率波动风险客户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间,若因提前购回、延期购回,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金融机构炒股基准利率,导致期限利率变动,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额外的利息支出。
3、履约保障不足风险客户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间,因标的证券价格下跌等原因导致交易的履约保障不足时,客户需提前购回或补充质押;若客户无法提前购回或补充质押,则面临标的证券被违约处置的风险;且因处置结果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客户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