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交增值税吗

2024-05-16 14:58

1.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交增值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视同销售货物。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由此可见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是视同销售行为,因为贵公司是以评估价对外投资的,投资额即可认定为视同销售额,所以应对外投资额作为视同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交增值税吗

2.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需要缴税吗?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需要缴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视同销售货物。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由此可见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是视同销售行为,因为贵公司是以评估价对外投资的,投资额即可认定为视同销售额,所以应对外投资额作为视同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中国淘税网 taotax. 淘尽税海精华,网遍财会政策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虽然在购进行时没有抵扣进项税,但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的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相当于在2009年以后购时此项固定资产时,因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能抵扣进项税,放弃了进项税抵扣的权利。但是,对外投资视同销售时也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法定税率17%缴纳增值税。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需要开票吗?  对外投资,先要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及资本公积等,应该是需要进行评估报告的,然后进行资产移交清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档案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贵公司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用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投资,属于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用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投资,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固定资产折旧需要缴税吗?  从直接方面说,固定资产折旧,不需要缴税。
  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的价值转移,固定资产在使用中,其价值逐渐减少,所以要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属于成本或费用,不是收入。我国一般按照收入计征税金的。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 *** 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  投资方:借:长期投资100万,贷:固定资产100万  借:累计折旧10 贷:营业外收入10万  接受投资方:借:固定资产115万贷:累计折旧10  贷:实收资本100万  贷:资本公积5万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因此,将购入的装置用于投资,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所称资产的净值和第十九条所称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处理: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对外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发生相关税费(假定按17%税率):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结转固定资产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交增值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视同销售货物。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由此可见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是视同销售行为,因为贵公司是以评估价对外投资的,投资额即可认定为视同销售额,所以应对外投资额作为视同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接3351的问题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1、涉及的流转税,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按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档案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另外,如果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1995〕288号档案明确的三个条件,即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企业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可免予征收增值税。  2、涉及的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档案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对外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依据该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3、涉及其他税,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以固定资产投资,需要视同销售缴税吗?  属于视同销售,应当确认装置处置损益,同时确认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因为子公司并未支付对应价款,所以这部分税额也是对子公司投资。
   

3. 用固定资产投资接受投资的单位增值税怎么处理?

借:固定资产-进项
贷:实收资本(股本)
企业接受投资时,如果同时收到专用发票,则将进项税全部计入实收资本,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是对外投资,应该视同销售处理,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销项税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投资涉及的范围广泛,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身也具有过程不同等差别,为了统计和管理上的方便,人们从多个角度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分类。
按行业分类:能源项目、交通项目、原材料工业项目、装备工业项目、农业项目、林业项目、水利项目、生态和环境保护项目、商业和服务业项目、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投资

用固定资产投资接受投资的单位增值税怎么处理?

4. 公司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要开票吗?要交增值税吗?所得税要交吗

1、涉及的流转税,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按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进行税务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另外,如果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1995〕288
号文件明确的三个条件,即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企业按固
定资产进行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可免予征收增值税。
2、涉及的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对外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依据该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3、涉及其他税,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5. 关于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增值税的处理。急急急!!!

不管固定资产是自产的、委托加工的还是外购的,对外投资都属于视同销售,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是自产固定资产投资:
需要按下列顺序确定计税依据: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需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增值税税率

扩展资料基本建设指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其综合范围为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下同)的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以及虽未列入基本建设计中,但使用以前基建计划内结转投资(包括利用基建库存设备材料)在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
2、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与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扩建项目,以及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
3、国有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恢复项目和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行政单位增建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投资

关于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增值税的处理。急急急!!!

6. 固定资产车辆对外投资要交增值税吗

固定资产车辆对外投资视同同销售,需要交纳增值税。投资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受投资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认证抵扣。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7. 关于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增值税的处理。急急急!!!

不管固定资产是自产的、委托加工的还是外购的,对外投资都属于视同销售,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你是自产固定资产投资:
需要按下列顺序确定计税依据: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需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增值税税率
如果是外购的固定资产用于投资,就要区分情况:
(1)如果你的固定资产是2008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的,那么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需缴纳增值税=卖价/(1+4%)×2%
(2)如果你的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含)后购买的,那么按照正常的税率计税(13%和17%),这种情况下买入固定资产时是有进项税的
需缴纳增值税=不含税卖价×相应增值税税率
具体现在能想到的就这几种情况了,没考虑固定资产是消费税应税货物,如果是的话,你再追问吧

关于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增值税的处理。急急急!!!

8. 个人以固定资产投资如何缴税

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风险共担的,不需缴纳营业税;没有风险共担的而是取得固定收益的,按租赁业缴纳5%的营业税。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