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性质

2024-05-18 16:07

1. 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性质

社会组织联合会是公民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性质是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新时代下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有生力量,社会组织代表人士在激发社会活力、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1日,我县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该联合会是全市首个县级社会组织联合会。

将坚持以美丽的心情,去做美丽的事业,助推“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成立有利于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党委政府共同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加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自身建设,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发展壮大社会组织联合会,打造苍南社会组织改革金字招牌。

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性质

2. 怎样才能加入中华全国社团联合会?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七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常务副主席单位、副主席单位、常务委员单位、委员单位、团体会员单位)与个人会员制(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个人会员)。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民办学校的团委、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国外中国留学生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单位会员统一由中华全国社团联合会颁发单位会员证书,个人会员由中华全国社团联合会颁发个人会员证书。                                                                                     
第八条 单位会员
一、单位会员入会条件
(一)承认本会章程;
(二)单位会员须以单位名义入会;
(三)入会单位重视学生组织建设开发与管理工作;
(四)自愿入会并积极参与本会的有关工作。
(五)所在地区、高等院校有一定影响力。
二、单位会员入会手续
(一)凡欲成为本会单位会员的单位可以向秘书处提出申请,领取登记表;
(二)按照登记表的栏目认真填写后,将登记表交回秘书处,经秘书处审定批准后核发单位会员证书,即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三、单位会员权利
(一)具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推荐发展个人会员;
(三)可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对本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五)参加本会年会权利
四、单位会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 
(二)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
(三)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自觉维护本会组织形象,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四)积极推动学生组织团体工作建设与管理的研究及实践活动;
(五)按时按规定交纳单位会员会费。
第九条 个人会员
  一、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高等院校学生工作建设与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和一定的影响;
(四)从事高等院校学生工作半年以上,热心高等院校学生组织工作开发与管理且成绩突出。  二、个人会员入会手续
    凡欲成为本会会员的个人,可以向本会秘书处申请领取会员申请登记表,按照登记表的栏目认真填写后,将登记表交回秘书处,经审定批准即成为本会会员。
    个人会员入会的具体程式:
   (一)经本会会员推荐或个人自荐,并提交入会登记表;
   (二)经本会秘书处讨论通过;
   (三)由本会秘书处核发会员证书。
  三、个人会员权利
   (一)参加本会年会;
   (二)拥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评选;
   (五)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 
  四、个人会员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 
   (二)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
   (三)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并自觉维护本会组织形象,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积极投身高校学生组织管理、建设或实践活动;
   (五)主动按规定交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