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的费用有多少?

2024-05-04 14:14

1. 证券交易的费用有多少?

买进费用:佣金千分0.3到千分之3+过户费每10手收一元(沪市收,深市不收)+其他费用0-5元不等。

卖出费用:佣金千分0.3到千分之3+过户费每10手收一元(沪市收,深市不收)+其他费用0-5元不等+印花税千分之1。
佣金不足5元时,按5元收,过户费不足1元时,按1元收。
如果佣金千分之3的股票帐户,买卖一次的成本超过千分之七,如果是佣金千分之0.5的股票帐户,买卖一次的成本只有千分之2。

证券交易的费用有多少?

2. 证券交易费用

证券交易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所应支付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总和。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3. 证券交易费用


证券交易费用

4. 证券交易是怎么收费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费(及代收税费)明细表 (更新日期:2008-9-19) 收费对象 收费项目 收费标的 收费标准 备注 投资者 佣金 A股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要约收购费用参照A股收费标准。)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B股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港元 基金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 权证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 国债现货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企业债/公司债 现货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国债回购 1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1% 2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 3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 4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4% 7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 14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1% 28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28天以上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3% 其他债券 回购 1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1% 2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 3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 7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 可转债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 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不超过转让金额的0.02% 代办A股 按成交金额收取0.3% 代办B股 按成交金额收取0.4% 证券交易 经手费 A股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1475‰ 1.由深交所收取(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由交易所自行计提,不另外收取)。 2.大宗交易收费:A股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30%收取;B股、基金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50%收取;债券、债券回购大宗交易费率标准维持不变。 3.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 B股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301‰ 基金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975‰ 权证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5‰ 国债现货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 企业债/公司债 现货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 国债回购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其他债券 回购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可转债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4‰ 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 代办A股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1‰ 代办B股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13‰ 证券交易 监管费 A股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 1.代中国证监会收取 2.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 B股 基金 权证 企业债/公司债 现货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1‰ 可转债 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按转让金额双边收取0.01‰ 国债现货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1‰(从交易经手费中扣除,不另收) 代办A股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5‰ 1.代证券业协会收取 2.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 代办B股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67‰ 证券交易 印花税 A股 对出让方按成交金额的1‰征收, 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代国家税务局扣缴 B股 代办A股 代办B股 发行人 上市 初费 A股 30,000元 深交所收取 B股 30,000元 国债 免收 企业债/公司债 暂免收取 基金 30000元 权证 200,000元 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暂免收取 上市 月费 A股 5,000万股本以下500元;每增加1,000万元股本增收100元,最高限额2,500元 B股 债券 暂免收取 基金 5,000元 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暂免收取 会员 席位费 席位 60万元/个 深交所收取 交易单元费用 交易单元 1.交易单元使用费 对会员使用超出交费席位(指已交席位初费的席位)数量以外的交易单元,每年收取30000元/个的交易单元使用费。 2.流速费 对会员使用超出交费席位(指已交席位初费的席位)数量以外的流速,每年收取9600元/份的流速费。 3.流量费 每笔交易类申报(指买入、卖出、撤单申报)收取0.15元,每笔非交易类申报(指除买入、卖出、撤单以外的申报)收取0.01元。此项费用以会员为单位收取,最低收费标准为每家会员每年2万元。详细计收方法见本所《关于调整席位管理年费收费模式的通知》(深证会〔2004〕191号)。

5. 证券交易费用有哪些


证券交易费用有哪些

6. 证券交易是怎么收费的

股票交易费用: 
印花税:买入没有,卖出收取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0。 
过户费:仅限于沪市股票,深市股票没有,是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2。 
佣金:买卖都要收取,是从万分之2到万分之30都有可能。

7. 证券交易收费标准

各交易所收费标准和项目都有一些区别。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2.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2%双向收取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B股,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深圳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权证,按成交额0.0045%双向收取。A股2、3项收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4.过户费(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2‰收取。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拓展资料】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1‰进行单项收取,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变动,作为交易费用重要一部分的印花税是调节交易成本的一个常被用到的途径。

证券交易收费标准

8. 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费用

1.印花税。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4‰计收(为1‰),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2.佣金。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佣金的收费标准为:(1)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际,可浮动),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额0.15‰、0.25‰、0.5‰、1‰和1.5‰以下浮动。(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5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限),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为5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金额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动。3.过户费。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过户费为成交票面金额的1‰,起点为1元,其中0.5‰由证券经营机构交登记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债券的交易过户费。4.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