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融资的项目可以申请专项债么

2024-05-07 05:34

1. 已经融资的项目可以申请专项债么

好像不行,
1.评审要点分为前置条件和评分要点,凡项目不符合前置条件的,即视为评审不通过(实行一票否决);如符合前置条件,则按照评分要点进行评审;每项要点设置评分标准,评审人员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打分。


2.项目收益对债券本息覆盖情况、项目收入和成本的合理性、项目用地手续既是前置条件,又是评分要点。


3.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根据专家评审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各地区根据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从发行备选库中优选项目组织发行。

(二)前置条件


1.项目是否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政研君】了解更多专项债内部资料(财预〔2010〕412号)规定,“公益性项目” 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不符合本定义要求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项目自身无收益,或收入为土地出让收入50%以上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土地收入财政运营补贴超过50%以上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打捆项目中公益性项目投资额占比低于50%或发债需求超过公益性项目投资总额的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

已经融资的项目可以申请专项债么

2. 专项债项目可以委托企业实施吗?

亲亲,以下是为您查询到的信息专项债项目可以委托国资代建,代建制已经比较常见,公路项目一般都是委托代建,但一般是委托专业国企【摘要】
专项债项目可以委托企业实施吗?【提问】
亲亲,以下是为您查询到的信息专项债项目可以委托国资代建,代建制已经比较常见,公路项目一般都是委托代建,但一般是委托专业国企【回答】
一、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相关政策要求(一)专项债券概念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要求项目有收益并且具备公益性。(二)专项债券适用领域1、标准化专项债: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土储和棚改2020年可能不让申报)2、非标专项债/其他领域的专项债:交通基础设施(铁路、收费公路、机场(不含通用机场)、水运、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能源(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农村电网改造设计及城市配电网))农林水利 (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环保(城乡污水处理项目)社会事业(卫生健康、教育事业、文化旅游、其他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水、热、气))、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探索重大战略区域专项债(“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战略区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和配套设施改造项目)3、专项债作为资本金的应用领域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10个领域。以省份为单位,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券规模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5%,具体以实际情况而定。(三)非标债申报流程1、项目立项阶段项目实施主体委托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主体去审批局/发改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实施主体委托工程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机构去规划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项目实施主体去国土局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若需办理稳评、能评,则需项目实施机构办理项目相关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机构申请发改/审批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发改/审批部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机构环保局办理环评批复意见2、项目申报阶段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含资金平衡方案)项目实施机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编制财务评估报告(或者有咨询公司牵头协调会所出具报告)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律师事务所编制法律意见书(或者有咨询公司牵头协调律所出具报告)项目实施机构将项目填报发改重大项目库项【回答】

3. 专项债发行条件

专项债发行条件要求:发行期限:期限可以是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发现规模:7年和10年期;发行时间:原则上不与记账式国债、政府一般债券同时间段发行;发行类型:政府专项债券的类型应该为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形式;发行方式:单一期次的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超过5亿元,需要通过招标的形式发行。发行利率:应该在同期记账式国债平均收益率之上;偿还方式:以单项政府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拓展资料: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和一般债券(普通债券)的区别是:前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经国务院批准并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财政部于2020年4月底提前下达第三批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万亿元,各地已启动发行准备工作。加上前两批提前下达的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8480亿元,新增债券提前下达额度已达28480亿元。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专项债将在5月份迎来发行高峰,要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2020年5月12日,广东成功发行专项债券712亿元,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地方公共卫生和防疫体系建设等。一般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弥补一般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地方债券,可缓解地方政府临时资金紧张;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必须要严格按照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文件的约定使用,需要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安排使用,推动在建项目早见成效,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确保安全质量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专项债发行条件

4. 专项债发行条件

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如下:
 
 1、发行期限:期限可以是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
 
 2、发现规模:7年和10年期的债券发行规模,不可以超过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50%;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不允许超过国务院确定的本地区专项债券规模。
 
 3、发行时间:原则上不与记账式国债、政府一般债券同时间段发行,不同地区相同期限的政府专项债券不能在同时间段发行。
 
 4、发行类型:政府专项债券的类型应该为记账式固定 利率 付息形式。
 
 5、发行方式:单一期次的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超过5亿元,需要通过招标的形式发行。
 
 6、发行利率:应该在同期记账式国债平均 收益 率之上。
 
 7、偿还方式:以单项政府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本金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利息必须是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偿还。

5. 专项债发行条件

   
  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如下:
  1、发行期限:期限可以是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
  2、发现规模:7年和10年期的债券发行规模,不可以超过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50%;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不允许超过国务院确定的本地区专项债券规模。
  3、发行时间:原则上不与记账式国债、政府一般债券同时间段发行,不同地区相同期限的政府专项债券不能在同时间段发行。
  4、发行类型:政府专项债券的类型应该为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形式。
  5、发行方式:单一期次的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超过5亿元,需要通过招标的形式发行。
  6、发行利率:应该在同期记账式国债平均收益率之上。
  7、偿还方式:以单项政府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本金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利息必须是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偿还。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区别: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专项债发行条件

6.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是什么?

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
1、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停车场、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能源项目,如天然气管道和天然气储存设施农业、林业、水利、城市污水处理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职业教育和照顾孩子、健康、养老金和其他服务民生,冷链物流设施、热、天然气等市政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
2、专项债券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债务置换和可充分商业化的工业项目。

7. 为何要发行专项债券?

专项债券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和一般债券(普通债券)的区别是:前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

分类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最新部署
经国务院批准并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财政部于2020年4月底提前下达第三批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万亿元,各地已启动发行准备工作。加上前两批提前下达的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8480亿元,新增债券提前下达额度已达28480亿元。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专项债将在5月份迎来发行高峰,要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
2020年5月12日,广东成功发行专项债券712亿元,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地方公共卫生和防疫体系建设等。

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简介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发行情况
2020年,截至3月31日,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08万亿元,占新增额度84%;发行规模同比增长63%,预计约提前2.5个月完成既定发行任务。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实际用于项目8255亿元,占发行额的77%。整体上发行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进一步提前,有利于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及早发挥作用,对冲疫情影响。

为何要发行专项债券?

8. 专项债券具体是怎样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和一般债券(普通债券)的区别是。前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一、专项债券的分类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分为普通专项债券与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普通专项债券用途包括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项目、公益性事业发展项目、脱贫攻坚等,仅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直接对应项目资产和收益,实现项目收益融资自求平衡。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将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鼓励地方创新和丰富债券品种,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优先在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公立医院、公立高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
二、专项债券的优势
(1)成本相对较低。2018年专项债平均发行利率为3.89%,较银行贷款与政府融资平台等融资途径有明显成本优势。
(2)税收优惠对投资者有吸引力。按照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我国除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外,大多利息收入均征收所得税,因此专项债券免税规定增加了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3)专项债尤其是项目收益专项债要求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款专用,能够保障重点领域公益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运作规范透明,益于防范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