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是什么意思?

2024-05-09 08:54

1. 预付是什么意思?

“预付消费”也叫提前消费,是指顾客预先向商家交付一定额度消费金额就可以类似整存零取的方式享受到服务,有时还可以获得商家承诺的额外优惠。

预付是什么意思?

2. 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
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
预付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3. 什么是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Advances to suppliers),包括预付货款和预付工程款等,通常属于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与应收账款都属于公司的债权,但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应收账款是公司应收的销货款,通常是用货币清偿的,而预付账款是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购货款或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和材料款,通常是用商品、劳务或完工工程来清偿的。因此,二者应当分别设置科目。
以后收到预购的材料、商品或完工工程时,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补付的货款,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作方向相反的分录。
预付货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借方。预付货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货品再转销。
预付款项是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款项”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什么是预付款项?

4. 合同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合同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 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5. 预付款什么意思

1.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
2.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
3.预付款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预付款什么意思

6. 预付款什么意思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预付款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 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7. 预付款什么意思

您好,预付款的特点如下: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是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的;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的话仍属清偿;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心]【摘要】
预付款什么意思【提问】
您好,预付款的意思是在合同签订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预先向另一方所支付的部分款项,其特点在于预付款的支付行为无数额限制且具有一定的承诺作用,同时也是一项无双向或单向担保效力的清偿行为。[握手]【回答】
您好,预付款的特点如下: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是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的;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的话仍属清偿;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心]【回答】

预付款什么意思

8. 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预付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预付款与定金不同,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定金虽然也有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时,还可以起到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没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一、二手房购房定金纠纷怎么预防
1、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比如“买方缴纳卖方(或中介公司)1万元,属于预付款,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此款全部退还买方”。按照法律规定,预付款与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合同没有签成,预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则不同,如果一方单方悔约,不想买房了,则定金不退。有时并非买方不想买房了,而是没有证据证明;
2、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交纳定金并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
3、如果交定金,控制在一千元以下,这样做一是表明诚意,二是一旦有纠纷,定金退不回来这样损失会小;
4、如果交了定金,写明一定时间之内(比如30天),买卖双方或者买卖双方与中介方没有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定金交给谁谁退还;
5、签订定金协议前一定据理力争,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写入协议或合同;
6、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签订认购协议。因为相对于定金协议来说,二手房的认购协议比较好改,只要购房人坚持基本都能成功。因为中介公司有几千元利润也想赚,不想让这笔钱跑掉,因此会在协议的内容上让步。购房人正可以抓住中介公司想赚钱的弱点,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