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退伍军人补发

2024-05-04 17:05

1. 全国退伍军人补发

1.全国退伍军人补发《退伍证》系退伍军人退伍时由服役部队发放,《退伍证》丢失后,无法补办。如果需要证明自己的退伍身份,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到人武部查调档案,如确有记录,可依据退伍档案出具退伍书面证明。 2.因《退伍证》是证明本人在部队服役的重要凭证,有编号又有身份证明,且为终身一次性发放,遗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为证明这段经历,可以立即找到原服役部队政治部门开出一张书面证明,或在自己的档案中查询并复印出有关凭证,加盖公章后有同等效力 。 拓展资料:1.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 第十三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2.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3.因“退伍证”是证明本人在部队服役的重要凭证,有编号又有身份证明,且为终身一次性发放,遗失后是不太好补办的。为证明这段经历,可以立即找到原服役部队政治部门开出一张书面证明,或在自己的档案中查询并复印出有关凭证,加盖公章后有同等效力 。 另外“退伍证”是仅仅是在退役后一段时间里为了就业有点作用,几年以后就是一本纪念藏品,如果不是为了以上目的的,也没有必要进行补办。因为在全国联网的公安部门户籍资料(手持式仪器)就能读出已经“服役”的明确资料。

全国退伍军人补发

2. 军人退伍证可补发吗

《退伍证》系退伍军人退伍时由服役部队发放,《退伍证》丢失后,无法补办。如果需要证明自己的退伍身份,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到人武部查调档案,如确有记录,可依据退伍档案出具退伍书面证明。 
因《退伍证》是证明本人在部队服役的重要凭证,有编号又有身份证明,且为终身一次性发放,遗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为证明这段经历,可以立即找到原服役部队政治部门开出一张书面证明,或在自己的档案中查询并复印出有关凭证,加盖公章后有同等效力 。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
第十三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退伍证丢失,不知如何补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3. 军人退伍证可补发吗

《退伍证》系退伍军人退伍时由服役部队发放,《退伍证》丢失后,无法补办。如果需要证明自己的退伍身份,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到人武部查调档案,如确有记录,可依据退伍档案出具退伍书面证明。 
因《退伍证》是证明本人在部队服役的重要凭证,有编号又有身份证明,且为终身一次性发放,遗失后是不能补办的。为证明这段经历,可以立即找到原服役部队政治部门开出一张书面证明,或在自己的档案中查询并复印出有关凭证,加盖公章后有同等效力。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
第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四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退伍证丢失,不知如何补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军人退伍证可补发吗

4. 军人退伍证可补发吗

《退伍证》系退伍军人退伍时所服役部队发放,《退伍证》丢失后,无法补办。
如果需要证明自己的退伍身份,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到退伍档案保存地民政局档案部门查吊档案,如确有记录,民政局会可依据退伍档案出具退伍书面证明。
因“退伍证”是证明本人在部队服役的重要凭证,有编号又有身份证明,且为终身一次性发放,遗失后是不太好补办的。为证明这段经历,可以立即找到原服役部队政治部门开出一张书面证明,或在自己的档案中查询并复印出有关凭证,加盖公章后有同等效力 。
另外“退伍证”是仅仅是在退役后一段时间里为了就业有点作用,几年以后就是一本纪念藏品,如果不是为了以上目的的,也没有必要进行补办。因为在全国联网的公安部门户籍资料(手持式仪器)就能读出已经“服役”的明确资料。

5. 民政局退伍军人补评残公示后到发证需多长时间

户籍地县市区级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于退伍军人补评残公示后,到发证最少就是两个月、最多需要六个月时间。由于户籍地县市区级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及的残疾军人相关事务有:当年退役残疾军人残疾等级的再鉴定、残疾军人旧伤加剧的调整等级、从军档案具有记载相关内容(因战、因公负伤品、带病回乡军人,涉核经历等)的接受申请和审核的职责义务,补评残申请的战友经过鉴定残疾等级的结论,需要在经常居住地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才能上报地市级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然后有地市级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到省市区级民政厅(局)批准。由此省市区级民政厅(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对于零零碎碎的上报,实行的是一年两次集中审批的,大部分省市区级民政厅(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集中批准时间是每年的四月(距离当年退役残疾军人再鉴定六个月)和十月,批准后就会立即下发批准文件,下发至户籍地县市区级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具有地方编号(新编号)《残疾军人证》,这过程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所以对于提问的补评残战友而言,领取新《残疾军人证》就在每一年的五月、十一月了。

民政局退伍军人补评残公示后到发证需多长时间

6. 全国退伍军人补发工资

一、退伍军人补贴2021年新政策
(一)士官退伍补贴费用

1.复员补贴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贴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补贴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生活补贴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补贴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
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义务兵退伍补贴费用
1.退伍补贴
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离队津贴
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3.伙食补贴
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4.返乡补贴
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5.医疗补助
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7. 全国退伍军人补发工资

法律分析: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2.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3.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4.优待养老金。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全国退伍军人补发工资

8. 全国退伍军人补发工资

退伍军人补助政策,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民政局启动了部分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的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工作。
对部分符合条件的退役老兵,从2016年1月起,义务兵役每年每人每月给予15元生活补助。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在原有的补助基础之上,增加了对一些老年退伍军人的补助。
最新津补贴政策没有出台之前,退伍军人可以领取到的生活补助费,主要包括一次性退役金,离队津贴,伤残补助金等。
在此基础之上,年满60周岁的退伍老军人,可以享受到国家每个月15元的生活补助。
第五条  志愿兵退出现役后,由国家负责安置工作。
年满五十五岁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干部退休办法,办理退休手续。
志愿兵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待遇和退出现役后的安置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
二、国发(1978)223号: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待遇的规定;第一条、志愿兵的政治待遇,如听报告、看文件、发书刊等,可按排职干部待遇。
第七条、志愿兵的困难救济,福利待遇,伤、残优待和牺牲、病故后的抚恤,均按干部的有关待遇办法执行。
第八条、志愿兵经组织批准退出现役转业的,本人要求复员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符合退休条件退休的,分别办理转业、复员、退休手续,并按干部的有关待遇发给各种补助费。
粮食定量和被装发放,均按干部的有关标准执行。
说明:从两个方面说明按干部带待遇(1)政治上(2)生活上 三、民发(1978)11号:民政部关于部队士兵提拔为干部或者改为志愿兵后是否继续保留其自留地问题的批复; 义务兵提拔为干部或者改为志愿兵后,他们已经成为职业军人,没有必要继续保留其自留地。
说明:从两个方面说明按干部待遇(1)从提干或改为志愿兵后的工作性质定义上:职业军人(2)执行政策:收回自留地 四、民政部〔1979〕民优字第22号关于部队志愿兵的家属如何优待问题的通知 “部队义务兵战士改为志愿兵的,他们已享受工资待遇,因此他们的家属可与部队干部的家属同样对待,不应再享受部队义务兵战士家属的优待。
” 说明:在对得家属的政策上和干部一样 五、国发(1983)16号文件;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原则上转业回原籍,由县报请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安置。
转业的志愿兵安置工作后,安置单位相应增加的劳动指标,应列入国家当年下达的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计划。
安置在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身份。
在安置转业志愿兵时,应尽量按专业技术对口分配。
其工资级别评定,军龄(入伍前有工龄的应加入伍前工龄)满八年不满十五年的定三级工;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定四级工;满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级工。
说明:我们转业有指标,有身份 六、参务(1983)243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转业志愿兵,“安排在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保留其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
”如工作需要,可在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进行调动。
第五条、转业志愿兵,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和本人专业、特长,确定分配系统或单位。
所需劳动指标,由民政部提出,交劳动人事部列入国家当年下达的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计划内,并保证落实。
县(市)安置部门,也可先安置,后结算,妥善安置。
志愿兵退出现役的经费计算,其与干部职级比照可按:一级志愿兵按军队干部二十三级正排职,二级志愿兵按二十二级副连职,三级志愿兵按二十一级正连职,四级(含)以上志愿兵按二十级副营职。
说明:(1)再一次说明我们有指标有身份(2)再一次说明我们和干部在待遇上的可比性 七、 《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1992年冬季志愿兵转业安置工作的通知》:一九七八年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以来,部队基层有76种干部职务陆续改为志愿兵担任。
他们在部队政治思想、专业技术、作战训练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发挥着同基层干部一样的骨干作用。
……逐步参照转业干部安置的有关办法,调整有关政策。
说明:(1)我们担任的是干部曾经担任的职位,发挥着干部作用(2)在安置上和干部有可比性 八、国务院 中央军委第608号文件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