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部门归谁管

2024-05-05 06:22

1. 住房公积金部门归谁管

  住房公积金部门归当地人民政府管。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部门归谁管

2. 社保和公积金归哪个部门管

社保公积金是属于人事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劳动者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是财务部门管理本单位职工的社保缴纳,社保包括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一、私立学校有五险一金吗
私立学校需要缴纳五险一金的。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五险一金的作用为: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6、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企业和劳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条件可以提取,也可以再购买商品房时享受更低的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劳动者经济负担。
二、四险都是哪五险
四险一金即社保与住房公积金,其中四险包括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一金即为住房公积金。相比较法律规定五险一金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四险一金相对五险一金而言,少了生育保险。四险一金就是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三、五保一金是指什么
5保1金指的是:
1、5保1金又叫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2、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4、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5、“五险一金”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作用如下: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生病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残疾失业保险的,失业时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4.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生育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用于房屋相关用途。
6.参加工伤保险的受到工伤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3. 住房公积金归哪个部门管理?

住房公积金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住房公积金隶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与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主要有什么用途1、买房。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如果有购房需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利率低很多,可以为购房者省下不少贷款利息费用。另外如果购房者办理的是商业贷款购房,那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息;2、建造、翻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果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修自有住房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3、租房。如果公积金缴存人目前是租房居住,住房租金超出了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就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于租房;4、用于日常生活开支。职工如果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那么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日常开支;5、销户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如果退休、离休或出国定居等,只要满足公积金销户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归哪个部门管理?

4. 住房公积金属于哪个部门管?

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要了解自己的公积金的话可以自己查询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5. 住房公积金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住房公积金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住房公积金隶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与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6. 住房公积金归哪个部门管理

一、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多久可以取1、住房公积金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住房公积金隶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与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住房公积金主要有什么用途1、买房。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如果有购房需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利率低很多,可以为购房者省下不少贷款利息费用。另外如果购房者办理的是商业贷款购房,那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息;2、建造、翻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果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修自有住房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3、租房。如果公积金缴存人目前是租房居住,住房租金超出了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就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于租房;4、用于日常生活开支。职工如果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那么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日常开支;5、销户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如果退休、离休或出国定居等,只要满足公积金销户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7. 社保公积金是属于什么公司哪个部门主管

社保、公积金属于用人单位人事部和财务部管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缴纳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公积金是属于什么公司哪个部门主管

8. 住房公积金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