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有哪些部门

2024-05-16 15:09

1. 民政局有哪些部门

1、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是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草拟规范性文件等。
2、社救科
社救科的主要职能就是负责全市或全县的抗灾救灾工作。比如救灾物资的申请、接受、调配等等。指导、监督全县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订全县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3、优抚安置科
组织协调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和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实施本省优抚办法和标准,负责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科
负责起草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设在本县的社团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等。
5、老龄办
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向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等。
民政局上班的时间正常,是属于早上8:30到下午5:30的样子。不过具体的时间标准根据不同的地方的情况会有所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可能会6:00下班,有些可能5点就下班了。
一、工商局的职能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局有哪些部门

2. 请问:民政局 管下都有那些部门

民政局内设机构是:计财科、社会事务科、民间组织科、优抚科、社救科、办公室;外设机构是:老龄办、福利企业办、婚姻登记处、烈士管理处、干休所、光荣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殡仪馆。

3. 民政局属哪个部门管?

  民政局由上一级民政局或省级民政厅管辖,而省级民政厅则由国家民政部管辖。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民政局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
  (五)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七)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
  (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十)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四) 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局属哪个部门管?

4. 民政局管什么

  你的这个问题首先不应该咨询民政局,而应该咨询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如果是农村,可以先咨询乡政府办理民政工作的科室。只有在这些基层单位咨询过后,才能得到你所在地具体办理这件事情的可靠讯息。

  一下是民政局的职能说明: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
  主 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毒烈士 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评定的审核报 批工作。
  (三)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军队复员干部 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 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 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军供站的工 作。
  (四)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发布灾情,拨放救灾款 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 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农村救灾合作保险, 开展减灾活动。
  (五)负责社会救济工作,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 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 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组织救济工作;负责符合社会救 济条件的失业救济期满尚未再就业职工的救济工作;负责 扶贫工作。
  (六)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指导和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和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 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八)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 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 保护政策,指导社会福利生产,审批和管理城乡社会福利 企业。
  (九)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 设,开展村民、居民自治活动。
  (十)拟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市、区、乡镇、街道 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 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 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划、设立管理等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社团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 市性社团组织和涉外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县 (市)、区社团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殡葬和 公墓事业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 、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指 导和监督有奖募捐福利基金的使用。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政府哪个部门管民政局?

民政局由上一级民政局或省级民政厅管辖,而省级民政厅则由国家民政部管辖。
  民政局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政府哪个部门管民政局?

6. 民政局有几个部门

法律分析:有办公室,社救科,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和老龄办。
法律依据:《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三条 民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职能转变。民政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7. 民政部门有哪些

法律分析: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社会工作司)、社会救助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区划地名司、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社会事务司、规划财务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法律依据:《民政部工作规则》
第二条 民政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民为本”,正确履行职能,努力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和廉洁的政府部门。
第三条 民政部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四条 民政部机关要发扬民政部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和“勤政为民,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甘于奉献”的部风,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坚持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努力构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民政部门有哪些

8. 民政局包括哪些部门

法律分析:有办公室,社救科,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和老龄办。
法律依据:《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三条 民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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