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2024-05-16 01:39

1.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1.关于出资形式:股东应选择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2.全体股东货币出资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股东的非货币出资应依法评估、作价、并转让财产所有权;
4.股东应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的形式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股东的出资方式,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的形式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股东的出资方式,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的形式包括

4.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的形式包括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我国新《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规定有两个方面的特点:1、出资方式采用了立法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规定。2、列举的方式可分为货币、非货币出资两种。非货币出资也可称为现物出资。新《公司法》修正了原公司法对出资方式规定的不足,既增加了列举的可以出资的形式,同时采取了概括的方式将其他现在或将来可以作为非货币出资但没有被列举出来的形式包括在内,并通过但书的方式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排除在外。出资方式是指合资各方以何种方式出资入股。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1、货币出资2、实物出资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5、劳务和信用出资。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6.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的形式包括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股东认缴出资方式的规定是什么呢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二、股东认缴出资需具备哪些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三、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具体包括哪些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具体如下:
1、用货币进行出资;
2、用实物进行评估作价出资;
3、用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作价出资;
4、用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作价出资;
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2008年10月自学考试《公司法》真题简答题第1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校名师权威解析: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注:在教材第3章50页)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8. (2)A公司股东出资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一、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
虚报注册资本而成立的空壳公司,在其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完全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进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虚报注册资本侵犯了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二、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货币财产
虚假出资侵犯的是公司的出资制度。《公司法》规定,公司实行资本确定制,即公司的注册资本法定、必须充足、维持,公司股东应按期缴足出资或股款,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后,才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变更登记也可能发生股东虚假出资行为,特别是由股东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时。
三、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
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欺骗了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剥夺。抽逃出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并具有明显的欺诈性,属持续性违法行为,违法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登记违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摘要】
(2)A公司股东出资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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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
虚报注册资本而成立的空壳公司,在其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完全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进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虚报注册资本侵犯了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二、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货币财产
虚假出资侵犯的是公司的出资制度。《公司法》规定,公司实行资本确定制,即公司的注册资本法定、必须充足、维持,公司股东应按期缴足出资或股款,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后,才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变更登记也可能发生股东虚假出资行为,特别是由股东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时。
三、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
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欺骗了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剥夺。抽逃出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并具有明显的欺诈性,属持续性违法行为,违法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登记违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回答】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简称“A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30%、20%、45%、5%,其中丙仅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为张某。A公司在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如下:(1)A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货币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以一项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丙以一套房屋作价45万元出资,丁以劳务作价5万元出资。(2)股东享有均等表决权。A公司在生产经营过和#中,因资金需要,向B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到期后,A公司无力清偿借款。B银行经过调查发现如下情况:(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出资的机器设备值5万元;(2)丙出资时,房屋实际价额为30万元,明显低于章程约定的45万元。B银行要求甲、丙对A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甲以出资时机器价值符合章程规定为由拒绝,股东丙则以自己仅为名义股东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提问】
请认真阅读以上的内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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