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农村养老保险

2024-05-18 15:28

1. 河南的农村养老保险

我省21个县(市、区)试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老人不缴费每月可领养老金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14日讯大河网-大河报报道:今后,我省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不用缴费,每月就能领到养老金。昨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通许县、偃师市、荥阳市等21个县(市、区)列入首批新农保试点,明年春节前,试点县(市、区)农村60岁以上老人将领到首笔养老金。政府每年每人补贴30元12月11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规定,新农保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按年缴费,目前暂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由农村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参保人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具体补贴办法由当地制定。为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我省确定,省、市两级财政对农村居民缴费给予每年不低于30元的补贴。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0元,都计入个人账户,作为将来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数。新农保待遇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以中央财政补贴为主,中央财政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我省要求试点县(市、区)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以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实施意见》要求,试点县(市、区)为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地区对烈士遗属、领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户父母参保缴费可给予适当补贴。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60周岁以上老人可领养老金此次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我省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为了体现国家要求的新农保制度的普惠性,使得经济相对比较困难的老人能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基本保障,对于国家新农保试点启动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不设置补缴“门槛”,参保后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此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计发系数相同)。139是国家根据目前我国老人平均寿命计算出的系数,按照这个标准支付,基本可实现终身支付所需资金的平衡。老农保并入新农保我省《实施意见》下发之前,已有部分省辖市试点了农村养老保险,那么,老农保如何与新农保进行衔接呢?对于开展老农保工作的地区,要彻底解决老农保基金债权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新农保参保人员因身份发生转变或户籍变更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可随人全部转移;无法转移的暂时保留其个人账户,待条件成熟后再转移。1000多万农民将受益此次,我省确定通许县、偃师市、荥阳市等21个县(市、区)列入首批新农保试点。据初步测算,这21个县(市、区)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后,将有1000多万名群众受益。试点县(市、区)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有望在明年春节前领到第一笔养老金。据统计,中央财政每年对我省试点县(市、区)60周岁以上农民补贴约8.7亿元,省、市、县三级财政对农民补贴约3亿元;试点县(市、区)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增加六七百元的收入。新农保首批试点县(市、区)开封市通许县洛阳市偃师市平顶山市鲁山县安阳市内黄县鹤壁市淇县新乡市辉县市焦作市修武县濮阳市清丰县许昌市长葛市漯河市郾城区三门峡市卢氏县南阳市社旗县商丘市虞城县信阳市罗山县周口市扶沟县驻马店市平舆县郑州市荥阳市济源市南阳市淅川县商丘市梁园区南阳市西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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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的农村养老保险

2. 河南省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豫政 〔2009〕94号)政策,农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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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河南省农民缴养老保险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豫政 〔2009〕94号)政策,农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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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民缴养老保险政策

4. 河南农民养老金如何缴纳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可以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跨省就业,有多少养老金可以带走?在省内多处地方打工,养老保险关系怎样转移?农民工不能再办退保手续,以后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多地打工,退休后到哪领养老金……针对此项新政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就做出了详细规定。
记者李红实习生张想铃
打工烦恼换一个城市就得退一次保
在银行里边存了钱,跨省之后却无法支取,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而之前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就处于这样的窘境之中。
今年40多岁的王岩,老家在信阳潢川县,他在广州、上海、郑州、南京都做过厨师,一直希望把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固定在一个地方,但由于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行政区划为边界,采取个人缴费加地方统筹的方式,地方统筹的养老保险金归当地所有参保人共有,所以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时,不能转走企业缴纳的那部分资金。为此,每一次流动到别的地方打工时,王岩都只能选择退保,他的养老保险也一次又一次归零。
“比如我在南京打工三年,退保只能拿到个人账户上的4000多元,单位帮我缴的1万多元就拿不到了,而且退休后,也无法享受这3年的养老保险待遇。但是我到别的地方打工,不可能每月回来缴费,不退保,这4000元也没了。”王岩说。
正是这样的转移障碍,造成了每年年底,南方一些打工者聚集的城市出现大规模的退保潮。
而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程序和转移资金量,这使王岩再次看到了希望,“养老保险这个‘地方粮票’,现在终于可以在全国‘通存通兑’了”。
更令人兴奋的是,我省刚刚又出台具体《办法》,明确了跨省流动和省内流动人员怎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
实施对象跨省、省内跨市县人员都能办理
我省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都可以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既包括跨省流动人员,也包括省内跨市、县(区)流动人员。
近年来,许多老年人退休后到子女所在的异地生活,他们的养老保险关系能否转移呢?此次规定,已经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能再转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老年人去异地生活后,可直接从银行领取。
不论参保者流动到哪就业,在原来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就可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到新参保地。最后,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领取养老金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能再办理退保手续,简单来说,就是“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转移条件哪些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中,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到我省就业参保的,从我省流动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在省内跨省辖市流动就业,这3类参保人员都要在新参保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流动到非户籍地的参保人员,不再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新就业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待其转出我省或达到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其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各省辖市范围内部流动就业参保的,在新参保地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不受此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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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外出打工者不办转移手续大家注意到,《办法》对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特别对非其户籍所在地的“4050”人员做了限制。省人保厅养老保险处处长王曙辉介绍,这是因为,个人可以选择最后参保地作为退休地领取养老金,为了避免参保人员最后都集中到中心城市而对年龄做了限制,均衡社会负担。“另一方面,转回到户籍所在地并不受这个年龄限制。只要是河南户籍人员,即使是59岁零1个月,也可以从外省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我省。同样,一名开封户籍人员,从郑州转回开封时,也不受这个年龄限制。”
临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我省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省辖市流动就业时,不转移临时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就业地建立新的临时缴费账户,待其再次流动就业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为其建有临时缴费账户的经办机构分别将其临时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待遇领取地。”王曙辉说。
组织调动人员不受“4050”年龄限制还有一部分参保者是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而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他们将不受“4050”年龄规定限制,可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因单位重组、拆分、搬迁等原因造成养老保险关系整体转移的,也不受“4050”年龄规定限制。
个体户要在工商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
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要在工商注册地或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参保缴费。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已经参加过养老保险的,可在原参保地继续参保缴费,也可以在工商注册地或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参保缴费后,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
出生时间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对参保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两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资金转移12%的单位缴费也一起转移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小部分留给转出地,可以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那么我省具体怎样转移呢?
省辖市内不转资金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各省辖市范围内部流动就业,在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只转移相关参保缴费信息,不转移资金。
跨省或跨省辖市,个人账户储存额分三种情况计算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或在河南省范围内跨省辖市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要分三种情况转移:
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统筹基金(单位缴费)则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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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某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1000元,那么参保人可以转移的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每个月为1000×12%=120元。
另外,综合各地情况,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时,我省采取了分时段计算的方法。
退休金曾在多地打工如何领养老金?
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在多个地方打工,最后在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是个很头疼的事情。按照国家的办法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时,首先考虑户籍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受缴费满10年的限制。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从长”(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和“从后”(有几个参保地缴费都满10年则按最后的参保地)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如果没有超过10年缴费的参保地,则转回户籍所在地。
多地打工领养老金要看情况按照这些原则,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
员,最后待遇领取地应为河南省的,区别情况确定其具体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河南省的,将相应资金归集到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河南省但户籍在河南省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在该县(市、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比如户籍在郑州市金水区,但基本养老关系不在,那就要把关系和资金归集到金水区,而不是在郑州市本级。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户籍均不在河南省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其在河南省最后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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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第三类情况,王曙辉举例说,湖北籍打工者老胡,30岁到42岁之间在河南省参保,达到12年,然后到北京打工7年,49岁之后再到山东,5年后54岁时,又到上海打工,建立的临时账户,基本关系在山东,户籍在湖北,但只有在河南待了10年以上,按照从长原则,要回到河南领取养老待遇。
而参保人员仅在河南省范围内流动就业参保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业务经办在转入地申请不用两地跑
过去,参保者办理转移手续时,往往需要自己携带相关材料,两地奔波,有时因为缺一个章、少一页资料,需要不断往返两地,极为不便。
《办法》规定,参保人转移时,只需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转移手续完全由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保机构来办理,不需再奔波两地,而且,4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妥。
目前,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系统软件开发已完成,我省还要将其本地化,完成省内转移手续。所以目前办理转移接续关系的业务时,采取电子和纸质并行的办法,以后软件正式运行后,逐步过渡到电子办理转移手续。
转移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请看图示。
难点释疑不办退保手续对农民工有利
过去,不少外来农民工集中的城市,每到年底,总会出现“退保潮”。这对农民工的权益也造成了侵害。《办法》规定,从今年起,参保人员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也就是说,农民工不用再退保,而是权益累加计算。
具体来说,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则另行研究制定。

5. 河南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农村养老金领取:月养老金领取标准=(缴费累计总数+利息+政府补贴)÷139+55其中政府补贴各省不一样,55元是国家拨付的基础养老金,有的省提高了;缴费超过15年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具体标准需到各村或者社区查看。养老保险的优势是年龄越大得到的养老金越多,以某省的规则为例,假如年缴纳1000元,15年共缴纳15000元,60岁以后每个月领170元,68岁的时候就能把缴纳的钱都领回来(仅计算缴费金额),越长寿得到的钱的总和就越多(未计算利息和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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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6. 请问河南省有没有农村养老保险?

目前试点已覆盖河南省六成县(市、区)
河南农村人口为8221万。
  2009年12月,梁园等21个县(市、区)成为河南首批新农保试点;次年,又有22个县(市、区)进入第二批。据省人社厅提供的消息,两批试点,16岁到59岁应保人口,参保率90.3%。330多万60岁以上老人,已领到20多亿元养老金。
 今年,又有58个县(市、区)加入开垦试验田。新农保试点覆盖的区域,达到101个,覆盖6100万人。而河南,共有159个县(市、区)。

  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填补了中国基本养老保险最后一个“缺项”。河南,98个县(市、区)列入试点阵容,覆盖1160万人。
 “2012年,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覆盖全省城乡居民。”12月26日,省人社厅官员确认。

7. 河南省农村养老保险

国家政策市这么规定的.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但是子女要是有社会保险可以开证明就可以不交.目前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参保人群,一是已参加新型农村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今后计划转移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原短期参加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部分城乡居民,现阶段计划加入新型农村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目前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阶段不能同时参加,以上两种情况,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转移或衔接的相关办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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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养老保险

8. 河南农民社保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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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开始,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可以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就业,有多少养老金可以带走?在省内多处地方打工,养老保险关系怎样转移?农民工不能再办退保手续,以后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多地打工,退休后到哪领养老金……针对此项新政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就做出了详细规定。记者李红实习生张想铃打工烦恼换一个城市就得退一次保在银行里边存了钱,跨省之后却无法支取,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而之前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就处于这样的窘境之中。今年40多岁的王岩,老家在信阳潢川县,他在广州、上海、郑州、南京都做过厨师,一直希望把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固定在一个地方,但由于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行政区划为边界,采取个人缴费加地方统筹的方式,地方统筹的养老保险金归当地所有参保人共有,所以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时,不能转走企业缴纳的那部分资金。为此,每一次流动到别的地方打工时,王岩都只能选择退保,他的养老保险也一次又一次归零。“比如我在南京打工三年,退保只能拿到个人账户上的4000多元,单位帮我缴的1万多元就拿不到了,而且退休后,也无法享受这3年的养老保险待遇。但是我到别的地方打工,不可能每月回来缴费,不退保,这4000元也没了。”王岩说。正是这样的转移障碍,造成了每年年底,南方一些打工者聚集的城市出现大规模的退保潮。而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程序和转移资金量,这使王岩再次看到了希望,“养老保险这个‘地方粮票’,现在终于可以在全国‘通存通兑’了”。更令人兴奋的是,我省刚刚又出台具体《办法》,明确了跨省流动和省内流动人员怎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实施对象跨省、省内跨市县人员都能办理我省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都可以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既包括跨省流动人员,也包括省内跨市、县(区)流动人员。近年来,许多老年人退休后到子女所在的异地生活,他们的养老保险关系能否转移呢?此次规定,已经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能再转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老年人去异地生活后,可直接从银行领取。不论参保者流动到哪就业,在原来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就可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到新参保地。最后,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领取养老金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能再办理退保手续,简单来说,就是“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转移条件哪些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中,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到我省就业参保的,从我省流动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在省内跨省辖市流动就业,这3类参保人员都要在新参保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流动到非户籍地的参保人员,不再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新就业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待其转出我省或达到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其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各省辖市范围内部流动就业参保的,在新参保地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不受此年龄限制。相关解读“4050”外出打工者不办转移手续大家注意到,《办法》对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特别对非其户籍所在地的“4050”人员做了限制。省人保厅养老保险处处长王曙辉介绍,这是因为,个人可以选择最后参保地作为退休地领取养老金,为了避免参保人员最后都集中到中心城市而对年龄做了限制,均衡社会负担。“另一方面,转回到户籍所在地并不受这个年龄限制。只要是河南户籍人员,即使是59岁零1个月,也可以从外省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我省。同样,一名开封户籍人员,从郑州转回开封时,也不受这个年龄限制。”临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我省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省辖市流动就业时,不转移临时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就业地建立新的临时缴费账户,待其再次流动就业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为其建有临时缴费账户的经办机构分别将其临时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待遇领取地。”王曙辉说。组织调动人员不受“4050”年龄限制还有一部分参保者是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而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他们将不受“4050”年龄规定限制,可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因单位重组、拆分、搬迁等原因造成养老保险关系整体转移的,也不受“4050”年龄规定限制。个体户要在工商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要在工商注册地或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参保缴费。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已经参加过养老保险的,可在原参保地继续参保缴费,也可以在工商注册地或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参保缴费后,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出生时间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对参保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两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资金转移12%的单位缴费也一起转移《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小部分留给转出地,可以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那么我省具体怎样转移呢?省辖市内不转资金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各省辖市范围内部流动就业,在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只转移相关参保缴费信息,不转移资金。跨省或跨省辖市,个人账户储存额分三种情况计算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或在河南省范围内跨省辖市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要分三种情况转移: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则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相关解读假设某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1000元,那么参保人可以转移的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每个月为1000×12%=120元。另外,综合各地情况,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时,我省采取了分时段计算的方法。退休金曾在多地打工如何领养老金?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在多个地方打工,最后在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是个很头疼的事情。按照国家的办法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时,首先考虑户籍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受缴费满10年的限制。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从长”(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和“从后”(有几个参保地缴费都满10年则按最后的参保地)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如果没有超过10年缴费的参保地,则转回户籍所在地。多地打工领养老金要看情况按照这些原则,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最后待遇领取地应为河南省的,区别情况确定其具体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河南省的,将相应资金归集到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河南省但户籍在河南省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在该县(市、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比如户籍在郑州市金水区,但基本养老关系不在,那就要把关系和资金归集到金水区,而不是在郑州市本级。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户籍均不在河南省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其在河南省最后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关解读针对第三类情况,王曙辉举例说,湖北籍打工者老胡,30岁到42岁之间在河南省参保,达到12年,然后到北京打工7年,49岁之后再到山东,5年后54岁时,又到上海打工,建立的临时账户,基本关系在山东,户籍在湖北,但只有在河南待了10年以上,按照从长原则,要回到河南领取养老待遇。而参保人员仅在河南省范围内流动就业参保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业务经办在转入地申请不用两地跑过去,参保者办理转移手续时,往往需要自己携带相关材料,两地奔波,有时因为缺一个章、少一页资料,需要不断往返两地,极为不便。《办法》规定,参保人转移时,只需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转移手续完全由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保机构来办理,不需再奔波两地,而且,4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妥。目前,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系统软件开发已完成,我省还要将其本地化,完成省内转移手续。所以目前办理转移接续关系的业务时,采取电子和纸质并行的办法,以后软件正式运行后,逐步过渡到电子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请看图示。难点释疑不办退保手续对农民工有利过去,不少外来农民工集中的城市,每到年底,总会出现“退保潮”。这对农民工的权益也造成了侵害。《办法》规定,从今年起,参保人员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也就是说,农民工不用再退保,而是权益累加计算。具体来说,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则另行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