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2024-05-19 05:51

1. 深圳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深圳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为:0755-82661331
深圳市教育局的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二层。
深圳市教育局的邮编为:518035
深圳市教育局的传真为:88101500

扩展资料:
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及高等院校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地方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负责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政府(管委会)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评估监测工作。
五、推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参考资料: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深圳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2. 深圳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深圳市教育局  地址:  新园路37号          
电话:(0755)82001533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地址:南山大道        
电话:(0755)26661667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地址:宝民一路        
电话:(0755)27785240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地址: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电话(0755)25666335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地址: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大楼5楼
电话:(0755)25228529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地址:清林中路213
电话:(0755)89551993
深圳市教育局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设置的主管全市教育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本市的规章制度并实施。
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发展的目标。
管理市教育经费。
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本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
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市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
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管理本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指导管理本市教育系统与国(境)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机关总编制80名。其中行政编制67名(含督导室8名),为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专项编制3名,附属编制10名;局领导职数5名,督导室主任或副主任(副局级)1名,处室领导职数20名;党务纪检干部按有关规定配备,所需编制在总编制内解决。

3. 深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2661331
传  真:88101500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电子信箱:szeduzwgk@sz.edu.cn 
邮政编码:518026
深圳市教育局是深圳市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扩展资料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指导学校规范办学管理、实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指导协调学校设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助学贷款管理及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4、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外籍教师引进工作。
5、承担教育经费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承担指导监督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7、负责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设施建设;参与协调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8、指导各类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教育局-机构概况

深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4. 深圳市教育局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24小时热线电话是075582661331。教育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监测各区、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组织和指导全国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国家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三、负责全国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家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深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2661331
传  真:88101500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电子信箱:szeduzwgk@sz.edu.cn 
邮政编码:518026
深圳市教育局是深圳市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扩展资料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指导学校规范办学管理、实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指导协调学校设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助学贷款管理及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4、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外籍教师引进工作。
5、承担教育经费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承担指导监督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7、负责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设施建设;参与协调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8、指导各类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教育局-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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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深圳教育局电话?

教育局24小时热线电话是075582661331。教育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7. 深圳市教育局电话

教育局24小时热线电话是075582661331。教育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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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深圳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教育局24小时热线电话是075582661331。教育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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