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2018年如何计算?

2024-05-18 18:33

1. 个人所得税2018年如何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扩展资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

1、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2、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
根据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你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算出来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个人所得税2018年如何计算?

2. 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举例:2018年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1)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元)
=12000-1100-5000=5900元
照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
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400*20%-555=925元。
925-380=545元,以后每月可节省545元,幅度下降近59%。
2019年1月1日以后纳个税时,除减去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外,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出应纳税额。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

扩展资料: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其应纳税所得额是第一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其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税法规定“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800元。
劳务报酬的计算:
劳务报酬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稿酬所得的计算:
稿酬谢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参考资料:
个人所得税-中国普法网  

3. 最新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最新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4. 个人所得税 怎么计算 2017

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是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是:
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年末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12)×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方法
综上述公式求得的速算扣除数,可用直接计算法验证其准确性,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第2级验证如下:
① 用上述公式计算:
1500×(10%-3%)+0=105
② 用直接计算法计算
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2000×10%=200
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1500×3%)+(500×10%)=95
速算扣除数=200-95=105
例:张某2007年5月份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
则张某5月份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1600=64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从上例看出:6400元适用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就是375元。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5. 2017年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工资数扣去3500(免税)减去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如果有商业保险可以再扣除200,把扣除后的结果在下列表中找对应的档数,按注明的税率乘好,最后减去 速算扣除(元)这一档的数,就是你要交的数。
全月交税额 税率 速算扣除(元)
不超过1500元 3% 0
1500-4500元 10% 105
4500-9000元 20% 555
9000-35000元 25% 1005
35000-55000元 30% 2755
55000-80000元 35% 5505
80000以上 45% 13505
注这个表每个级别是含上不含下,看例题
比如月工资收入8000没有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8000-3500=4500,正好在第二档1500-4500,那应交税就是4500*10%-105=345
如果月工资5000,没有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5000-3500=1500,就是第一档,适用3%税率,应交税1500*3%-0=45

2017年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6. 2018年全国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1、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扩展资料全国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7)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7.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8. 最新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的?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综合收入-五险-6万元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
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 (累计收入 - 累计五险一金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x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缴纳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 = 员工当年在职月数 x 5000(年度为6万元)

二、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七个项目: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3、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4、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5、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6、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 务 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7、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8、个人养老金扣除。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时,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 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三、法律法规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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