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央银行的职能

2024-05-05 23:44

1. 欧洲中央银行的职能

理事会是欧洲央行主要的决策机构。它由六执行局成员,加上国家中央银行的15欧元地区国家的行长。责任是通过指导方针,并采取必要的决定,以确保执行任务委托给制定货币政策的欧元地区。这包括决定有关货币的目标,关键利率,供应储备欧元,并建立准则的执行等决定。理事会会议通常每月两次在Eurotower在德国美因河畔法兰克福举行。但隔一次才讨论利率。在第一次会议上,每个月理事会评估货币和经济的发展,并考虑其月度货币政策决定。在其第二次会议上,理事会主要讨论了有关问题的其他任务和责任,欧洲央行和欧元。总理事会还有助于欧洲央行的咨询职能;收集统计资料;筹备欧洲央行年度报告;建立必要的规则,标准化的会计和报告的业务所进行的协调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有关建立的关键,根据规约,总理事会将解散一旦所有欧盟成员国实行单一货币。职能是“维护货币的稳定”,管理主导利率、货币的储备和发行以及制定欧洲货币政策;其职责和结构以德国联邦银行为模式,独立于欧盟机构和各国政府之外。

欧洲中央银行的职能

2. 欧洲中央银行的介绍

欧洲中央银行 简称欧洲央行,总部位于德国法兰克福,成立于1998年6月1日,其负责欧盟欧元区的金融及货币政策。是根据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约》的规定于1998年7月1日正式成立的,是为了适应欧元发行流通而设立的金融机构,同时也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产物。首任欧洲中央银行行长为维姆·德伊森贝赫,荷兰人,曾任荷兰央行行长,曾在阿姆斯特丹大学教授宏观经济学。其继任人为让-克洛德·特里谢,法国人,曾任法国央行法兰西银行行长,于2003年11月接任。现任欧洲中央银行行长为马里奥·德拉基,意大利人,曾任意大利银行行长,于2011年11月接任。

3.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成员国具体有哪些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简称ESCB,由欧洲中央银行和28个欧盟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所组成。
欧元体系的决策过程由欧洲央行的决策单位(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实行。但因并非所有成员国都采用欧元,因此设有第三决策单位总理事会。未参加欧元区的欧洲央行体系成员国享有特殊地位-这些国家的央行可各自制定货币政策,但无法参与欧元区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成员国具体有哪些

4. 欧洲中央银行的管委会

一是欧洲中央银行执行委员会的6名成员,二是加入欧元区成员国的12名央行行长。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最少不低于5年。每名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各拥有一票投票权,如果支持与反对双方的票数相等,则欧洲中央银行行长一票具有决定意义。管理委员会进行表决时至少应达到2/3的规定人数,如不满足这一最低要求时,可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召集特别会议来做出决定。欧洲中央银行现任执行委员会委员马里奥·德拉基,欧洲央行行长,意大利人,曾任意大利银行行长,于2011年11月接任。康斯坦西奥,欧洲央行副行长,葡萄牙人劳藤施莱格,欧洲央行执行委员,德国央行副行长默施(Yves Mersch) 默施 ,欧洲央行执行委员,卢森堡央行行长科尔(Benoit Coeure),欧洲央行执行委员, 法国财政部高级官员普雷特,欧洲央行执行委员,欧洲央行高级经济学家,比利时人Back row (left to right): Yves Mersch, Peter Praet, Benoît CœuréFront row (left to right): Sabine Lautenschläger, Mario Draghi (President), Vítor Constâncio (Vice-President)

5. 欧洲中央银行的历史发展

欧洲中央银行是世界上第一个管理超国家货币的中央银行。独立性是它的一个显著特点,它接受欧盟领导机构的指令,不受各国政府的监督。它是唯一有资格允许在欧盟内部发行欧元的机构,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后,11个欧元国政府将失去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而必须实行欧洲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执行董事会、欧洲央行委员会和扩大委员会。执行董事会由行长、副行长和4名董事组成,负责欧洲央行的日常工作;由执行董事会和12个欧元国的央行行长共同组成的欧洲央行委员会,是负责确定货币政策和保持欧元区内货币稳定的决定性机构;欧洲央行扩大委员会由央行行长、副行长及欧盟所有15国的央行行长组成,其任务是保持欧盟中欧元国家与非欧元国家接触。欧洲央行委员会的决策采取简单多数表决制,每个委员只有一票。货币政策的权力虽然集中了,但是具体执行仍由各欧元国央行负责。各欧元国央行仍保留自己的外汇储备。欧洲央行只拥有500亿欧元的储备金,由各成员国央行根据本国在欧元区内的人口比例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来提供。1998年5月3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特别首脑会议上,原欧洲货币局局长维姆·德伊森贝赫(Wim Duisenberg) 被推举为首任欧洲中央银行行长,任期8年,但德伊森贝赫于2003年因健康原因卸任,由法国人特里谢(Jean-Claude Trichet)接任,特里谢在2011年10月底离任,11月1日由意大利人马里奥·德拉吉(Mario Drhghi)出任欧洲央行行长。2001年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法兰克福正式访问了欧洲中央银行。2010年4月7日宣布,加息0.25个百分点。

欧洲中央银行的历史发展

6. 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欧洲中央银行具有法人资格,可在各成员国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处理其动产和不动产,并参与有关的法律事务活动。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是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所有成员和参加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实行简单多数。当表决时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管理委员会主席(由欧银行长担任)可投出决定的一票,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10次。执行委员会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副行长和其他四个成员组成。只有成员国公民可担任执行董事。这些人员必须是公认的在货币和银行事务中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由欧盟委员会咨询欧洲议会和欧洲中央银行管理委员会后提议,经成员国首脑会议一致通过加以任命。执行委员会的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制,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实行简单多数。欧洲中央银行的资本为50亿欧元,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是惟一的认购和持有者。资本认购的数量依据各成员国的GDP和人口分别占欧盟的比例为基础来确定。各成员国缴纳资本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份额,欧元区的成员国都已全部认缴,英国、丹麦、瑞典、希腊则都只缴纳了其份额的5%。各成员国认购的份额5年调整一次,份额调整后的下一年生效。显然在组织结构上类似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欧盟成员国央行类似美联储中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两者都属二元的中央银行体制,地方级机构和中央两级分别行使权力,两级中央银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最短为5年;执行委员会的成员任期最短为8年,不得连任;只有在不能履行职责或严重渎职时才可免除其职务;欧洲法院对职务的任免争议有管辖权。管理委员会是欧洲中央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并且就涉及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指导利率以及法定准备金等做出决策,同时确定其实施的行动指南。

7.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的介绍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简称ESCB(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由欧洲中央银行和28个欧盟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所组成。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的介绍

8.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的组织

欧元体系的决策过程由欧洲央行的决策单位(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实行。但因并非所有成员国都采用欧元,因此设有第三决策单位总理事会。未参加欧元区的欧洲央行体系成员国享有特殊地位-这些国家的央行可各自制定货币政策,但无法参与欧元区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管理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采用欧元的各成员国央行总裁所组成,其主要职责有:通过必要的指导方针并采取决策,将任务执行委托给欧元体系。 制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包括货币目标、基本利率和欧元体系的储备金供应。 建立执行时必要的指导方针。 执行委员会由欧洲央行总裁、副总裁和四位在货币或银行事务有一定地位和专业经历的人士所组成。这四位人士是由欧洲议会与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共同协商后,由欧盟理事会推荐,再由各成员国的国家或政府首脑一致通过后产生。执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根据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方针和决策执行货币政策,并给各国央行必要的指示。 执行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所授与的权力。 总理事会由总裁、副总裁和28个成员国央行总裁所组成。总理事会执行欧洲央行自欧洲货币管理局所接收的任务。由于仍有成员国未加入欧元区,因此总理事会也有执行欧盟经济暨货币联盟(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of the European Union)第三阶段的任务。总理事会也提供: 欧洲央行的咨询功能。 收集统计资料。 准备欧洲央行年度报告。 建立各国央行运作报告及会计标准化的必要规定。 除了已在条约中规定的,还采取关于建立一套资本认购标准的措施。 有关欧洲央行职员的雇用条件。 欧元区与非欧元区间的货币汇率修复的必要准备工作。 欧 元体系是独立的。当在执行与欧元体系相关的任务时,欧洲央行、各国央行或决策单位的成员不得听取任何外部机构的任何指示。欧共体所属机构、单位和各会员国 政府不能试图影响欧洲央行或各国央行的决策单位去执行任务。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章程对于执行委员会和各国央行总裁任期作出以下规定:各国央行总裁的任期不能低于五年,可连任。 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不能低于八年,且不得连任。(除主席以外的执行委员会成员任期错开以确保延续性) 若是不适任或是严重失职责必须解职。在这方面,欧洲法院有法定资格去处理纷争。 欧洲央行的资本额约50亿欧元。各国央行为欧洲央行资产唯一的认购人及持有人。资本认购是依照欧共体成员的国内生产总值与人口比例分摊。到目前为止,已付清的金额只有40亿欧元。欧元区的各国央行已付清各自的认购部分。非欧元区的央行只支付了5%,作为欧洲央行的营运费用。因此,欧洲央行最初资本只有40亿欧元。当希腊在2001年1月1日进入了经济与货币联盟(EMU)的第三阶段时,希腊银行(Bank of Greece)付清了它剩余的95%认购资金。此外,欧元区各成员国央行捐赠给欧洲央行的外汇存底资产约400亿欧元。捐赠金额依照各国央行认购欧洲央行资本的比例来分配。而欧洲央行则将各国央行的捐赠视为等值欧元的融资。捐赠的15%是黄金,其余是美元和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