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网点是什么

2024-05-19 11:31

1. 保险公司网点是什么

你好,这位朋友,首先我是保险公司员工,也负责过银保工作。银保工作其实做的就是销售工作。银保业务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众多销售业务中的一种,主要以理财、储蓄型业务为主,是共享银行广阔的销售渠道、稳定有效的客户和良好的信誉,分享保险收益的过程。所要接触的首要客户应该是银行的客户经理、大堂经理、柜员等。作为银保人员首先要了解自己产品的特点和与其他类似产品比较的利弊,以及公司的销售政策、费用等情况。这些与工作开展的难度、强度直接有关。应该说银保销售业务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与银行销售人员双方共赢的一种业务,相对于普通的保险销售,银保工作所接触的客户应该是素质修养比较好的群体,目标客户比较明确,在银行工作人员认同的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能够主动帮你代理销售产品,业务开展会比较顺利。但在一个新产品、新渠道刚进入市场阶段难度比较大,不但要说服银行方为你代理销售你的产品,甚至要亲身驻银行营业网点直接面向银行客户销售。当一个网点销售成功后,就可以只要维护合作关系,去开拓新的网点。这个复制过程应该在你先前的工作积累后变得比较轻松。银保人员一般来说是有底薪的,在这点上也强于普通的保险销售,但更重要的收入来源应该是业务提奖,年薪十万不是天方夜谭,正如你所说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有付出才有回报。建议你可以尝试下,相对于普通的保险业务销售这是个不错的岗位,既锻炼人,也不至于要接触太多鱼龙混珠的人群。如果你去的公司,这个业务已经在开展了,相对你新从事的就更方便些。说了这么多,希望能帮到你,祝你成功!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公司网点是什么

2. 保险公司有几家


3. 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

保险代理机构经营的区域是指保险代理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区域内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委托注册地以外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异地业务;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区域范围,应凭总公司的授权书到当地保监办变更许可证经营区域范围!通俗点就是说你的居住地在那最好就在那办理保险业务。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

4. 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是否越多越好,为什么,能帮我解答吗

一、人在漫长的一生中可能遭遇各种意外。因此,给自己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尽可能为自己和家庭制定全面的保障计划是十分有必要的。一旦意外来临,也会减少我们在经济上的损失。如果保险公司营业网点有这种保险那就可以在柜台购买的。二、那么人身意外保险该如何买呢?1、方法/步骤:最好搭配意外医疗保险人们对于意外险最大的误解在于,将意外险及意外医疗险混淆,认为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应承担起包括医疗在内的所有责任。其实,两者的理赔责任是分离的,意外险保障是针对意外身故、致残、下落不明情况的一次性赔付,而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所以,在购买意外险时,可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它与人身意外保险并不冲突。2、不是越便宜就越好不少人以为意外险的价格越低越好,这种看法并不可取。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实际的效果却没有提升。3、买意外险要因人而异普通人一般只需要投保一份额度适中的意外险就足够;交通意外险更适合经常出差的人;经常外出旅游的人士可以选择专门的旅游意外险。还有一些特定人群,比如儿童,对于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需求较大。4、多份意外险不冲突同时购买数家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是互不冲突的。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不同,一般最高限额是以本次花费为限或合同约定的限额。5、变更流程作为投保人,在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了变化时,可通过保险公司的客服部门或代理人进行咨询。若明确自己的工作变动并没有影响到保单的职业等级(如从人事工作转为内部培训师工作,都还是一类职业等级),则可以安心继续享受原有保单的庇护,而不用进行变更申请。若查询到自己的工作调动影响到了保单对应的职业等级,则应该在获知情况后向保险公司作出书面告知,在变更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内容。如需变更,投保人应带上相应的保险单、相关的身份证、工作证明和变更申请书到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或保全部门去办理一个职业变更手续。为了慎重起见,记得一定要采用书面告知。此外,工作变动后,投保者还要留心原有的保单额度是否需要调整。因为,若调换工作后,薪水增加幅度较大,那么投保者应该考虑是否需要提高自己原有的保额,使得保障水准与自己的收入、能力以及家庭责任相匹配。反之,若调换工作后收入锐减,则要从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出发,考虑是否要下调部分保单的额度。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所谓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的。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而在水里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它是身体内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其特点一般是交费少,保障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保险网点是指的什么

网点代码/网点编码:是指营业网点的代号。数字表现形式。分红保险:是指在获得人寿保障的同时,保险公司会将实际经营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红利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分红保险的特色是:1、定期收益,为您缓解一时之需2、享受分红,额外惊喜客户保单中除分红外的其它利益,不会因分红而受到任何影响。分红保险产品除分配红利给客户外,像传统寿险产品一样,它还提供基本的寿险保障,如身故保障、生存保险金给付等,其内容和金额在保险合同中都有明确的约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网点是指的什么

6. 保险公司的区域范围

0202020202020202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分为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02020202020202021.财产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对象的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财产损失保险是指以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如果保险财产在保险事故中受到损失,保险公司即按保险合同对这种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责任保险是指财产责任保险,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对于第三者应当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他人的信用。02020202020202022.人身保险业务,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死亡或者生存作为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疾病、分娩及其所致的伤残或者死亡为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及其所致的残废或者死亡作为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0202020202020202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保险公司营业区名字

保险公司的支公司和营销部的区别主要是工作职能不一样,二者是上下级关系,营销服务部隶属于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主要就是做销售,支公司架构要全一些,有理赔、客服等职能岗位。第一,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是二级机构,中心支公司是三级机构,支公司和营销服务部都是四级机构。第二,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保监发〔2013〕20号)的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分两个步骤:筹建和开业。(一)筹建申报材料1、设立申请书;2、保险公司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3、保险公司总公司上一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报告;4、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5、申请人分支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6、申请人内控制度清单;人身保险公司还须就《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情况作出说明;7、申请人作出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8、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学历原件、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表,没有学历原件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表的,由申请人出具学历真实性与否的承诺);9、拟设机构所在地保监局辖区内的其他分支机构运营情况说明,并就是否存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做出声明;10、筹建机构电子数据客户端;11、保险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目录逐一盖印,每份材料加盖骑缝章;制度类可报送光盘。材料中有复制资料的,应当签注“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二)筹建注意事项1、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申请人自身发展规划;(二)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均达到充足Ⅰ类;(三)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分类监管类别不低于B类,且省级分公司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分类监管类别不低于C类;(四)保险公司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内控健全;(五)申请人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六)在保险公司住所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的,当地省级分公司已经开业;(七)拟设机构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开业满三个月。省级分公司在其所在地市设立分支机构不受此限制;(八)拟设机构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内控健全;(九)有符合拟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的筹建负责人。2、《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的,不得有以下情形:(一)申请人或者拟设机构所属省级分公司最近两年内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二)申请人或者其管理人员因工作行为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在受到金融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三)在拟设机构所在地保监局辖区内的其他分支机构最近六个月内受到重大保险行政处罚的;(四)在拟设机构所在地保监局辖区内,最近一年内有三家次以上分支机构受到保险行政处罚的;(五)拟设机构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最近六个月内受到保险行政处罚的。3、《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的,在拟设机构所在地保监局辖区内的其他分支机构运营情况不得有以下情形:(一)无主要负责人或者临时负责人超期的;(二)无稳定、规范的营业场所的;(三)自行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停业情形已向保险监管机构报告的除外;(四)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尚未整改到位的;(五)最近一年内撤销分支机构三家以上的;(六)最近一年内同一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两次以上或者变更主要负责人三次以上的;(七)最近六个月内发生过五十人以上群访群诉事件,或者一百人以上非正常集中退保事件,影响较为恶劣的;(八)保险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4、《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人身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有下列内控不健全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其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一)未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制度。(二)核心业务系统、银(邮)保通系统等有关业务系统不具备客户信息字段完整性和逻辑准确性的控制功能。(三)未将客户信息真实性纳入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和公司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体系,并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5、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不得再管理其他任何分支机构。6、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重新提出设立申请。7、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公司营业区名字

8. 保险公司在什么地方?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