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2024-05-06 13:45

1.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材料:
  提取申请书,支取记录单,还有一个银行卡号,或者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卡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二、北京公积金租房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吗
  可以半年支取一次。必须上次支取的租房合同写的日期是半年或者到期了。
  取公积金必须要有对应的租房发票,和对应的租房合同,并且是以你自己的名义租房才可以.取公积金目前在北京用得最多的就是以租房的名义。就是需要租房合同和北京市地税开的租房发票。然后到你所在单位填写公积金申领表,加盖公章,(剩下的通常都由单位负责统一给办理提取。)然后到所在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材料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到账。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2.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可以自己提取,也可以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提取。也就是说,只要购买的是北京市的房子,就可以自己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委托公司的人办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百分之五;申请人需要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申请人需要大幅度装修已有房屋。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4.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5.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出境定居;偿还房贷;家庭享受低保;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6.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北京作为我国的最高行政中心,也是我国有限的几个超一线城市之一,自然吸引着广大的国人在这里工作和生活。而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的一项全社会职工福利,北京生活的职工也是同样享有的,它又什么样的提取条件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北京离退休职工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
在北京工作的离退休职工可以携带相关的离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账户内的本息全部金额,并注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北京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群,可以携带离职报告、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个人身份证明、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账户内的本息全部金额,并注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3、出境定居的人群
出境定居的人群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和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账户内的本息全部金额,并注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此类进城务工人员可以携带离职报告、个人身份证明和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账户内的本息全部金额,并注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此类情况的公积金申请代理人可以携带当事人死亡证明和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账户内的本息全部金额,并注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6、其它情况
公积金缴纳人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生活困难领取城镇低保的、遇到突发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额提取公积金。
文章小结:以上就是关于“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内容解答,希望能够给有需要的朋友带来一些参考帮助。住房公积金政策是关系到全社会民生的事业,提取过程是必须严格谨慎的,但是随着政策的不断变更,提取公积金会变得越来越亲民和便捷。

7.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
(五)、
(六)、
(七)、
(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材料:
提取申请书,支取记录单,还有一个银行卡号,或者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卡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一、北京公积金租房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吗
可以半年支取一次。必须上次支取的租房合同写的日期是半年或者到期了。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8. 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章
第十五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信息、材料,并对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向管理中心进行书面承诺,授权同意管理中心对职工提取申请信息进行联网核查。管理中心应对职工个人信息保密。
第十六条  单位或职工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七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1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如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经职工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受遗赠人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