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最迟多长时间申请

2024-05-15 09:07

1. 生育津贴最迟多长时间申请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最晚提交时间,各地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津贴领取的期限是需要根据当地社保文件为准的,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热线或者直接到社保局进行咨询,部分地区生育津贴申请期限只有几个月,部分地区领取期限是1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津贴最迟多长时间申请

2.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报销时限:(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一、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1、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二、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有哪些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如下:1、女员工:怀孕100天提出申请。男员工配偶生育:怀孕100天内提出申请,同时提供配偶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无就业证明或其所在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2、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材料;3、女员工或男员工配偶自生育、流产、引产或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后的180天内提交相关资料,并到企管部填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4、因生育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需提交相关材料;5、企管部经办人将材料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15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和标准,并予以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书而告之申请人;6、待社会保险机构通知生育险费用批准后,企管部经办人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费用转账手续,收到进账支票后交财政部办理进账手续,生育金到账后,企管部通知申请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从财务部领出生育保险。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4.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各个地区规定不一样,要看当地的规定,一般当地的社保局会对此进行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女员工在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当然个别地区的规定也有不同的。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限是在3-6个月内,也就是60-180天。以手术后分娩后开始计算。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6.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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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下列规定计算:
1、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45天计算。
3、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30天计算。
4、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30天计算。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15天计算。
此外,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E7%94%9F%E8%82%B2%E6%B4%A5%E8%B4%B4"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生育津贴">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7. 生育津贴要在多久内申请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要在多久内申请

8.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