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报关需要提供哪些单证

2024-05-09 14:58

1. 出口货物报关需要提供哪些单证

  (各类常见报关单证样本见左栏)
  根据海关对出口商品的监管条件,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对基本单据的缮制与审核,要重视以下几点:
  第一,单据的内容必须齐全。
  商业发票中需要显示的项目有:发票号、合同号、日期、买方公司名称、起运港、目的港、唛头、品名、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各个项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装箱单中,除单价、总价不必显示外,其余各项与发票相同。另外,还有包装件数、毛重、净重、尺码(即体积),正本单据不允许涂改。
  第二,各种单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单据应尽早寄至代理报关单位,以便整理审核,最晚不迟于集港前两天寄到,若单据不能按时寄到或正本单据出现问题,又急于通关,一般情况下,先用传真件副本代替,由报关员打保报关,随后补上正本单据。
  第三,填制报关单。
  根据报关单的格式,提供的相应内容,由报关员录入,通过海关EDI系统传输。数据 一定要准确,要与其它各单严格相符。

出口货物报关需要提供哪些单证

2. 求问出口货物报关需要提供哪些单证

  (各类常见报关单证样本见左栏)
  根据海关对出口商品的监管条件,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对基本单据的缮制与审核,要重视以下几点:
  第一,单据的内容必须齐全。
  商业发票中需要显示的项目有:发票号、合同号、日期、买方公司名称、起运港、目的港、唛头、品名、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各个项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装箱单中,除单价、总价不必显示外,其余各项与发票相同。另外,还有包装件数、毛重、净重、尺码(即体积),正本单据不允许涂改。
  第二,各种单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单据应尽早寄至代理报关单位,以便整理审核,最晚不迟于集港前两天寄到,若单据不能按时寄到或正本单据出现问题,又急于通关,一般情况下,先用传真件副本代替,由报关员打保报关,随后补上正本单据。
  第三,填制报关单。
  根据报关单的格式,提供的相应内容,由报关员录入,通过海关EDI系统传输。数据 一定要准确,要与其它各单严格相符。

3. 进出口报关需要哪些单证

1.商业和运输单证
A、进口:提单(包括小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保险单、运费发票、报关委托书、订货合同、原产地证书及其它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或资料。
B、出口:装运单、报关委托书、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订货合同及其它有关单证或资料。
2.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检验、检疫批准证明(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3.准予保税、缓税或减免税的批准证件等(保税手册、缓税证明、减免税证明、双限暂定税率证明,自用物资登记手册等) 4.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A、进口:进口许可证、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禁止进口商品、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农药登记证明、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境许可证、精神药物进口准许证、金产品人总行进口批件、非军事枪药进口批件、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保密机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兽药进口报验证明、白银进口准许证、麻醉药品进口准许证、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或样带提取单 B、出口:出口许可证、禁止出口商品、濒危物种出口允许证、出口农药登记证明、银行调运外币现钞出境许可证、被动出口配额证、文物出口证书、精神药物出口准许证、金产品出口证、非军事枪药出口批件、麻醉药品出口准许证、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或样带提取单

进出口报关需要哪些单证

4. 进出口报关需要哪些单证

1.商业和运输单证
A、进口:提单(包括小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保险单、运费发票、报关委托书、订货合同、原产地证书及其它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或资料。
B、出口:装运单、报关委托书、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订货合同及其它有关单证或资料。
2.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检验、检疫批准证明(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3.准予保税、缓税或减免税的批准证件等(保税手册、缓税证明、减免税证明、双限暂定税率证明,自用物资登记手册等) 4.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A、进口:进口许可证、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禁止进口商品、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农药登记证明、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境许可证、精神药物进口准许证、金产品人总行进口批件、非军事枪药进口批件、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保密机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兽药进口报验证明、白银进口准许证、麻醉药品进口准许证、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或样带提取单 B、出口:出口许可证、禁止出口商品、濒危物种出口允许证、出口农药登记证明、银行调运外币现钞出境许可证、被动出口配额证、文物出口证书、精神药物出口准许证、金产品出口证、非军事枪药出口批件、麻醉药品出口准许证、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或样带提取单

5. 进出口商报关时,需要提供哪些单证?

1、进口发票  
2. 进口装箱单  
3. 进口合同  
4. 原产地  
5. 进口货物标签备案表/原标签样张及翻译文/中文标签样张/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卫生证  
7. 报关委托书
(不一定全部都需要,要根据买卖双方以及海关要求而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进出口商报关时,需要提供哪些单证?

6. 报关需要向海关提交哪些基本单证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的单据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还有货物发票、再者就是货物的状箱单、还有出口收汇核销单、最后还需要有陆运单、空运单、海运进口的提货单等。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二、进出口报关期限是多久?      报关期限是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超过期限海关会征收滞纳金。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转关进口货物除在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外,还须在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出口货物应在货物装入运输工具的24小时之前,向海关报关。也就是说,应先报关,后装货。须在报关24小时之后,才能将货物装如运输工具。      进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及时报关,加速口岸疏运,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出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是为了保证海关对出口货物的查验监管,保证货物及时运输出口。      综合上面所说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是属于海关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而且在这个环节中要提交出各项的证件以及还有证明的材料才可以通过,这也是为了避免当事人做出不合法的事情,所以,在此就需要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这样才能更快的办理。

7. 进出口货物报关时,所需单证及要求?

进出口商向 海关 报关时,需提交以下 单证 : 1、进出口货物 报关单 。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 海关 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 报关单 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 报关单 。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 海运 进口的提货单及 海运 出口的装货单。 海关 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 单证 。包括: ①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②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报关的范围和种类 1 按报关对象分为,对运输工具的报关,货物报关,物品报关 2 按报关目的分为,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 3 按报关实施者不同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 (一)、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的区别: 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手续。 代理报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找理其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 (二)、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的的形式和法律责任 1、直接代理——委托代理行为——法律责任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 2、间接代理——报关企业受其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法律后果将直接作用于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承担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应承担的相同的法律后果。 贸易管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一)含义 指由商务部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并调整进出口许可管理目录,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的行政许可管理。 (二)主管部门及办理程序 商务部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且呢制定、调整和公布目录。经过商务部的授权,由给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简称:许可证局)来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进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 具体的发证机构:(重要考点) 1、 许可证局 2、 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3、 以及授权的各省市的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三)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进口许可证管理 (1)适用范围 07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1类:消耗臭氧层物质。 (2)报关规范 ①有效期1年,当年有效,跨年度使用,最长不超过次年3月31日。 ②《进口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证一关”、一般情况下实行:“一批一证”制度。如实行“非一批一证”的商品,发证机关在签发许可证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在有效期内最多可使用12次。 ③对于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不超过进口许可证所列进口数量的5% ④不得擅自更改许可证证面内容 2、出口许可证管理 (1)适用范围 共41种货物,教材P55页列举的内容要有印象。 (2)报关规范 ①有效期6个月,当年有效,跨年度使用,最长不超过:次年2月底 ②《出口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证一关制”、“一批一证”制和“非一批一证” 实行“非一批一证”的商品,发证机关在签发许可证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在有效期内最多可使用12次。 ③对于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不超过出口许可证所列出口数量的5% ④不得擅自更改许可证证面内容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一)商品范围: 一般商品、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三个目录;26大类 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的时候,要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免交许可证的情况:6种(P56掌握) (二)报关规范 (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度使用,按照公历的时间来计算。 (2)、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对“非一批一证” 管理,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 (3)对于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5%以内予以验放。 (4)对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的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3%以内予以验放。 三、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 (一)适用范围: 对出口至欧盟、美国的纺织品,需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二)报关规范 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度使用,这个年度是按照公历的时间来计算。 2、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管理。 3、出口样品的,对于每批商品数量不超过50件的,可免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四、进口废物管理 (一)含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进口废物所实施是禁止、限制以及自动许可措施的总和。 (二)主管部门及办理程序 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对没有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 程序:向国家环境总局提出申请——获取《废物进口许可证》——向口岸检验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凭《废物进口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 (三)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适用范围: 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 列入国家《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 2、报关规范 (1)对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2)对列入国家《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3)对未列入这两个目录内的或虽列入这两个目录内但未取得有效“废物进口许可证”的废物,一律不得进口和存入保税仓库。 (3)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 (4)不能转关,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废纸除外) 五、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一)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二)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非公约证明: 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2、公约证明: 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3、非物种证明:分为: “当年使用”、“一次性使用” 六、进出口药品管理 (一)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我国对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 进出口药品从管理角度可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及进口一般药品。 1、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2、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出口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不论何种用途,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3、对除上述特殊用途以外的其他药品,即一般药品。 (1)《进口药品通关单》是国家针对一般药品,国家对一般药品的管理实行目录管理。 (2)向海关申报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应向海关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 (3)进口药品通关单仅限在该单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4)一般药品出口目前暂无特殊规定。 七、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及其报关规范 1、主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2、出口黄金及其制品,出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领“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 3、进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 八、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 1、主管机构:商务部 2、发证机构:商务部许可证事务局;受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2、凭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或商务部相关证明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3、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制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制 4、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跨年度使用时,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到次年3月31日,逾期发证机构将根据原许可证有效期换发许可证。 九、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1、主管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对列入《法检目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检验检疫的货物进出口时,在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前,必须先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海关凭《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实行“一批一证制”。 3、入境货物通关单适用范围:参见教材P66。 4、出境货物通关单适用范围:参见教材P66。 十、其他进出口管理 (一)、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1、主管机构:文化部 2、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由文化部指定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经营;未经文化部指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成品进口业务 3、海关凭“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办理验放手续。 (二)、化学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 1、主管机构:国家环保总局 2、审批化学品首次进口申请时,符合规定的发给: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 审批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时,符合规定的发给: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三)、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 1、主管机构:农业部 2、进出口列入上述目录的农药,应事先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申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出口,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3、即可用做农药,也可用做工业原料的商品,如果企业以工业原料用途进口,则企业不需要办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海关改凭农业部向进出口企业出具的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审批专用章”的“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验放。 4、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  海关的权利有哪些?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领导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海关总署机关内设15个部门,并管理6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团体和3个驻外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监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海关总署;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 此外,在布鲁塞尔、莫斯科、华盛顿以及香港等地设有派驻机构。中国海关现有关员(含海关缉私警察)48000余人。 目前,共有国家批准的海、陆、空一类口岸253个,此外还有省级人民政府原来批准的二类口岸近200个。 中国海关主要承担4项基本任务: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根据这些任务主要履行通关监管、税收征管、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海关统计、海关稽查、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等7项职责。 特定减免税货物包括哪些? “特定减税、免税进口货物、物品”,主要是指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口货物、物品。特定减税、免税的范围和办法国务院有具体规定。根据海关法的规定,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交关税

进出口货物报关时,所需单证及要求?

8. 报关时需要提交哪些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报关单据缮制
在出口通关过程中,准备全套完整而正确的报关单据是关键的。
基本的报关单据包括正本商业发票(INVOICE)、正本装箱单(PACKING LIST)、副本合同(也可称作形式发票或售货确认书)、报关单、副本委托报关协议、正本核销单。根据海关对出口商品的监管条件,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对基本单据的缮制与审核,要重视以下几点:
第一,单据的内容必须齐全。商业发票中需要显示的项目有:发票号、合同号、日期、买方公司名称、起运港、目的港、唛头、品名、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各个项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装箱单中,除单价、总价不必显示外,其余各项与发票相同。另外,还有包装件数、毛重、净重、尺码(即体积),正本单据不允许涂改。
第二,各种单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单据应尽早寄至代理报关单位,以便整理审核,最晚不迟于集港前两天寄到,若单据不能按时寄到或正本单据出现问题,又急于通关,一般情况下,先用传真件副本代替,由报关员“打保”报关,随后补上正本单据。
第三,填制报关单。根据报关单的格式,提供的相应内容,由报关员录入,通过海关EDI系统传输。数据一定要准确,要与其它各单严格相符。否则会影响核销单与报关单的返还速度。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