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

2024-05-17 02:56

1. 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内沟河管理,保护内沟河生态环境和传统风貌,发挥内沟河的防洪、排涝、景观等综合效益,发掘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市区内沟河的规划、保护、整治、利用、监督和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市区内沟河,是指鲤城区、丰泽区和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范围内,除晋江、洛阳江以外的八卦沟、小八卦沟、北渠、南渠等所有河道(包括入海河口、湖泊、行洪区、蓄滞洪区)、沟渠及其附属设施。第三条 内沟河保护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保护优先、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内沟河保护管理应当服从防洪排涝的总体要求,注重保护水体水面、景观绿化、植被土壤等自然生态环境和传统水系格局以及沿河两岸历史遗迹、特色建筑物、构筑物,符合泉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内沟河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内沟河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及时解决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内沟河保护管理实行河长制。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沟河日常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依法组织制定居民公约,引导内沟河两岸居民做好卫生保洁,自觉维护内沟河环境。第五条 市、区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沟河的保护、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内沟河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内沟河的具体管理和维护工作。管理责任区段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内沟河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区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沟河水系、水域、排污口等基础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内沟河管理档案,加强内沟河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内沟河规划、保护、整治、监督和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财物。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内沟河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普及内沟河保护的相关知识,引导公众自觉遵守内沟河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内沟河环境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控告。
  对在内沟河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 市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水利、国土、住建、环保、文物、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编制内沟河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内沟河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防洪排涝、蓄水调水、保护生态、美化环境、传承历史等基本功能的要求,明确内沟河水系分布、管理范围和保护管理要求。第十一条 内沟河管理范围包含内沟河水体、河床、防洪排涝泵站、滩地、堤岸、护栏、坝闸、明渠、隧桥、暗涵、管道、护坡、码头、驳岸、岸线及两岸景观等。
  市、区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内沟河管理范围内设立界桩和公告牌。公告牌应当载明内沟河名称、管理范围、管理责任单位以及禁止行为、监督电话等事项。第十二条 内沟河建设应当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为目标。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内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做好两岸道路、路灯、管道、缆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加强景观整治和提升,保持历史传统风貌。第十三条 内沟河清淤拓宽、污染源治理等整治工程以及在内沟河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跨河、穿河、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管道、路灯、缆线、取水口、排水口等的涉内沟河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内沟河专项规划以及防洪排涝、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
  修建涉内沟河建设项目时,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市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市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市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涉内沟河建设项目的审查管理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当将施工方案报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与内沟河管理责任单位签订施工修复协议。
  建设项目占用、损坏内沟河的,建设单位应当修复、加固、修建其他等效替代工程;对内沟河造成的其他损失或者增加的运行、养护、管理等成本,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费。

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

2.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修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环境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二)资源利用与保护相结合;
  (三)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
  (四)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五)专业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实行行政首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将环境保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环境污染的防治、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群众性的环境保护组织及其活动,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宣传教育部门应当把环境保护列入宣传教育计划,中、小学及幼儿教育应当结合有关教育内容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部门应当重视和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与舆论监督。第七条 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重视发展环境保护产业,推行清洁生产,广泛开展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科技交流。
  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转嫁污染。
  公民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和保护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在受到环境污染损害时要求赔偿。
  对在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环境建设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环境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状况进行综合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规划。设区的市、县级市以及国家级开发区的环境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县和乡(镇)的环境规划,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水行政等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全省范围内跨县的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十条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卫生、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由设区的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农村村镇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必须与环境规划相协调,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第三章 环境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方案;对未列入国家和省总量控制计划的污染物,可以实行本行政区域的排放总量控制。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项目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行环境监测资质审查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环境要素的常规监测和污染源的监测,其监测数据是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依据。
  其他依法取得环境监测资质的机构监测的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依据。
  当事人对监测数据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3. 关于泉州环境噪音污染的资料

和2004年相比,2005年泉州市区环境质量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在过去一年中,泉州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通过多个监测点对市区大气、水质、噪音进行监测,得出这一结论。 

根据市区大气环境质量4项指标中,SO2和NOX的年均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 
准。TSP的年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酸雨出现频率为31.8%。综合评价这4项指标,泉州市 
区空气质量指数为0.84,虽然与2004年的0.85差不多,但均属轻污染水平。酸雨出现频率与2003年持平,但 
污染程度略有上升,酸雨污染仍是严重的。 

市区环境噪声污染依然严重。2005年度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55.8分贝,比2004年略有减轻, 
按I类功能区标准,仍超标0.8分贝。 

对晋江水系水质的监测结果表明,晋江水系断面水质达标率仅40%,水质污染仍相当严重,主要污染物为 
石油类,其次为化学耗氧量。泉州市区两个水厂出水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样品100%达标。 

市区内沟河水质比2004年差。其中平原渠水质较好,八卦沟、环城河水质较差。泉州湾水质质量令人堪忧, 
无机氮、无机磷污染日益加重,需引起关注。

关于泉州环境噪音污染的资料

4. 泉州环境污染的问题

和2004年相比,2005年泉州市区环境质量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在过去一年中,泉州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通过多个监测点对市区大气、水质、噪音进行监测,得出这一结论。
  
 根据市区大气环境质量4项指标中,SO2和NOX的年均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
  准。TSP的年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酸雨出现频率为31.8%。综合评价这4项指标,泉州市
  区空气质量指数为0.84,虽然与2004年的0.85差不多,但均属轻污染水平。酸雨出现频率与2003年持平,但
  污染程度略有上升,酸雨污染仍是严重的。
  
 市区环境噪声污染依然严重。2005年度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55.8分贝,比2004年略有减轻,
  按I类功能区标准,仍超标0.8分贝。
  
 对晋江水系水质的监测结果表明,晋江水系断面水质达标率仅40%,水质污染仍相当严重,主要污染物为
  石油类,其次为化学耗氧量。泉州市区两个水厂出水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样品100%达标。
  
 市区内沟河水质比2004年差。其中平原渠水质较好,八卦沟、环城河水质较差。泉州湾水质质量令人堪忧,
  无机氮、无机磷污染日益加重,需引起关注。
  
  
   水危机
  
   晋江自南安双溪口以上分东、西两支流。西溪为主流,发源于安溪县西北桃舟乡达德坂的梯子岭,河长153公里,流域面积3101平方公里。东溪发源于永春县北部的雪山,河长120公里,流域面积1917平方公里。双溪口至河口(虫寻埔社区)为干流,河长29公里,流域面积611平方公里。
  
   泉州市水利局称,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状况令人担忧,金鸡闸上游尚无污水、垃圾处理厂(场),多数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晋江水系,局部河流水质已出现超Ⅴ类水质标准,山美水库已出现富营养化现象……
  
   水利局有关人员称,晋江流域水资源危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上游过度开垦山林地对水涵养和水土保持的威胁;上游茶果园的农药化肥导致的面源污染;中上游小水电站拦河导致的脱水段对生态的破坏;各流域,特别是中下游流域企业的废水和生活的污水。
  
   今天,是“中国水周”最后一天,而七天前的3月22日是第十三届“世界水日”,今年我国纪念和开展活动的主题是“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安全”。同时,联合国确定2005年至2015年为生命之水国际行动十年,主题是“生命之水”。
  
   晋江水,就是我们的生命之水,每天,我们饮用着来自这条河中的水。晋江之于我们,就如母亲之于孩子,因此,我们亲切地称呼晋江为母亲河。但现在,“母亲”变了,她流量减少,瘦弱起来,因为污染,脸蛋混浊……
  
   看看吧,这组有关晋江流域地表水水资源总量变化的数据———
  
   多年平均为51.0亿立方米;2000年73.37亿立方米;2001年52.27亿立方米;2002年41.84亿立方米;
  
   2003年34.17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33.3%;
  
   2004年28.7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43.71%:
  
   2005年……再看看吧,这组关于污水的数据———
  
   2003年,全市废污水排放量为2.47亿吨,比2002年增加0.25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67亿吨,比2002年增加16%;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80亿吨。
  
   我们坐不住了,因为一口口水井在枯竭,一座座水库水位在下降……
  
   我们坐不住了,因为一处处山体在滑坡,一片片鱼虾翻了白肚皮……
  
   我们坐不住了,据《泉州用水中长期规划》显示,到2010年,如遇枯水年份,泉州将缺水数亿立方米,这个数字将相当于现在全市年用水量的1/3强。如此一算,到2010年,泉州一年之中约有100天没水用。
  
   在“中国水周”的这七天内,我们分赴晋江上、中、下游一些村庄、水库、河段,对近年晋江流域水资源变化展开了调查。试图解析晋江水资源变化现状及原因,希望人们共同来珍惜、维护我们的母亲河,让“母亲”重焕青春……
  
   调查背景
  
   泉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2004年的工作总结称,目前,泉州山地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突出———据调查,全市茶果园水土流失面积74.80万亩,占茶果园总面积的48.96%。主要集中在晋江上游,上游四县(市)茶果园流失面积66.54万亩,占全市茶果园流失面积的88.96%,占上游四县(市)茶果园总面积的74.38%。严重危及晋江上游水资源保护,乃至全市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四县(市)是指安溪、永春、德化和南安。
  
   “由于晋江流域的来水大部分是中上游的山区,上游的生态环境对整个晋江流域的水资源有至关重要和决定性的作用。”泉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各工厂排污是对晋江水源的点源污染,而中上游一些县(市)在大面积种植经济作物的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导致了面源污染。“这种污染没有具体的点,不过动辄几千平方公里的污染,对晋江水资源的破坏绝不亚于我们平常提到的工厂排污。”
  
   而安溪县是晋江的发源地,大面积的山地和每年丰富的降水量对晋江流域的水资源和水质影响尤为重要。
  
   我们选择了靠近晋江上游西溪的安溪剑斗镇为调查对象。
  
   因为这里山上各条小溪的水都要汇入晋江上游西溪……
  
   后井村吃水成难事
  
   3月25日,中国水周第4天,安溪县剑斗镇后井村。村民吴志祥家门口的水井半掩着。
  
   “井水不能吃了,只能用来洗衣服。”吴志祥的说,他们家是四年前开始停止食用家门口的井水的,因为“有味道,怪怪的,涩涩的”。
  
   吴志祥建议记者往井底看———黑黑的井底,有一丝水光。
  
   “井深八米,现在只有一米左右的井底水了。”他指着井壁,“就在几年前,井水水位还比较高”。
  
   按照吴志祥家人的说法,这口井在村里十多口井中还算幸运的,“其他的一些井早就见底了”。
  
   吴志祥打开后门,带我们到了一口枯井前。“这口井在我结婚的时候就干了,现在我小孩都5岁了。”他介绍,最少都枯了六七年。
  
   村民介绍,在后井村,吃水成了一件困难和大投资的事。

5. 洛阳市水资源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推进水生态文明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

  国家、省管理的水事事项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应当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第四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城市管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黄河、淮河、长江等流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资源综合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根据水功能区及相应的水质标准,编制本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要求,维持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重要河流的生态流量控制目标,合理设置生态流量监测站位,建立生态流量监测评估机制。

  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泄放生态流量。第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恢复、人工修复等措施保护植被,绿化荒山、荒坡、荒滩、荒地,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出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除饮用水水源功能发生变化、水质不能满足饮用水要求、饮用水水源安全受到威胁等原因确需调整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经划定禁止调整。第十二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

  在河道、水库和渠道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应当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化肥和农药,推广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防止造成水污染。第十四条 填埋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应当有相应的防渗措施和渗出液的处理措施。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第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管控地下水年度开采总量,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严禁越层混采,防止交叉污染。

  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地下水位、水质的监测,并建立技术档案,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除对水质有特殊要求外,禁止凿井取用地下水。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达到的区域现有取用地下水的自备水井,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封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封停的水井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作为应急水源临时启用。第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工程,健全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保护措施,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城乡生活供水安全。第十八条 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取水井与回灌井应当布设在同一含水层位;取水应当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洛阳市水资源条例

6.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1、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2、我国现行主要的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六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7. 泉州湾地区生态地质环境状况及保护开发

刘百灵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州350002)
摘要:在对泉州湾地区生态地质环境现状评述的基础上,论述各种生态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性,分析其形成主要因素,预测其发展趋势,进而提出保护与合理开发的对策。
关键词:泉州湾;生态地质环境;生物资源;发展趋势;保护与开发
泉州湾位于福建东南部,地处晋江和洛阳江入海口交汇处,属溺谷型港湾。港湾周边分布有泉州市、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区域经济比较发达。查清泉州湾地区生态环境、地质环境的历史与现状,结合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划,预测该地区生态环境地质状况的演化趋势,对于建设生态型港湾以及周边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社会经济状况
泉州湾周边地区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极为强烈,海湾周边分布有泉州市、晋江市、石狮市等新兴工业城市,为“闽南金三角经济开发区”的一部分,并逐步发展成“大泉州-半小时城市群”。据有关资料,泉州市的城市战略定位为“工贸旅游的港口城市”。其发展目标为到2005年,城市化水平达43%,实现宽裕型小康;到2010年,城市化水平达50%,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5000美元,基本实现现代化。
2 地质环境条件
泉州湾为溺谷型海湾,其周边地貌形态主要为海积平原和红土台地,海岸多为土质岸、泥岸,并且多有防洪防潮工程保护。泉州平原大部分高程3~5m。海湾地区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更新统地层,岩性特征如下:
(1)第四系全新统长乐组冲积层(Q4cal),岩性主要为粘土、中粗砂。
(2)第四系全新统长乐组海积层(Q4cm),岩性主要为淤泥、淤泥质土。
(3)第四系更新统龙海组冲积层(Q3lal),岩性主要为粘土、中粗砂、含泥砂砾卵石等。
(4)第四系更新统(未分)残坡积层 ,岩性为残坡积粘性土、砂(砾)质粘性土。
区内主要有北东向的长乐—诏安断裂带和北西向的永安—晋江断裂带通过,为活动性断裂,泉州湾周边多次发生地震,与上述活动断裂有密切的联系。
3 生态环境地质状况
3.1 海湾淤积
3.1.1 淤积历史与现状
宋、元朝时期,泉州港为世界“四大港口”之一,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当时,泉州湾为一深水良港。其后,由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逐渐增强,水土流失现象随之增大,加上其他自然因素的作用,泉州湾逐渐出现淤积现象。
20世纪60年代以来,泉州湾的淤积更为显著。20世纪70年代未到21世纪初,晋江出海口到金鸡水闸段的河床,每年平均淤高约0.2m。到目前为止,河床已平均淤高4~5m。现在该河段仅在高潮位时才能乘潮通航。处于洛阳江口的原后渚港区,1996年的遥感解译与20世纪70年代的地形图相比较,原来10m等深线已消失,现在的2m等深线取代了原来的5m等深线位置,零米线每年向主航道延伸近20m,淤高速率约6cm/a,原后渚港已报废。新后渚港目前也是仅能靠疏竣维持运行,濒临报废;据1998年遥感解译和近期实测,蚶江—水头的河道大片潮滩已连成一片(图1);白奇渡口西侧潮滩,30年来淤高约2~3m,淤高速率达10cm/a,向江心淤宽约100m,淤宽速率约3~4m/a,该处淤积面积达11.7km2,淤积趋势极为显著。

图1 蚶江—水头河道潮滩分布图

3.1.2 海湾淤积的主要危害
泉州湾较为严重的淤积,制约着泉州港的发展,直接影响泉州市的“工贸、旅游的港口城市”战略定位。淤积造成港口工程的报废、维护经费增大;淤积造成海域的减少,影响了海洋养殖业的发展;淤积也造成河道堵塞,水位抬升,进而影响河道的泄流,使海防工程抵抗风暴潮、洪流能力降低,从而相对削弱了其抗灾能力。
3.1.3 海湾淤积的主要因素
(1)晋江流域、洛阳江流域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是导致泉州湾较严重淤积的最主要因素。
泉州市晋江流域水土流失历史变化见图2,从图中可看出,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水土流失面积呈逐年上升,其时也是淤积最为严重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目前,水土流失面积虽然逐年减少,但其绝对流失面积还很大,虽然上游淤积物来源减少,但其相对量还较大,淤积还将继续,只是其速率相对减小。

图2 泉州市晋江流域水土流失变化图

(2)大规模围海造地也是严重淤积的又一个主要因素。区内主要围拦工程“五一围垦”、“城东围垦”以及其他防潮工程等(图1),使泉州湾内纳潮面积减少近1:3。纳潮量锐减,同时还改变了水动力条件,使泉州湾的冲刷能力减弱,相应淤积增强,从而促进了泉州湾的淤积。
(3)蓄水、拦水工程的修建:如兴修水库、水闸(金鸡水闸、洛阳水闸),使上游来水减少,是淤积的又一个因素。
由于上游来水量减少,从而使河水对泉州湾淤积物的冲刷能力减小,而水量减小也导致水流速减慢。根据水流挟沙能力与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式:
ρ0=K′×Vm3/(g×R×ω)
式中:ρ0——水流的挟沙能力(kg/m3);
Vm——水流断面平均流速(m/s)
R——过水断面水力半径(m);
ω——悬移质泥沙平均沉速(m/s);
K′——系数按实测资料测定(kg/m3)
上式表明水流挟沙能力与水流流速的立方成正比例。随着水流减慢,挟沙能力急剧减弱,从而使悬浮颗粒物质发生沉淀而淤积。同时上游淡水来量减小,也使咸潮流上溯,咸淡水交界带向上游方向迁移,由于淤积物在咸淡水交界处的凝紊作用,造成淤积区域也向上游推进,加剧了晋江、洛阳江出海口河道的淤积。
(4)海平面相对下降:泉州湾近期(1972~1980)地壳垂直上升速率约4mm/a,而同期海平面绝对上升速率约3.4mm/a,则海平面相对下降速率约0.6mm/a,海平面相对下降必然导致海域水深变浅,相应潮滩面抬高,突现了海湾相对淤积。
3.2 水环境状况
3.2.1 水环境的历史与现状
泉州湾的历史记载,旧时代的泉州湾为水清鱼跃,表明当时水环境污染少,水环境质量较高。但随着泉州湾周边人类经济活动的增强,也使水环境受到影响。泉州湾1985~1988年和1996~1999年海水水质分析测试主要项目指标平均值列表1。表中可见,泉州湾水质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水质明显恶化,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各项有害物质含量有明显的上升趋势,海湾水域受到环境污染现象日趋严重,海区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
表1 泉州湾地区水质分析对比表


3.2.2 水环境的影响
由于泉州湾是泉州市的主要港湾,也是我省重要的海域养殖区之一,水环境质量的下降,各种污染物增加,而环境容量一定,将造成灾害性的后果。主要影响为:(1)海域出现赤潮现象,海洋生存受威胁。(2)水环境质量下降,特别是河口区的累积性污染[1],直接影响海水养殖业的发展,海水中汞、铅等有害重金属均超出水产养殖功能区标准,造成养殖功能退化,危及海水养殖业,影响泉州市海洋经济的发展。(3)造成海岸污染,进而影响海岸生物的生存,破坏生态环境。
3.2.3 影响水环境的主要因素
(1)随着周边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生产生活废水逐年增加(图3),其中大部分纳入泉州湾,进一步促使水环境质量下降。

图3 废水排放量图

(2)周边大规模工程经济建设,产生的废弃物直接排入泉州湾,也使水环境受到影响。
(3)围垦造地,使泉州湾纳潮量减少,对污染物的稀释、扩散能力减弱,造成污染物聚集。
(4)海域养殖的不科学、不合理性,如高密度养殖饲料投放残余等,均影响水环境质量。
3.3 生物资源
3.3.1 生物资源现状
泉州湾地区地理条件优越,气候宜人,给生物资源的生存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泉州湾现有生物种群丰富,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泉州湾目前的生物种群数量约有2200余种[2]。沿岸高等植物有5l科143属191种,还有浮游生物186种、底栖生物169种、潮间带生物177种、水产物种339种[3]。
近年来,由于受水环境条件恶化等影响,部分生物数量有所下降,较明显的是红树林的衰减,潮间带红树林原在洛阳江口一带广泛分布,但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其分布面积锐减,现在仅小范围分布于洛阳桥东侧。红树林能为海岸带生态系统供应充足养分,对海区具有“解毒”功能,其衰减的结果对区内水产养殖和野生水生动物生存环境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而另一种外来生物——互花米草,由于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适生性,其繁殖能力极强,已侵占了大片滩涂资源。在造成其生长区水环境缺氧的同时也产生促淤现象,已对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起到极大的破坏作用,致使大量海洋生物窒息死亡,影响了泉州湾的捕捞和海水养殖业的发展。
泉州湾为泉州市梭子蟹的养殖基地和福建省的缢苗的重要产地,随着海湾淤积扩大,水环境质量下降等,将给养殖业带来严重危害。
3.3.2 影响生物资源分布的主要因素
(1)水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生物物种生存和分布,是影响生物资源最主要因素。优良的水环境质量,为生物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恶化的水环境,使生物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生物受环境污染,又通过食物链,使其他生物也受到污染,形成恶性循环。
(2)人类工程活动也是影响生物资源的一个主要因素。人类工程活动造成水污染、噪音和生存空间的减小等,直接影响生物资源的生存和分布。
(3)其他因素,如外来物种的不当引进,造成生态系统的改变(区内主要表现为互花米草的泛滥成灾),生物物种和分布也随之改变。
3.4 湿地生态环境
泉州湾河口湿地位于晋江和洛阳江的入海口地区,是晋江和洛阳江与海域携带来的泥沙沉积形成的,湿地底质类型以泥沙质、泥质为主,属于典型的河口滩涂湿地,为我国亚热带河口滩涂的典型代表。湿地内水域开阔,滩涂集中,面积10万公顷以上,又属于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良好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滋养了丰富的水生动植物,这里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等种类繁多,生物多样性丰富和有利的环境气候条件,也吸引了许多鸟禽类在此栖息繁衍[3],由此构成了一个生机勃勃的生态环境。
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方面基于优越的自然条件,同时也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期以来,该区人类活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大规模生产建设如铁路、高速公路等修建在近河口区穿越晋江和洛阳江,加上滩涂海产养殖业的发展,以及近岸生产生活废水、废物的纳入,已经对该河口湿地生态环境造成相当程度的破坏,造成湿地生物种群减少,如前所述红树林分布面积锐减等。鉴于现状及成因,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虽目前泉州市在泉州湾河口湿地部分区域建立了自然保护区,但因缺乏有效管理,湿地环境恶化威胁仍然存在。因此,应加大保护力度,如逐步减少近岸污染物纳入,加强沿岸红树林的保护和恢复工作,规范滩涂海产养殖作业,使整个泉州湾河口湿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恢复良好的生态功能。
3.5 海平面相对升降
3.5.1 泉州湾海平面相对升降状况
福建沿海海平面总体以上升为主,但局部区域又有所区别,泉州湾周边以大面积的红土台地分布为特征,显示出地壳长期处于间歇性稳定性抬升,根据福建省地震局地壳形变观测资料(1972~1980年),泉州湾地区地壳抬升速率约4mm/a,根据有关资料,泉州湾邻近的厦门验潮站经均衡基准订正后海平面变化速率为3.4mm/a[4],可见泉州湾地区海平面变化表现为相对下降(即地壳相对抬升),其速率约0.6mm/a。随着全球气候逐渐气候变暖,海平面绝对上升速率增大,泉州湾地区地壳相对抬升将速率逐渐减小。
3.5.2 海平面相对下降的危害
泉州湾地区海平面相对下降,则地壳表现为相对上升,海平面相对下降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平时难以觉察,但长期的积累,足以对泉州湾地区经济建设、城市市政建设、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多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海平面相对下降直接表现近岸潮滩逐渐出露,海域水深变浅;另一方面由于海平面相对下降使侵蚀基准面下降、外延,造成淤积范围的外延扩大,又使口门淤积区出现侵蚀冲刷,形成错综复杂的海湾冲刷和淤积现象。泉州湾航道水深逐渐变浅,从而影响港口工程的使用以及防洪工程基础遭受冲刷破坏,影响工程的抗灾能力等现象与海平面相对下降有一定关系。
3.5.3 影响泉州湾海平面相对下降的主要因素
区域地壳变形是相对海平面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影响海平面上升降的因素如地球温室效应、气候变暖、海水温度增高、南极、北极及高山冰川、冰盖的消融等现象将继续存在,但泉州湾地区地壳抬升速率较大,大于其海平面上升速率,从而形成区域海平面相对下降。
4 生态环境地质变化趋势
(1)由于晋江、洛阳江流域水土流失还较严重以及港口工程的建设、水闸拦水、海平面相对下降等影响因素的存在,泉州湾的淤积还将继续,若影响因素得到改善,淤积速率将减小,直至达到冲淤平衡。
(2)随着晋江、洛阳江流域经济活动的日益加剧,废水等排放持续增加,将使其水环境恶化。但如确实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对废物、废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则水环境将好转。
(3)生物资源的生存直接与水环境和人类工程活动相关,随着水环境的好转,人类工程活动得到规范控制以及湿地资源的保护,生物资源的生存环境将得到改善,生物种群将逐渐扩大。
(4)泉州湾地区的地壳还将持续上升,但由于全球温室效应的增强,海平面上升速率也将增大,相对海平面下降趋势将渐趋缓,甚至达相对海平面上升趋势。
5 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针对泉州湾地区生态环境地质问题现状、发展趋势及主要影响因素,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应遵循“治根治本,保护性开发利用”的原则。
(1)采取减少淤积物来源的措施,加大晋江、洛阳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晋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是当务之急,对流域内矿山开采、农业生产活动以及城镇建设进行有效监管,防止水土流失危害的加剧。同时加强绿化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蓄水保土,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2)围垦造地、堤防建设应进行合理规划、科学论证,以利改善泉州湾水动力条件。
(3)加强环保工作,加快、加大工业和生活废弃物处理力度,提高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4)控制人类活动区域,规划人类活动的范围,设立自然保护区,规划养殖区等。
(5)加强农业用农药、化肥的施放管理,禁止施用有剧毒、难降解的农药化肥。
(6)加强水上作业中船舶的油类渗漏、排放等有效管理。
(7)引进外来生物物种时应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利弊。
(8)建立泉州湾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加强对河口湿地的保护工作。对泉州湾进行功能区划,如在洛阳桥至后渚港区设为核心保护区,后渚港至蛏江区设为建设、生产区,环泉州湾地区为禁猎外围保护区。同时在区内进行生产建设时,特别是临海建设项目应进行必要的环境评价及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
6 结束语
泉州湾目前主要的生态环境地质问题有海湾淤积、水环境质量下降、生物资源系统的破坏等。针对其主要影响因素,应进行相应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参考文献
[1]王人骏.晋江河口水域中COD自净特征及其成因.台湾海峡,1996(1):48~53
[2]马敬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综述.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8
[3]黄国勇等.泉州湾河口湿地鸟类的种类组成与分布.台湾海峡,2002(2):228~233
[4]陈宗镛,周天华等.中国沿海平均海平面变化.北京:科学出版社,1994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Geology and Protection Development in Quanzhouwan Region
Liu Bailing
(Geological Engineering Exploration Faculty of Fujian Province, Fuzhou 350002)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the evaluation on the current statement of eco-environment geology in Quanzhou Gulf , the thesis discusses the problems of the current statement of eco-environment geology , analyses the main formation factor, forecasts the trends of its development,then put forwards the reasonable policy on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Key words: Quanzhou Gulf; Eco-environment geology; Biomass; Develop trends;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泉州湾地区生态地质环境状况及保护开发

8. 结合水十条,举例分析我国流域水环境污染应该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管理,严格执法。  贯彻执行《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对污水的排污标准进行严格控制,尤其要加强对工业污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对违法排放的工业企业要从重处罚。对集中排污口的各类污染源,加强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监测和水源的保护工作。以流域为单元,以河流为主线,以城镇为节点,建立流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流域管理的监督职能和协调能力,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摘要】
结合水十条,举例分析我国流域水环境污染应该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提问】
您好,我是小向老师,教育学专家、教育问答专家,1v1咨询服务1000+人次,已经看见您的问题,马上为您解答《结合水十条,举例分析我国流域水环境污染应该进一步采取的措施》,请给我三分钟时间作答,谢谢您的耐心等待。【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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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源管控“严”字当头,求力度。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取缔难监管、污染严重的“十小”企业;推进城镇生活污染达标排放。《水十条》重拳打击违法行为,对环保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处罚。实行“红黄牌”管理,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从排污许可主体责任落实、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信用评价、红黄牌管理,一条龙地实现污染源全过程严管,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强大震慑。【回答】
 二,任务措施稳、准、狠,求实效。治污减排存在薄弱环节,各类污染源排放量大,是我国水环境质量改善避不开、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污水、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50%以上的十大重点行业,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预处理和集中治理,杜绝园区藏污纳垢;牢牢把握管网覆盖率低、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不完善的问题核心,突出截污纳管要求,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对于量大面广、监管难度大的畜禽养殖污染,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优化养殖布局,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回答】
三,制度建设力求点上创新,带动突破。管理制度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长效保障,《水十条》首次将每条、每款、每项都落实到具体的牵头部门或者参与部门,形成“合力治污”局面。【回答】
四,政策措施强调可操作,在针对性上见功夫。《水十条》坚持继承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广新安江流域跨界水环境补偿试点经验,扩大跨省界补偿试点范围,从“河长制”提炼了黑臭水体责任人公示要求,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借鉴了城市排名等。【回答】
这里面好像没有例子
【提问】
这里面好像没有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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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管理,严格执法。  贯彻执行《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对污水的排污标准进行严格控制,尤其要加强对工业污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对违法排放的工业企业要从重处罚。对集中排污口的各类污染源,加强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监测和水源的保护工作。以流域为单元,以河流为主线,以城镇为节点,建立流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流域管理的监督职能和协调能力,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回答】
2 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重复利用率  我国水资源利用率不足50%,重复利用率为20%左右,低效的水资源利用,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和严重浪费局面。只有施行较高的水资源价格、高额的水污染排污费,才能有效地促使企业采取措施,改直流冷却为循环冷却,改漫灌为喷灌或滴灌,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研究污水的治理和重复利用,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重复利用率,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的环境效益的统一。【回答】
3提高水污染排污费的收缴额度  提高水污染排污费用的收缴额度,使排污费远远地高于水资源恢复治理的费用。当前,我国排污费定位太低,远远低于水资源补偿费用,不利于水环境的整治,因此全面提高排污收费指标,提高排污收费质量,向等量甚至高于水资源恢复治理费靠拢,采取“严进严出”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对乱排现象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回答】
4 从源头控制污染  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从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来遏止污染的进一步扩大。对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改善经营管理,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通过修定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用行政、经济手段推行节约用水和清洁生产。水环境的源头才是根本,只有从源头、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的整治问题。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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