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2024-05-05 07:06

1. 苏州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线上提取,一种是线下提取。线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线上提取可通过关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提取。

苏州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2. 苏州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一、苏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申请:职工带上相关材料去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譬如说购房提取公积金就需要带上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材料。审核: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会对其资料、职工资质等进行审核。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话就会将其提取余额划转至关联银行卡中。      二、租房公积金提取类型有哪些      1、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主要是用来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或者大修自住住房时所用的,其提取对象仅限于职工、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申请提取时需要约定好时间,并将其填写,这样公积金管理中心才会按照约定的时间内将公积金转入到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2、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一般是将公积金账户中缴存的部分余额提取出来,其提取的额度有限,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需要留下10元在账户中。      3、销户提取。      销户提取一般是在职工退休或离休、户口迁出本市、出国定居、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等等情况下才会办理的,提取人员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才能进行办理。      三、公积金提取额度      1、可以全额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7)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8)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10)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2、可部分提取的情况      (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提取金额(多人提取的,按合计金额,下同)不得超过所提供购房发票金额。      (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房屋总价指《存量房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售房款金额(不含车库)及契税完税发票中的计税金额三者取低。      (3)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安置房、定销房房价与拆迁补偿额的差额部分。      (4)购买公有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金额。      (5)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买金额。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发票金额。      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      1、购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      (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支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支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支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支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      (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可支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支取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3. 苏州住房公积金在什么地方取、

苏州住房公积金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领取,提取手续如下:1、向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2、持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工作证明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及审批表;3、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并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4、返回单位领取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转账凭证;5、持审批表及转账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转账至申请人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给职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摘要】
谁知道苏州公积金在哪里取啊?【提问】
苏州住房公积金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领取,提取手续如下:1、向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2、持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工作证明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及审批表;3、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并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4、返回单位领取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转账凭证;5、持审批表及转账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转账至申请人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给职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回答】
我是退休后一次性领取,请问姑苏区在哪里领取?【提问】
办理条件    职工退休l  办理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也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线上申请办理。
l  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l  所需材料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退休证原件(无退休证的,身份证上的年龄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l  友情提示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2.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l 请点击办理机构及地点查看l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l  办理时间 以各指定网点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l  收费标准 不收费 l  热线电话 0512-12329l  中心网站 .cn【回答】

苏州住房公积金在什么地方取、

4. 苏州公积金提取在哪办

 苏州公积金提取在哪办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苏州公积金提取在哪办,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苏州公积金提取在哪办 
    一、非工业园区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http://www.gjj.suzhou.gov.cn/szgjj/slwd/014002/。
    二、工业园区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及委托办理点。
    三、委托办理点办理:购房一次性提取、每月还贷申请、租房业务。其中委托办理网点“园区公积金专柜”办理普通人员2011年7月1日后购买全国范围内一手房(含定销房)或二手房且首次动用园区公积金的购房一次性提取。
    四、其他购房一次性提取(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至中心办理。
     拓展: 
    一、提取条件。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二、提取流程
    1、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
    2、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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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怎么取苏州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苏州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1)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2)工作人员进行审核(3)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提取人员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三、所需材料 1、新房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有效期一年)。(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2、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3、自建大修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或建造(翻建、大修)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 原件;(3)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拆迁协议原件;(3)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有效期一年)原件;(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5、购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买卖契约原件;(3)一次性购买的,提供一次性付清的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有效期一年)原件;(4)分期付款购买的,提供分期付款的现金解款单或按月扣款的工资单(有效期一年)原件; (5)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6)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扩展资料: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参考资料: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购建住房提取
一、购买新房提取:办理条件: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需材料: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有效期一年);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二、购买二手房提取:办理条件:职工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所需材料: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三、自建大修提取:办理条件: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材料: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或建造(翻建、大修)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 原件;3.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四、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办理条件: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所需材料: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拆迁协议原件;3.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有效期一年)原件;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五、购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办理条件:职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买公有住房产权所需材料: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买卖契约原件;3.一次性购买的,提供一次性付清的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有效期一年)原件;4.分期付款购买的,提供分期付款的现金解款单或按月扣款的工资单(有效期一年)原件;5.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6.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新房提取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二手房提取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建大修提取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公有住房产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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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了您的问题,很高兴为您服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员工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之后,携带相应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的。审核期为三个工作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怎么取苏州住房公积金?

6. 苏州公积金怎么取

可以全额提取的情况:(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退休的;(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7)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8)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10)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拓展资料】可部分提取的情况(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提取金额(多人提取的,按合计金额,下同)不得超过所提供购房发票金额。(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房屋总价指《存量房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售房款金额(不含车库)及契税完税发票中的计税金额三者取低。(3)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安置房、定销房房价与拆迁补偿额的差额部分。(4)购买公有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金额。(5)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买金额。(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发票金额。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提取的,提取金额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规定的留存金额,有效期一年。每次购建住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_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 。

7. 苏州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一、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单位核实。三、公积金中心审批。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苏州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8. 苏州公积金怎么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