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保险险种

2024-05-16 04:16

1. 河南省农业保险险种

农业保险政策出现新变化,河南省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取消,县级财政进一步减负。4月11日,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省财政厅联合河南保监局、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印发了《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明确了2016年全省农业保险的工作重点。重点一: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县级保费补贴。为减轻产粮大县县级财政压力,自2016年起调整河南省现有104个国家级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补贴政策,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比例,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不变,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原县级财政负担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2015年实际参保情况测算,该项措施,将直接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保费补贴县级财政负担1亿元”。重点二: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为鼓励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通过险种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河南省出台了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自2016年起,对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开办的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未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且落实到位的,河南省财政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提供最高不超过市县实际到位负担保费比例50%的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支持农业保险发展。重点三:明确违法退出机制。为督促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2016年的农业保险方案,明确了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的违法退出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凡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一个省辖市内累计两个县(市、区)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在该省辖市内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二、河南农业保险如何“保险”农业“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基础产业。通过保险分散农业风险,不仅关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关乎国计民生。”5月28日,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联合主办的“河南农业保险的探索与创新”研讨会上,农业保险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说。那么,目前农业保险在河南省实施情况如何?河南省农业保险发展迅速;5月上旬,河南省局部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遭遇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大风袭击,局部地区农作物受损严重。据统计,风雹灾害期间,全省保险业共接小麦保险报案4466件,小麦保险报损面积145万亩,估损金额1.33亿元。针对此次灾情,华农产险河南分公司对中垦种业基地承保的1500亩受损严重制种小麦,先行预付赔款130万元,为企业恢复再生产提供了基本保障。中华联合仅用6天时间,就完成对南阳方城县1102亩冬小麦的42万元理赔,惠及5个行政村97户农户,有效缓解了受灾农户的经济损失。“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高了农户抵御生产经营风险能力,同时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也起到积极作用。”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孙新雷表示。从2007年以来,河南农业保险从无到有,实现了快速发展。来自河南保监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64亿元,同比增长75.68%。以小麦为例,承保农户257.02万户,同比增长45.13%;提供风险保障87.23亿元,同比增长59.27%。截至目前,国家财政补贴品种中,已有12个险种在河南省开展,河南省还开办了烟叶和肉鸡2个地方财政补贴险种;农险经办公司有8家,河南省首家专业性农险法人机构——中原农险公司即将开业运转。2014年,苹果、石榴、种子等地方特色险种,生猪、小麦目标价格保险等创新险种破题起步,部分险种保额也大幅度提高。农业保险机遇和挑战并存尽管河南省农业保险整体上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有关专家也指出,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基础较薄弱、未来潜力巨大是河南农业保险的基本面。“开办品种较多,但覆盖面不够大。”河南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比如能繁母猪保险,已开办8年,2014年的承保率只有28%,水稻、玉米、小麦三大口粮作物保险覆盖率为27.8%,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34.5个百分点。庹国柱指出,农业保险具有“三低三高”特征,即“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业保险的发展,是亟待破解的难题。另一方面,河南处在农业生产集聚集约步伐快速推进的转折时期,农业规模化经营将提高对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需求。据介绍,全省现在已有1.6万个家庭农场,3.9万个种粮大户,经营耕地3216万亩,占总面积的29%。“农业规模化经营,对于经营者来说,带来农业收入占比提升、生产总体投入加大、经营风险集聚放大、保费支出总额上升,也将导致投保人对保险费率更加敏感,对保障范围更加关心,对投保公司选择更加慎重,对保险后续服务要求更高。”河南保监局局长李翰辉说。农业保险发展的又一机遇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其越来越重视,政策利好频传。每年的“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保险纳入其中,并持续出台政策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不断提高保险保额、开办省级补贴品种,鼓励各地发展地方特色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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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保险险种

2. 河南省2019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政策出现新变化,河南省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取消,县级财政进一步减负。4月11日,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省财政厅联合河南保监局、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印发了《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明确了2016年全省农业保险的工作重点。重点一: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县级保费补贴。为减轻产粮大县县级财政压力,自2016年起调整河南省现有104个国家级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补贴政策,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比例,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不变,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原县级财政负担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2015年实际参保情况测算,该项措施,将直接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保费补贴县级财政负担1亿元”。重点二: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为鼓励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通过险种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河南省出台了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自2016年起,对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开办的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未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且落实到位的,河南省财政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提供最高不超过市县实际到位负担保费比例50%的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支持农业保险发展。重点三:明确违法退出机制。为督促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2016年的农业保险方案,明确了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的违法退出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凡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一个省辖市内累计两个县(市、区)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在该省辖市内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二、河南农业保险如何“保险”农业“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基础产业。通过保险分散农业风险,不仅关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关乎国计民生。”5月28日,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联合主办的“河南农业保险的探索与创新”研讨会上,农业保险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说。那么,目前农业保险在河南省实施情况如何?河南省农业保险发展迅速;5月上旬,河南省局部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遭遇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大风袭击,局部地区农作物受损严重。据统计,风雹灾害期间,全省保险业共接小麦保险报案4466件,小麦保险报损面积145万亩,估损金额1.33亿元。针对此次灾情,华农产险河南分公司对中垦种业基地承保的1500亩受损严重制种小麦,先行预付赔款130万元,为企业恢复再生产提供了基本保障。中华联合仅用6天时间,就完成对南阳方城县1102亩冬小麦的42万元理赔,惠及5个行政村97户农户,有效缓解了受灾农户的经济损失。“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高了农户抵御生产经营风险能力,同时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也起到积极作用。”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孙新雷表示。从2007年以来,河南农业保险从无到有,实现了快速发展。来自河南保监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64亿元,同比增长75.68%。以小麦为例,承保农户257.02万户,同比增长45.13%;提供风险保障87.23亿元,同比增长59.27%。截至目前,国家财政补贴品种中,已有12个险种在河南省开展,河南省还开办了烟叶和肉鸡2个地方财政补贴险种;农险经办公司有8家,河南省首家专业性农险法人机构——中原农险公司即将开业运转。2014年,苹果、石榴、种子等地方特色险种,生猪、小麦目标价格保险等创新险种破题起步,部分险种保额也大幅度提高。农业保险机遇和挑战并存尽管河南省农业保险整体上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有关专家也指出,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基础较薄弱、未来潜力巨大是河南农业保险的基本面。“开办品种较多,但覆盖面不够大。”河南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比如能繁母猪保险,已开办8年,2014年的承保率只有28%,水稻、玉米、小麦三大口粮作物保险覆盖率为27.8%,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34.5个百分点。庹国柱指出,农业保险具有“三低三高”特征,即“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业保险的发展,是亟待破解的难题。另一方面,河南处在农业生产集聚集约步伐快速推进的转折时期,农业规模化经营将提高对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需求。据介绍,全省现在已有1.6万个家庭农场,3.9万个种粮大户,经营耕地3216万亩,占总面积的29%。“农业规模化经营,对于经营者来说,带来农业收入占比提升、生产总体投入加大、经营风险集聚放大、保费支出总额上升,也将导致投保人对保险费率更加敏感,对保障范围更加关心,对投保公司选择更加慎重,对保险后续服务要求更高。”河南保监局局长李翰辉说。农业保险发展的又一机遇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其越来越重视,政策利好频传。每年的“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保险纳入其中,并持续出台政策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不断提高保险保额、开办省级补贴品种,鼓励各地发展地方特色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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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河南省2019年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政策出现新变化,河南省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取消,县级财政进一步减负。4月11日,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省财政厅联合河南保监局、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印发了《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明确了2016年全省农业保险的工作重点。重点一: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县级保费补贴。为减轻产粮大县县级财政压力,自2016年起调整河南省现有104个国家级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补贴政策,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比例,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不变,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原县级财政负担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2015年实际参保情况测算,该项措施,将直接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保费补贴县级财政负担1亿元”。重点二: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为鼓励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通过险种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河南省出台了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自2016年起,对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开办的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未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且落实到位的,河南省财政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提供最高不超过市县实际到位负担保费比例50%的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支持农业保险发展。重点三:明确违法退出机制。为督促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2016年的农业保险方案,明确了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的违法退出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凡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一个省辖市内累计两个县(市、区)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在该省辖市内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二、河南农业保险如何“保险”农业“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基础产业。通过保险分散农业风险,不仅关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关乎国计民生。”5月28日,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联合主办的“河南农业保险的探索与创新”研讨会上,农业保险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说。那么,目前农业保险在河南省实施情况如何?河南省农业保险发展迅速;5月上旬,河南省局部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遭遇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大风袭击,局部地区农作物受损严重。据统计,风雹灾害期间,全省保险业共接小麦保险报案4466件,小麦保险报损面积145万亩,估损金额1.33亿元。针对此次灾情,华农产险河南分公司对中垦种业基地承保的1500亩受损严重制种小麦,先行预付赔款130万元,为企业恢复再生产提供了基本保障。中华联合仅用6天时间,就完成对南阳方城县1102亩冬小麦的42万元理赔,惠及5个行政村97户农户,有效缓解了受灾农户的经济损失。“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高了农户抵御生产经营风险能力,同时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也起到积极作用。”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孙新雷表示。从2007年以来,河南农业保险从无到有,实现了快速发展。来自河南保监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64亿元,同比增长75.68%。以小麦为例,承保农户257.02万户,同比增长45.13%;提供风险保障87.23亿元,同比增长59.27%。截至目前,国家财政补贴品种中,已有12个险种在河南省开展,河南省还开办了烟叶和肉鸡2个地方财政补贴险种;农险经办公司有8家,河南省首家专业性农险法人机构——中原农险公司即将开业运转。2014年,苹果、石榴、种子等地方特色险种,生猪、小麦目标价格保险等创新险种破题起步,部分险种保额也大幅度提高。农业保险机遇和挑战并存尽管河南省农业保险整体上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有关专家也指出,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基础较薄弱、未来潜力巨大是河南农业保险的基本面。“开办品种较多,但覆盖面不够大。”河南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比如能繁母猪保险,已开办8年,2014年的承保率只有28%,水稻、玉米、小麦三大口粮作物保险覆盖率为27.8%,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34.5个百分点。庹国柱指出,农业保险具有“三低三高”特征,即“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业保险的发展,是亟待破解的难题。另一方面,河南处在农业生产集聚集约步伐快速推进的转折时期,农业规模化经营将提高对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需求。据介绍,全省现在已有1.6万个家庭农场,3.9万个种粮大户,经营耕地3216万亩,占总面积的29%。“农业规模化经营,对于经营者来说,带来农业收入占比提升、生产总体投入加大、经营风险集聚放大、保费支出总额上升,也将导致投保人对保险费率更加敏感,对保障范围更加关心,对投保公司选择更加慎重,对保险后续服务要求更高。”河南保监局局长李翰辉说。农业保险发展的又一机遇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其越来越重视,政策利好频传。每年的“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保险纳入其中,并持续出台政策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不断提高保险保额、开办省级补贴品种,鼓励各地发展地方特色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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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9年农业保险

4. 河南新农保交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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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3、新农保缴费标准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4、新农保养老金如何计发养老金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5、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怎么样参保缴费按照规定,新农保政策开始实施时,把60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人”,把年龄在46至59岁之间的人成为“中人”,把45周岁以下的人称为“新人”,对这三类人分别实行不同政策。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已满60周岁的,只要其子女参保,均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5. 河南省2019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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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政策出现新变化,河南省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取消,县级财政进一步减负。4月11日,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省财政厅联合河南保监局、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印发了《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明确了2016年全省农业保险的工作重点。重点一: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县级保费补贴。为减轻产粮大县县级财政压力,自2016年起调整河南省现有104个国家级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补贴政策,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比例,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不变,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原县级财政负担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2015年实际参保情况测算,该项措施,将直接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保费补贴县级财政负担1亿元”。重点二: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为鼓励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通过险种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河南省出台了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自2016年起,对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开办的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未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且落实到位的,河南省财政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提供最高不超过市县实际到位负担保费比例50%的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支持农业保险发展。重点三:明确违法退出机制。为督促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2016年的农业保险方案,明确了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的违法退出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凡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一个省辖市内累计两个县(市、区)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在该省辖市内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二、河南农业保险如何“保险”农业“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基础产业。通过保险分散农业风险,不仅关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关乎国计民生。”5月28日,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联合主办的“河南农业保险的探索与创新”研讨会上,农业保险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说。那么,目前农业保险在河南省实施情况如何?河南省农业保险发展迅速;5月上旬,河南省局部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遭遇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大风袭击,局部地区农作物受损严重。据统计,风雹灾害期间,全省保险业共接小麦保险报案4466件,小麦保险报损面积145万亩,估损金额1.33亿元。针对此次灾情,华农产险河南分公司对中垦种业基地承保的1500亩受损严重制种小麦,先行预付赔款130万元,为企业恢复再生产提供了基本保障。中华联合仅用6天时间,就完成对南阳方城县1102亩冬小麦的42万元理赔,惠及5个行政村97户农户,有效缓解了受灾农户的经济损失。“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高了农户抵御生产经营风险能力,同时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也起到积极作用。”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孙新雷表示。从2007年以来,河南农业保险从无到有,实现了快速发展。来自河南保监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64亿元,同比增长75.68%。以小麦为例,承保农户257.02万户,同比增长45.13%;提供风险保障87.23亿元,同比增长59.27%。截至目前,国家财政补贴品种中,已有12个险种在河南省开展,河南省还开办了烟叶和肉鸡2个地方财政补贴险种;农险经办公司有8家,河南省首家专业性农险法人机构——中原农险公司即将开业运转。2014年,苹果、石榴、种子等地方特色险种,生猪、小麦目标价格保险等创新险种破题起步,部分险种保额也大幅度提高。农业保险机遇和挑战并存尽管河南省农业保险整体上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有关专家也指出,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基础较薄弱、未来潜力巨大是河南农业保险的基本面。“开办品种较多,但覆盖面不够大。”河南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比如能繁母猪保险,已开办8年,2014年的承保率只有28%,水稻、玉米、小麦三大口粮作物保险覆盖率为27.8%,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34.5个百分点。庹国柱指出,农业保险具有“三低三高”特征,即“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业保险的发展,是亟待破解的难题。另一方面,河南处在农业生产集聚集约步伐快速推进的转折时期,农业规模化经营将提高对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需求。据介绍,全省现在已有1.6万个家庭农场,3.9万个种粮大户,经营耕地3216万亩,占总面积的29%。“农业规模化经营,对于经营者来说,带来农业收入占比提升、生产总体投入加大、经营风险集聚放大、保费支出总额上升,也将导致投保人对保险费率更加敏感,对保障范围更加关心,对投保公司选择更加慎重,对保险后续服务要求更高。”河南保监局局长李翰辉说。农业保险发展的又一机遇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其越来越重视,政策利好频传。每年的“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保险纳入其中,并持续出台政策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不断提高保险保额、开办省级补贴品种,鼓励各地发展地方特色险种。

河南省2019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6. 河南新农保交费政策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3、新农保缴费标准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4、新农保养老金如何计发养老金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5、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怎么样参保缴费按照规定,新农保政策开始实施时,把60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人”,把年龄在46至59岁之间的人成为“中人”,把45周岁以下的人称为“新人”,对这三类人分别实行不同政策。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已满60周岁的,只要其子女参保,均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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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河南省2019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农业保险政策出现新变化,河南省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取消,县级财政进一步减负。4月11日,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省财政厅联合河南保监局、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印发了《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明确了2016年全省农业保险的工作重点。重点一: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县级保费补贴。为减轻产粮大县县级财政压力,自2016年起调整河南省现有104个国家级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补贴政策,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比例,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不变,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原县级财政负担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2015年实际参保情况测算,该项措施,将直接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保费补贴县级财政负担1亿元”。重点二: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为鼓励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通过险种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河南省出台了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自2016年起,对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开办的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未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且落实到位的,河南省财政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提供最高不超过市县实际到位负担保费比例50%的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支持农业保险发展。重点三:明确违法退出机制。为督促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2016年的农业保险方案,明确了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的违法退出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凡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一个省辖市内累计两个县(市、区)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在该省辖市内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二、河南农业保险如何“保险”农业“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基础产业。通过保险分散农业风险,不仅关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关乎国计民生。”5月28日,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联合主办的“河南农业保险的探索与创新”研讨会上,农业保险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说。那么,目前农业保险在河南省实施情况如何?河南省农业保险发展迅速;5月上旬,河南省局部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遭遇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大风袭击,局部地区农作物受损严重。据统计,风雹灾害期间,全省保险业共接小麦保险报案4466件,小麦保险报损面积145万亩,估损金额1.33亿元。针对此次灾情,华农产险河南分公司对中垦种业基地承保的1500亩受损严重制种小麦,先行预付赔款130万元,为企业恢复再生产提供了基本保障。中华联合仅用6天时间,就完成对南阳方城县1102亩冬小麦的42万元理赔,惠及5个行政村97户农户,有效缓解了受灾农户的经济损失。“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高了农户抵御生产经营风险能力,同时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也起到积极作用。”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孙新雷表示。从2007年以来,河南农业保险从无到有,实现了快速发展。来自河南保监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64亿元,同比增长75.68%。以小麦为例,承保农户257.02万户,同比增长45.13%;提供风险保障87.23亿元,同比增长59.27%。截至目前,国家财政补贴品种中,已有12个险种在河南省开展,河南省还开办了烟叶和肉鸡2个地方财政补贴险种;农险经办公司有8家,河南省首家专业性农险法人机构——中原农险公司即将开业运转。2014年,苹果、石榴、种子等地方特色险种,生猪、小麦目标价格保险等创新险种破题起步,部分险种保额也大幅度提高。农业保险机遇和挑战并存尽管河南省农业保险整体上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有关专家也指出,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基础较薄弱、未来潜力巨大是河南农业保险的基本面。“开办品种较多,但覆盖面不够大。”河南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比如能繁母猪保险,已开办8年,2014年的承保率只有28%,水稻、玉米、小麦三大口粮作物保险覆盖率为27.8%,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34.5个百分点。庹国柱指出,农业保险具有“三低三高”特征,即“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业保险的发展,是亟待破解的难题。另一方面,河南处在农业生产集聚集约步伐快速推进的转折时期,农业规模化经营将提高对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需求。据介绍,全省现在已有1.6万个家庭农场,3.9万个种粮大户,经营耕地3216万亩,占总面积的29%。“农业规模化经营,对于经营者来说,带来农业收入占比提升、生产总体投入加大、经营风险集聚放大、保费支出总额上升,也将导致投保人对保险费率更加敏感,对保障范围更加关心,对投保公司选择更加慎重,对保险后续服务要求更高。”河南保监局局长李翰辉说。农业保险发展的又一机遇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其越来越重视,政策利好频传。每年的“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保险纳入其中,并持续出台政策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不断提高保险保额、开办省级补贴品种,鼓励各地发展地方特色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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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9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8. 河南省农业保险现状

一、中国保险业现状: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中国保险业发展前景: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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