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路事件的爆发

2024-05-17 15:06

1. 中东路事件的爆发

 1929年,张学良下令回收中东电话权,苏联予以默认,但苏联驻奉天领事库兹涅佐夫就东三省交通委员会收回中东路电话权问题,向张学良提出抗议,要求偿还百万元安装费。4月,张学良召集张作相、张景惠、吕荣寰等讨论中东铁路的问题。苏联在谈判中做出让步,允许华人担任商务、机务、车务、总务、会计、进款等6处处长,但要求中国方面承认中东路苏联工会。张学良故此认为苏联态度软弱,不久即收回中东铁路哈尔滨气象观测站,苏联亦予为默认。张学良更认为苏联没有什么了不得的。1929年5月27日,张学良得蒋介石密电。电文大意是:冯玉祥组织“护党救国军”叛乱,与苏联驻哈尔滨领事有关,让张派人搜查苏驻哈领事馆。张学良立即密电哈尔滨特区长官张景惠(土匪出身,后投靠倭贼,任伪满国务大臣达十年之久,其人长于书法而无气节,曾有书法言“日本之兴即满洲之兴”,印于伪满邮票),张景惠即派军警搜查了苏联驻哈使馆,搜走两箱秘密资料,并称苏共定于本日正午12时至下午3时在哈尔滨苏联领事馆地窖内召开“第三国际共产宣传大会”,以“俄人宣传赤化,显违奉俄协定”为由,在搜查中将前来领事馆的中东路沿线各站、三十六棚地区各工厂职工联合会、苏联商船局,远东煤油局、远东国家贸易局等负责人39人逮捕,甚至抓走苏联驻哈总领事,同时封闭了苏联职工会,并强迫中东路苏方正、副局长停职。晚10时,张景惠电令“沿线军警严加防范”。29日,张景惠下令封闭哈尔滨、齐齐哈尔、海拉尔等地苏联领事馆。31日,苏联政府向南京政府提出抗议。此即为“中东路五二七事件”,成为中东路事变的开端。 苏联对此事反应速迅,做好了战与和的两手准备,6月5日,海参崴当局要求释放其在哈尔滨领事馆被捕人员,表示愿意以缩小中东铁路局长权限作为交换条件。13日苏联增兵海兰泡,吉林省当局亦调兵赴瑷珲增防。17日苏联增兵满洲里附近,万福麟派第三旅增防呼伦贝尔。6月22日—25日,张学良在沈阳召开对苏会议,决定改编陆军屯兵吉蒙边界,接收中东路方法等问题。7月7日,张学良抵达北平与蒋介石会晤,商谈有关中东路的对策,会谈内容如何,外人不得而知,但蒋肯定对收回中东路表示支持。7月10日,东三省当局在中东铁路沿线各地配置军队,没收铁路电报、电话,查封苏联商船公司、贸易公司、火油公司等,将中东铁路管理局叶木沙诺夫、副局长艾斯孟特等苏联高级官员全部免职,令范其光代理局长,解散苏联职工联合会、共产青年团、妇女部、童子军等团体,逮捕苏联人200余名,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中东路事件”。13日,苏联就中东路事件向南京政府发出为期3日的最后通牒。同时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自7月1日至13日经由轮船发往萝北、瑷珲、乌云、奇克、逊河等县公文邮件,均被苏军扣留。15日中东路货车停驶,乌苏里铁桥被苏方破坏,吉林、黑龙江军队开往五站、满洲里。

中东路事件的爆发

2. 中东路事件

中东路事件,是指1929年张学良领导的东北政府为收回苏联在中国东北铁路的特权而发生的中苏军事冲突。 武装冲突以中方失败告终。
1929年7月,中苏之间由于中东铁路的路权归属问题,爆发了"中东路事件",引起武装冲突。战斗主要在中国的满洲里和扎赉诺尔地区展开。从7月末开始直到11月,大小战斗进行了数十次。起因是中国东北当局将中东铁路电报电话收回,将苏联职员遣送回国。苏军与东北军发生武装冲突后,国民政府对苏宣战。11月,苏军先后攻占扎赉诺尔、满洲里、海拉尔。中国军人死伤及被俘人员9000余名(伤亡2000名,被俘7000余名)。据苏方统计,苏军被击毙143人,失踪4人,受伤665人。苏军胜,12月20日,张学良派代表与苏签订《伯力协定》。12月26日,“中东路事件”以中方接受苏方提出的恢复中东铁路中苏共管的原状、双方释放被俘人员而宣告结束。值得一提的是,中东路事件期间,苏占据我国领土黑瞎子岛,这是日后中俄在领土争端中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3. 中东路事件的介绍

中东路事件,是指1929年中国为收回苏联在中国东北铁路的特权而发生的中苏军事冲突。1929年7月,在南京国民政府“革命外交”的氛围中,国民政府委员、东北政务委员会主席、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张学良以武力强行收回当时为苏联掌握的中东铁路部分管理权。17日,苏联政府宣布从中国召回所有官方代表,要求中国外交官迅速撤离,断绝外交关系。9月至11月,“苏联特别远东集团军”进攻中国东北边防军,东北军战败。12月22日,东北地方当局代表蔡运升受张学良委派,与苏联代表谈判,达成《伯力协定》。1 在本次事件中,东北地方当局虽损兵折将,实力大为削弱,但张学良获颁青天白日勋章。这场冲突持续近5个月之久,双方动用的一线兵力超过200万,使用了重炮、坦克、飞机和军舰等重型装备,其规模和持续时间远远超过1969年的“珍宝岛事件”,成为中苏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武装冲突,其结局对于东北的局势乃至全国的时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东路事件的介绍

4. 中东路事件的解决

25日黑河市政筹备处令佛山县停止办公,办理迁移事宜。12月9日,该县商民迁至乌云。11月26日黑龙江省政府和东北边防军司令官公署决定,从本日起在齐齐哈尔宣布戒严,并委任窦联芳为临时戒严司令,所有驻省军警均归该司令指挥。由于战事不利,但加上得到南满铁路方面日军有异动情况,反对与苏作战的张作相力劝张学良和平解决,经过谈判,12月3日蔡运升与苏联代表斯曼诺夫斯基在双城子签订《停战议定书》(又称“双城子会议纪要”)。规定东北当局将中东铁路理事长吕荣寰撤职,由苏方推荐中东铁路局正、副新局长;双方重申遵守中俄、奉俄两协定。5日,蔡回沈阳报告。6日,东北政委会决定承认《停战议定书》,并派蔡为正式会议代表。5日吕荣寰辞去中东铁路督办职务。11日,郭福绵代理中东铁路公司督办。12月16日蔡运升与苏方代表斯曼诺夫斯基、梅里尼可夫在伯力外交公署开始举行中苏预备会议。22日,蔡运升与梅里尼可夫在伯力签订《中苏伯力会议草约》,规定两国立即息争,中东铁路恢复中苏合办,苏军尽速退出满洲里,彼此释放所俘军民,重设领事馆。苏方推荐鲁德义、简尼索夫为中东铁路正、副局长。伯力协定实际恢复了中东铁路的原状,但对于此时已不能再败的东北军来说,总算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局,不过此伯力协定一经发布,即被认为丧权辱国,大受攻击,蔡运升更因此去职。南京政府后改派莫德惠与苏联交涉,苏方要求莫去苏之前,将引起中东路事变的祸首东省特区教育厅长张国忱去职,在张作相的相劝之下,张学良将张国忱免职。 至月底,东线、西线交战的中、苏军队开始撤退;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恢复;在哈尔滨松北收容所被拘禁的1400余名苏方人员被释放;东省铁路新组成的理事会通过《伯力协定》中关于东省铁路的3个条件,即:(1)中东铁路为中苏两国之企业,本诸1924年协议经营之;(2)恢复该协议缔结时之原状;(3)审查1929年7月10后发布的关于铁路之命令,标志着中东路事件基本得到解决。1930年1月1日,1日苏联新任中东路正、副局长到哈尔滨就任,恢复机务、车务、电务、会计等处苏方处长及苏联工作人员职务。前中方副局长郭宗熙复职,代理正局长范其光仍任理事。4日中东铁路局命令,在中东路辞职的铁路员工一律复职。6日,苏方局长令总会计处补发去年7月10日以后去职的苏联职工薪金。11日,下令裁撤去年7月10日以后录用的中国职工280余人。8日哈尔滨—满洲里恢复通车,13日中东路由满洲里至海参崴间恢复通车,中东铁路实际恢复了中东路事件的状况。1月10日被苏军俘虏的东北边防军第十五旅旅长梁忠甲及所部官员自伯力回国,抵达满洲里。17日调回黑龙江省城整补。3月4日梁旅再次调驻满洲里,不过3月8日梁忠甲即病故,续任呼伦贝尔警备司令兼东北陆军第十五旅旅长兼任护路军哈满司令即是日后义勇军的名将苏炳文。为表彰东北军为保卫国家进行的战斗,国名政府新设青天白日勋章,把第一号到六号勋章颁发给张学良、王树常、胡毓坤、于学忠、邹作华 、沈鸿烈六位将领。中东路事件期间,苏联占据我国领土黑瞎子岛,这是日后中俄在领土争端中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与此同时,受共产国际影响的中共领导人瞿秋白、李立三、向忠发、周恩来提出“武装保卫苏联”的口号,公开支持苏联,并组织大规模的反对国民党和拥护苏联的群众示威。争取发动上海工人总罢工。对于中共中央的做法,陈独秀专门致信中共中央提出批评,主张在这个时候片面宣传“拥护苏联”“于我们不利”,绝不能简单地认为“广大群众都认同苏联是中国解放的朋友”。为此,中共中央很快正式决议将陈独秀等人开除出党并明确认为,独秀等人在中东路问题上的意见,“是党内一些动摇的机会主义分子的立场的最露骨的表现”。1929年11月18日。对于苏联红军大举入境打击东北军的行动,中共中央则明确认为,这是因为帝国主义进攻苏联战争马上就要爆发,国民党武装夺取中东铁路并“组织白俄军队,攻入苏联边境”,苏联不得不先发制人的结果。据此,他们提出:“只有取消主义的陈独秀”“才认为苏联与奉天的和平交涉,已经减轻了甚至没有了进攻苏联的危险”。党必须“更要加紧发动群众斗争走上武装斗争,会合工农一切武装斗争的实际行动,来执行武装拥护苏联与反军阀战争的任务,而走向全国范围的总暴动。

5. 中东路事件的各方反应

 一、帝国主义因生产力的提高与市场枯渴〔竭〕的矛盾,推动着各个帝国主义争夺市场,重行瓜分殖民地而互相敌视,使帝国主义战争的危机日益迫切。  二、苏联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是世界反帝国主义的大本营,尤其是苏联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的巩固,更加吸引全世界工人阶级与殖民地的劳苦群众,日益倾向于革命,所以苏联与帝国主义成为生死的敌〈人〉,特别是帝国主义互相冲突,不可终日的时候,更加坚〔紧〕对于苏联的敌视。企图首先消灭苏联,然后在他们互相战争时候,可以减轻工人阶级革命的危险。所以对苏联的进攻已经在各方面都积极进行。三、帝国主义指使中国国民党进攻苏联的阴谋,已经进行两年了,首先把中国革命镇压下〈去〉,第二步造作各种的谣言做反苏联的宣传,第三步就是实行进攻,收回中东路便是其〔具〕体的表现。  四、所以中东路事件,就是进攻苏联战争的开始,这是一个极端严重的问题,全世界的工人阶级都必然要坚决的起来抗议这一进攻苏联的严重的事件,所以我们更应坚决号召广大群众起来,作反抗帝国主义进攻苏联,反抗国民党做帝国主义的工具,拥护世界反帝国主义大本营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的示威斗争。  五、关于此事件的内容,中央已另有宣传大纲发出,各级党部接本通告后,应即根据宣传大纲,广大的宣传,其主要的办法应该如下: 1、各地方党部均应发出极简短的宣言。  2、各工会农会均须发出各种传单宣言标语等。  3、应在各种群众的会议或代表会议上,作报告与鼓动演讲。  4、应组织宣传队到群众中街道上去作广大的宣传。  六、不仅要广大的宣传,并且要号召广大群众作积极示威的行动。主要的在“八一”示威的时候,反对帝国主义进攻苏联,反对国民党做帝国主义的工其〔具〕进攻苏联,应是最主要的口号。当然反对帝国主义战争也是同样的重要。但在“八一”以前还应尽可能的号召群众起来,作特殊抗议中东路事件的行动。  七、在群众行动的时候应尽可能的向所在地帝国主义的机关(公使馆领事馆等)作示威的行动。  八、在这斗争之中应极力作取消帝国主义在华一切特权的运动,如收回租界,收回旅大,收回南满路,收回胶济,收回威海卫……等,使广大群众更加认识国民党做帝国主义工具的面目。  九、各级部〔党〕帝〔部〕对于这一工作,必须坚决的积极的执行,去发动广大的群众。现在世界大战的危机日益迫切,而中国在帝国主义战争与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的战争,都是最严重的地方,所以我们必须坚决的去发动广大群众起来,使广大群众都认识这一世界大战的危急,然后才能执行在世界革命中的任务。各级党部执行本通告的经过,应作详细的报告来中央。  十、宣传材料,除宣传大纲及宣言外,可阅中央《红旗》,“布报”及其他刊物。  十一、各地方党部在农村中也要扩大这一宣传与行动,务使反帝国主义战争保护苏联的口号成为农民群众中通常了解的口号,自然这一宣传必须与农民本身的斗争(如将要到的秋收斗争)及土地革命联系起来,才能引之走上反帝国主义与拥护苏联的斗争道路影响。  中东路事件爆发后,日本关东军司令畑英太郎大将一方面不准中国武装部队经由南满铁路北运,另一方面命令日本关东军高级参谋板垣征四郎和关东军主任参谋石原莞尔等组织“参谋旅行”,由于中国军队的表现不佳。石原莞尔奉命起草了《关东军占领满蒙计划》。狂妄的宣称,对付张学良,都用不到真剑,只要用竹刀挥舞一下,就能把他击退。这就是著名的九一八事变。同时,日本方面对中国查封苏领馆,驱逐苏正、副局长“异常侧目”。日本驻长春第三十八联队部并第二大队日夜进行实弹演习,并准备以200万元的资金修建营房和陆军医院,同时准备再从本土调集一万人,待双方精疲力尽后趁机独霸东北。

中东路事件的各方反应

6. 中东路事件的缘起

中东路事件的前因:俄国人的出尔反尔,成了双方冲突的导火索

7. 中东路事件的结局

1935年3月23日苏联同日本和伪“满洲国”签订买卖中东路的协定,获日币14000万元,1945年8月14日,根据《雅尔塔协定》,国民党政府和苏联政府签订了《中苏友好条约》和四项协定,其中《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规定将中东铁路驻南满支线合并成中国长春铁路,由两国共同经营以30年为期,期满无偿归还中国,1952年12月31日,根据《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苏联政府将中东路的一切权力及全部财产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当时中共组织遭受卖国的骂名,成为国民党当局决心剿灭共产党一个重要借口之一。

中东路事件的结局

8. 中东路事件是怎么发展的?

张学良武力接管中东铁路 1929年7月10日晨,张学良发兵,以武力接管了中东铁路全线,解除苏方铁路正副局长和各正副处长职务,封闭了全路的苏方职员工会、合作社等团体、 搜查、逮捕了苏方人员200余人,并将其中包括苏方局长、副局长在内的59名 高级职员遣送出境;此外,还封闭了苏联驻哈尔滨的一切外交机关和商务机构。事 件发生后,苏联外交部于7月13日以最后通牒形式向南京国民政府提出和平解决中东铁路事端的三项办法:(1)从速召集会议,解决中东铁路一切问题;(2)中 国政府立即取消对中东铁路的一切不合法行为;(3)从速释放所有被捕的苏方人 员,立即停止一切排挤和压迫苏方人员与机构的活动。并要求南京国民政府在3天 之内,对上述提议作出明确答复,否则,苏联政府将采用其他方法,保护苏联合法 之权利。7月16日,南京政府复电苏联政府,认为此次中东路事端的发生”完全出于维护治安的必要,苏联政府遂于7月17日宣布与南京国民政府绝交,撤回苏联驻中国使馆及侨务代表,召回中东铁路交通,命令中国驻苏外交人员迅速离境,并声明保留1924年的中苏协定之一切权利。 中东路事件,是对1929年发生的中苏冲突的称谓。  起源 “中东铁路”,是“中国东清铁路”的简称。1896年俄国从清朝政府手中取得横贯中国东北修筑铁路的特权,以缩短西伯利亚铁路的路程。这条宽轨铁路连同从哈尔滨到旅顺军港的支线(实际上又纵贯整个东北)到1903年全部完成。命名为“东清铁路”。俄国的东省铁路公司又取得沿铁路两侧数十公里宽地带的行政管理权甚至司法管理权。于是在东北的心脏地带出现一个远比普通租界规模庞大得多的不受中国管理的“国中之国”。俄国也得以方便地控制整个中国东北地区。  日俄战争爆发后,日本控制了长春以南的路段,一般称为南满铁路;长春以北的路段则继续被俄国控制。该铁路和中国铁路路轨宽度不一样,不能同中国的铁路接轨。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长春以北路段继续由中苏合办。基本仍维持“国中之国”的状态。  1928年,东北军阀张学良将军宣布归附南京中央政府,中国实现了表面上的统一。张学良愤怒声讨红白两大帝国主义(俄、日)对中国东北进行疯狂渗透,导致北患无休无止。1929年7月,张学良的东北政府决心夺回失去的主权,并切断苏联对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开始驱逐中东铁路苏联职员,查封哈尔滨苏联商业机构,开始着手收回中东铁路。同年7月18日,斯大林掌握实权后的苏联政府宣布对华断交,并命令苏军在中苏边境黑龙江吉林段准备武装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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