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股东,各占股权25%,章程约定股东大会是全体股东,但会前一月通知仍有一人无故不到,是否为弃权?

2024-05-17 04:05

1. 4个股东,各占股权25%,章程约定股东大会是全体股东,但会前一月通知仍有一人无故不到,是否为弃权?

普通事项如果决议,按公司章程
重大事项,只要2/3表决权通过就有效,没人数限制

《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个股东,各占股权25%,章程约定股东大会是全体股东,但会前一月通知仍有一人无故不到,是否为弃权?

2. 董事会3票同意,5票弃权具有法律效果吗

有限公司效力待定,由章程约定。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股份公司没有效果。

董事会决议过半有效。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 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算弃权吗

法律分析:股东会到会股东人数合法,股东会决议表决通过股权比例合法的话,股东会缺席就属于弃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算弃权吗

4. 股东大会我没有参加,如果公司解散了,那么书上说的表决权2/3以上通过,是不是我如果持有1/3

你如果有1/3以上股份,不参加股东会议,就没办法形成解散公司的有效决议
不过如果公司经营困难,也可以通过起诉解散公司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5. 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算弃权吗

法律分析:股东会到会股东人数合法,股东会决议表决通过股权比例合法的话,股东会缺席就属于弃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算弃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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