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的介绍

2024-05-18 19:10

1. 长沙市教育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0〕13号)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发组〔2010〕8号),设立长沙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位于长沙市,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长沙市教育局的介绍

2. 长沙县教育局要听长沙市教育局的吗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长沙县教育局是要听长沙市教育局的哦。因为市教育局级别更高。【摘要】
长沙县教育局要听长沙市教育局的吗【提问】
长沙县教育局归长沙市教育局管吗【提问】
长沙县教育局归长沙市教育局管吗【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长沙县教育局是要听长沙市教育局的哦。因为市教育局级别更高。【回答】
【提问】
中国有句话叫官大一级压死人,错的对的都要听上一级的。[左捂脸][左捂脸][左捂脸]【回答】
那长沙县的学校要遵守这个吗【提问】
还是只有市里的学校能停课 县里的不能停【提问】
亲亲,对的,您这个文件是根据市里面发文,然后过一两天县里面根据市里面的文件发文哦。【回答】
县里也是要按这个来行事吧?【提问】
亲亲😘,首先是省里面发文件,然后市里面根据文件做相关安排,最后县里面就直接按照市里面的文件做即可,县里面不需要相关安排,直接按照市里面的做即可。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微笑][鲜花][鲜花][鲜花][鲜花][鲜花]【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亲亲,要按照上面这个文件来做哦。【回答】
停不停课具体还需要等教育局通知,每个地方都这样,学校没说话的权利,学校只能把目前遇到的情况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做定夺哦。【回答】
其实学校也有权利做定夺,但是很多领导不敢担责任,所以就把锅甩给教育局,教育局也怕担责,甩给市里面了,所以一般县里还要听市里的。【回答】
亲亲,还有一点不是市里面的放,县里面就跟着放了,是市里面放了后,县里面把情况上报市里,市里说放,那就放,市里说不放,县里还是不敢放哦亲亲。[鲜花][鲜花][鲜花][鲜花][鲜花]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回答】

3. 长沙市教育局地址

 岳麓区茶子山路320号。
长沙,别称星城,湖南省辖地级市、省会、特大城市, 国务院批复确定的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长株潭城市群中心城市。 截至2021年末,全市下辖6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总面积11819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567.32平方千米 [5]  ,常住总人口1023.93万人。

长沙地处中国华中地区、湘江下游、长浏盆地西缘、湖南东部偏北。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降水充沛,雨热同期。长沙是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重要的节点城市, 是综合交通枢纽和国家物流枢纽。 
长沙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屈贾之乡”、“楚汉名城”、“潇湘洙泗”之称。 [2]  有马王堆汉墓、四羊方尊、三国吴简、岳麓书院、铜官窑等历史遗迹。
凝练出“经世致用、兼收并蓄”的湖湘文化。 长沙既是清末维新运动和旧民主主义革命策源地之一,又是新民主主义的发祥地之一 ,走出了黄兴、蔡锷、刘少奇等名人。

长沙市教育局地址

4. 长沙市教育局的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以合格学校建设为突破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四)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5. 长沙教育局的电话号码?

电话:073184416784
地址:伍家井巷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设
(十)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组织和指导全国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国家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三)负责全国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家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局综合治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科教兴国家工作。
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
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学会管理工作。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教育局,与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各行各业语言文字工作。
人事处
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负责国家直中小学机构编制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教职工录聘、流动手续;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
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国家及省、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教育费附加;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事业性收费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负责管理、指导全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协调国家属高等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及就业指导、学籍管理、专业设置和技能考核验收;与国家教研院职成教研部共同指导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国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的政策制定、审批和管理;制定职成教育及民办非学历教育评估标准,并负责对上述学校进行评估和质量监测。

长沙教育局的电话号码?

6. 长沙市教育局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电话:0731-8489978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
部门承担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承担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管理全县中小学的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普法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等。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县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县委统战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全县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7.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1.负责起草局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材料、文件、请示、通知,做好会议记录和电话记录,管好、用好教育局印章。2.负责各类公文、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整理、装订和归档,管理文书档案,做好机要保密工作。3.做好信息工作,统筹抓好教育宣传报道,负责宣传报刊征订发行工作,管理区属中小学图书装备工作。4.负责办理、交办、督办上级或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协助局领导或其他科室处理偶发事件,配合实施各种应急方案。5.负责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会议,筹备全局大中型会议,负责局机关对外接待工作。6.牵头做好机关干部考核工作。7.负责做好群众来访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联系教育系统所辖单位计划生育工作。9.根据科室计划,统筹采购机关办公用品,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和调配,管理机关资产,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10.负责全区区属学校教育国际文化交流的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11.牵头做好教育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  1.负责全区教职工管理工作,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教职工考核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2.配合局领导考察区属中小学、二级机构和局直属幼儿园领导班子,提出干部拟任建议,负责局以下教育行政干部的任免发文。3.制订教职工培训规划,确定培训规格,负责培训人员的选送及考核、任用。4.负责组织教师招聘工作。5.负责办理教职工调动、自然减员和亡故教职工抚恤工作。6.审核教职工工龄、教龄和学历,负责教职工的转正定级、工资调整及工资转移工作。7.协助审核区属各学校编制,制定教职工调配方案。8.负责组织教师职称评定、工人等级考试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干部年终统计工作。9.审核认定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按规定发放教师资格证。10.负责管理全区教职工人事档案。11.配合纪委、监察科,共同做好教职工违纪查处工作。12.负责办理教职工医保、大病救助、健康体检等相关手续。  1.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指导并督促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2.负责全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确保小学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初中巩固率不低于98.5%,高考优秀率、录取率稳步提高。3.牵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及时推广。4.负责学籍管理、招生和毕业生工作。5.牵头抓好学生的文艺、卫生、特长培养、科技活动,归口管理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6.调查处理学生中的严重耦发事件。  1.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办理好年终决算;负责机关财务及教育系统基建、采购及其他项目的财务报批、支付工作。2.依据《会计法》,按会计人员职责和权限,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充分发挥核算中心管理全区教育经费作用;对各中小学、二级机构和局直属幼儿园的财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离任财务移交;配合内部审计,及时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接受审计、财政、税务、物价、人事、编委等部门业务检查指导。4.指导各中小学、二级机构和局直属幼儿园进行经费预算,编制年度预算书,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系统内国有资产登记、管理。5.协助区教育基金会管好本金,用好息金。6.负责教育系统住房公积金的收缴退支工作。7.做好教育系统财政供养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好教育系统所辖单位机构代码证申报年检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8.办理好教职工保险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办理好教师的工资、福利工作。9.负责教育部、财政部等统计年报工作。  1.根据区域教育布局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2.掌握全区中小学规划情况,协调规划部门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维护教育用地控规;负责协调区内新建住宅小区教育配套、配建工作。3.编制全区教育基建维修计划,负责局二级事业单位、区属学校和局直属幼儿园校舍维修、维护、危房改造,指导或负责系统内各单位水、电、气设施的管理和维修。4.抓好学校基建工程的图纸审核、放线定位和技术指导。5.管好用好全区学校校舍档案和基建档案。6.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和校园内其他建筑、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德育工作、少先队工作,研究拟订德育工作、少先队工作的整体规划。2.指导共青团、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教工团支部和学生团支部开展业务学习和竞赛等活动。3.负责区级三好学生、优秀班级等德育类评优评先的审定工作。4.统筹管理校外教育,配合关工委抓好校外教育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的实施。5.负责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6.负责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1.承担全区民办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幼儿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2.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负责组织对民办学历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财产财务检查和审计;负责民办学校及法人代表资格的审查,核准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负责协调民办学校机构解散或撤并后的财产清理和善后工作。3.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社区教育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开展教学改革。4.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建设和学历学籍等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等工作。5.负责对全区社区教育教学的管理,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职工岗位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6.按审批权限审批区域内社会力量办学。7.贯彻落实幼儿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相关规章制度。牵头编制全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8.负责区内各类幼儿园开办和注销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对幼儿园财产财务检查和审计;负责幼儿园园长及举办法人代表资格的审查,核准幼儿园招生广告(简章)。9.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培训园长、幼师,建立园长、幼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指导幼儿教育科研工作。10.牵头协调政府职能部门清理无证办学办园。  1.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防范活动。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社会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督促抓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以及国家安全、外事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生产安全和保密等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侦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处理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及其他灾害事故;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负责安全、禁毒教育工作。3.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理工作。做好局机关安全保卫及有关工作。4.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5.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教育预算外资金、捐资集资及各种基金、基本建设投资、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国有资产等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对单位法人代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6.负责教育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群众举报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8. 长沙市教育局的其他事项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二)教育单位基本建设的职责分工。市教育局负责市本级教育单位基本建设计划的拟定工作;市市政建设局负责教育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的代建和组织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参与前期工作和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实施;教育单位房屋和教学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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