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大病救助的政策

2024-05-17 17:46

1. 关于农民大病救助的政策

主要有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扩展资料: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地方政府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
2、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3、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布

关于农民大病救助的政策

2. 农村大病救助政策手续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到村或社区申请《大病救助审表》,投保人填写“大病救济审查许可表”,同时附上住院收据、出院小结等原本资料。1次医疗诊治只能申请1次救助,投保人将所有资料填写完毕并提交村或社区验证和签署。上级单位再确认意见,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查、讨论并初步编制救助对象名册,将救助对象的相关情况公示且公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救助对象名册,通过镇发放救助金。这里要强调的是,大病救助的审核评估通常是在每年1月和7月,一年也就2次。
法律依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第四条 (一)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二)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医疗救助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其他发放办法。

3. 农村大病救助政策手续

手续大概是去民政部取一份二张表,按照该表内容填写好,先由村委主任签名、盖好村委会公章,再镇政府民政办盖章上报民政局批准按费用比例下达。
(一)条件
1、必须参加了本年度的新农合;
2、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
3、金方户口农业户(困难)。
(二)标准
1、自付费用1--3万(含1万,3万)的,按自付费用的25%补助;
2、自付费用3--5万(含5万)的,按自付费用的35%补助;
3、自付费用5万以上的,按自付费用的50%补助。
(三)时限新农合报销后5个月内必须上报街道,再由街道上报市合管办。
(四)材料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大病救助审批表;
3、报审单;
4、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5、医疗证复印件;
6、民政证明;
7、住院相关材料(病情诊断,出院证明及清单);
8、村委会公示;
9、会议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一)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二)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医疗救助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其它发放办法。

农村大病救助政策手续

4. 农村大病救助

法律分析: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5. 农村大病救助

根据我国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以及保监会2015年发布的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整合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筹,确保农村的困难群众获取医疗救助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二点第一条 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各地要在2015年底前,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整合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按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的要求,合并原来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分设的“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在政策目标、资金筹集、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方面加快推进城乡统筹,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获取医疗救助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

农村大病救助

6. 农村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7. 农村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农村大病救助申请条件包括七类人员: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二、鼓励各地在国家确定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病种纳入专项救治。
 

农村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8. 大病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