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能自营期货吗?

2024-05-17 09:06

1. 期货公司能自营期货吗?

  期货公司不能自营期货。

  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

  买卖期货的合同或协议叫做期货合约。

  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

  投资者可以对期货进行投资或投机。大部分人认为对期货的不恰当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以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这是不正确的看法,可以同时做空做多,才是健康正常的交易市场。

  期货合约:

  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手续费:相当于股票中的佣金。对股票来说,炒股的费用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及其他费用。相对来说,从事期货交易的费用就只有手续费。期货手续费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卖期货成交后按成交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费用。

期货公司能自营期货吗?

2. 期货公司的管理规定

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8号现公布《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自2009年11月16日起施行。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监督功能,提高期货市场透明度,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现对期货公司信息公示做出如下规定:一、本规定的信息公示是指期货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期货公司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将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基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信息、公司股东信息、诚信记录等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向社会公开的活动。二、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示以下信息:(一)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许可证号、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和邮编、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公司网址、公司电子邮箱等。(二)公司历史情况。包括公司成立、名称变更、改制重组和增资扩股等。(三)公司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所在地、设立时间、许可证号、负责人、详细地址、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等。(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包括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职务、任职时间、高管资格批准文号等。(五)公司从业人员信息。包括期货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职务、任职时间、从业资格号等。(六)公司股东信息。包括期货公司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持股比例、入股时间、办公地址、公司网址等。(七)公司诚信记录。包括监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等。(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信息。鼓励期货公司公示除以上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三、期货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开辟信息公示专栏,公示的信息内容不得少于在公示平台公开的信息。四、期货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的信息公示栏中,公告公示平台和公司网址、从业人员信息以及投诉、服务电话等信息。五、期货公司应当保证公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六、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制定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标准、流程、职责和责任追究等事项,信息公示管理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中国期货业协会备案。七、期货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示工作,并确定专门部门办理信息公示和持续更新工作,报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八、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应当持续关注信息公示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公示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公开。九、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首席风险官、信息公示负责人、其他责任人应当对公示信息签字确认,如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注明意见和理由,并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十、期货公司应当通过公示平台对拟公示信息进行在线填报。期货公司首次公示的信息,应当于2009年12月20日前填报完毕,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后,统一由中国期货业协会进行网上公示。十一、公示信息发生变化的,期货公司应当及时通过公示平台在线填报,更新相关内容,并立即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本规定第二条(一)项至第(七)项内容发生变化的,期货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并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十二、期货公司应当在开户时将公示平台和公司网址书面告知投资者,并在客户交易系统中提示相关事宜。十三、期货公司填报和更新应公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和不及时的,或者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件:期货公司信息公示附表(略)

3. 期货公司这样的规定合理吗?可以这样规定吗?

这是合法的,自然人持仓到达交割日期后只能平仓处理,不自行平仓的话就只能被强行平仓,只有机构投资者才允许申请实物交割。
估计你想问的是平仓后盈利没收这一条吧,这没办法,你签了和约就表示你认同他的规定,这一条确实太过霸道,你可以理解为这是交易所为了最大限度降低自己的责任,而把风险全部推给了投资者。交易所的目的是,宁可你们不赚钱,他们也绝不能赔一分钱。你好好想一下这其中的道理。其实这种现象在很多行政部门都是存在的。比如需要某个手续,他们内部联动一下就可以拿到,但是他们不做,必须你亲自去做。 区别就在于,他们干了,出事他们得担责,你去干,出事就可以全推你身上。至于你跑断腿,不关他们的事。

期货公司这样的规定合理吗?可以这样规定吗?

4. 为什么期货经纪公司不能从事自营业务,期货经纪公司不能卖卖期货吗?

实际上所有的期货经纪公司都有自营盘,从业人员自己也搞。只不过不能明着做。

期货公司营业部是允许自营盘,而且目前在开发很多信托产品。

期货经纪公司,名称上规定了它的范畴,只能是做交易的中间业务,就是找资金介绍给营业部,再就是对客户的资金进行托管。所以它不能买卖期货。

由于期货经纪公司能拿到很多相关的信息,如果再参与交易,会形成不公平的市场和混乱的管理。

5. 证监会规定哪些人不可以做期货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除《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下列人员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至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的家人(除配偶之外的家人),虽然条文没有明确限制禁止参与期货交易,但行业内默认的准则是受限的,不出问题则已,一旦出现问题,被牵扯到的工作人员难逃干系。

证监会规定哪些人不可以做期货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