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有哪些

2024-05-17 22:43

1. 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有哪些

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女职工生育用药管理和医疗收费,分别参照执行卫生部、财政部公布的《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和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印发的《医疗收费标准》。
女职工生育实行定点医院制度,以促进优生优育,遏止医疗费增长过快和不合理的开支。
一、女职工可享受哪些特殊保护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岗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在月经期禁止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禁忌以下劳动:
1、作业场所空气含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大道的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等;
7、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中规定一级高处作业,即凡在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哺乳期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禁忌从事的劳动主要是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
女职工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次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疗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

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有哪些

2.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法律分析: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3.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什么

4. 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流产的医疗费应由谁支付?

问: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流产的医疗费应由谁支付?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单位还需要承担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员工住院需要陪护的陪护费。存在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什么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人流假期多少天,扣工资吗?
流产假不应当扣工资。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离职后流产生育保险能报销吗
离职后流产生育保险不能报销,必须连续支付。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累计缴纳生育保险一年;
2、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上班期间流产算工伤吗?怎么算
工作期间流产算是工伤的。女职工发生流产事故之后是可以享受产假待遇的,当前的政策规定是:怀孕没有满四个月流产,产假为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产假为42天。女职工流产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什么支付

6. 女职工生育医药费计算

女性职工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以及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 妇女生育能否给予报销费用

1、没有法律规定应该给予女职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2、我国社保体系包括女职工的生育险,投保该险种后社保基金对女职工生育费用给予一定比列的报销,国家鼓励企业为女职工投保生育险,但该险种并不像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是强制保险
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妇女生育能否给予报销费用

8. 企业参加生育社会保险后,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的生育津贴由谁支付?

很多女性在工作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个抉择,就是怎么解决生儿育女和所从事工作之间的矛盾。为了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很多跟女性相关的保险政策。有些女性可能最关心的就是生育保险的相关内容,出现需要报销的时候找谁报销,以及怎么报销等问题。
一、女员工参加了生育社会保险生育或者流产的生育津贴由谁支付如果女员工参加了生育社会保险,这个费用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性在怀孕、分娩时可能会不能工作,这个时候就会导致女性失去收入来源。为了保证社会化生产,生育风险逐渐的就由社会承担和补偿。这样可以有利于女性发展自己的事业,同时还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可以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的问题,保障了女性的权益,同时也响应了国家的号召有利于优生优育。
二、生育险的办理流程报销时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所在单位有参加生育险并且该员工缴费一年以上。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资料和计划生育证明,还需要提前准备好新生儿的出生证明、诊断证明、费用凭据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异地或者是境外难产,需要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异地或者是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和费用凭据。
三、女性流产后怎么调理身体流产之后,女性最好要卧床休息三天。大概两周左右时根据自身的恢复情况,考虑要不要上班。为了保护子宫,避免过度运动这样可以有利于身体恢复。在休息期间要注意饮食,不能吃一些生冷及辛辣的食物。要注意给身体增加营养可以吃一些鱼肉、鸡蛋等食物。同时女性还要做好保暖,避免着凉引起宫寒。女性在流产后一个月内不要同房,容易引起一些妇科疾病。女性在流产后要注意私处卫生,及时更换衣物减少炎症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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