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介绍

2024-05-19 16:02

1.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介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指北京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制度统一管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和服务北京的公积金缴存人。客服:96I55。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介绍

2. 北京公积金的使用方法

1:根据你的房价,应该是商品房,要求公积金累计正常缴存满12个月。最高能带80万,不过你要是信用评级能到AAA,还能多贷30%,即最多贷104万。
2:只有政策性住房(经适房、两限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交首付!商品房不行!
3: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款!相当于你每月多出1800元的不计税工资,至于还多少你立即量力而为!

3.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指南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指南

4.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直属机构

1.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简介 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是从事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的专业性担保机构。成立担保中心的目的,旨在推动住房制度改革,规范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行为,维护贷款担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住房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为市民提供低廉、高效、便捷的住房贷款担保服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西座7层2.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简介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信用中心)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于2002年8月正式成立的。设综合部、客户服务部、业务拓展部、数据管理部四个部门。主要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合法采集、维护个人信用数据,为住房个人贷款、住房资金使用及其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信用中心将依托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统一协调,广泛采集北京市包括税务、人事、公安、交管、社保、房管等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并通过向金融机构征集个人信用数据的方式,组建一个在全国范围内都堪称完备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在未来规划上,信用中心将进一步拓展业务,从住房贷款扩展到汽车贷款、银行信用卡发放、人才招聘等方面,并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健全信用体系,以更好地推动个人诚信事业的发展。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西座7层3、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简介 客户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市住房公积金方面政策电话业务咨询,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信息;承担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年度结息对账单管理;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承担本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业务诉求和行风、政风举报;负责电话接听员的业务管理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

5.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办理

各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能够通过互联网方便快捷地办理公积金业务,自2010年8月2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开通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就该业务的开展,通知如下:一、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能够办理的公积金业务:(一)单位登记、单位开户。(二)个人开户。(三)单位信息变更。(四)跨年清册核定。(五)汇缴、补缴。(六)信息查询。二、通过网上公积金业务系统,具体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方式、方法及需办理的手续,请咨询各管理部,或者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有关办理程序和办理手续(详见附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办理

6.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7. 北京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
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二、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三、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四、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五、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六、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8.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及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参与有关重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政策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报批及出台等工作;负责中心有关重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政策性住房金融相关的课题研究,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规划。
归集执法处 [1] 
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公积金缴存进行检查,并提出执法意见;对住房资金归集管理中的重要情况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措施;负责对涉及到归集工作中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对直属管理部的归集管理进行指导,直接参与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依据《条例》负责对年度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公告;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执法监察的管理,监督对《条例》的执法情况;负责执法工作业务流程制定、岗位核定;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检查各管理部归集、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和各归集单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信息中心 [1] 
负责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信息化方案的制定、研制开发与实施;制订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办法和编制操作规程;负责全系统计算机内部业务网络方案的设计、实施及使用管理,包括北京市住房资金因特网站的管理;负责市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方案制定和开发工作;负责对外发布电子信息;负责硬件设备的选型、分配和安装调试工作;负责应用软件的系统分析、设计和编程工作;负责市中心电子办公耗材的采购、管理与发放;负责计算机系统的升级和系统软件、工具软件、电子书刊的购置及管理;负责全系统计算机业务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承担全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并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行。
负责中心系统全宗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数据入机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和单位贷款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数据入机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和其它载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负责制定、修改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指导、监督各管理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档案管理知识培训;负责档案统计与利用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研究及按年度编辑中心大事记工作;参加汇编档案史料、修史志的活动。
住房资金管理处 [1] 
负责对售房款、公共维基金、住房补贴资金等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依据有关使用办法,负责审定资金使用方向;负责办理其他住房资金使用手续工作;负责对单位贷款追偿工作;负责对政策性贷款发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措施;负责其它住房资金的风险、盈利能力分析;负责住房资金政策性贷款发展的研究工作;负责对直属管理部的住房资金使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