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如何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2024-05-05 01:30

1. 科研机构如何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1)科研和学术领域中的交流与合作活动,应当是以促进学术研究和科技进步为目的,不能打着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名义,实则搞小团体聚会、旅游等与学术无关的活动。
(2)学术交流、学术争论应当是就学术本身及其问题而展开的,不应当掺杂其他目的和与学术无关的话题,尤其不能基于个人原因而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诽谤。
(3)学术交流提倡积极和平等地参与,不受职位、资历等因素的干扰,包括基于自己的研究对他人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等提出合理的怀疑,以及在受到他人对自己的研究提出质疑时,应当诚恳对待,并实事求是地予以回答。
(4)建立在科研人员或科研机构之间、特别是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研究,在确立合作关系时,就应当对合作关系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和日后容易引起纠纷的方面达成预先协议,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和保护合作双方的利益。

科研机构如何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2. 如何避免科研与论文写作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给科研界带来了巨大的不良影响。这篇文章总结了美国研究诚实办公室(US 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和世界医学编辑学会(World Association of Medical Editors,WAME)的学术诚信纲要,列举出了10种审稿人和期刊编辑需要特别注意的学术不端行为:
盗用别人的观点(Misappropriation of Ideas):通过使用别人的知识产权,然后对外宣称这是自己的观点。经常出现的是在审稿的时候了解到别人的想法,然后复制一份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文章。
抄袭(Plagiarism):使用了别人的文章内容、研究过程或研究结果,但却没有使用适当的引用来注明别人的贡献。
自我抄袭(Self-plagiarism):与抄袭类似,但是这里被抄袭的对象则是自己,也就是重复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
不当使用署名权(Impropriety of Authorship ):这类情况包括无贡献的人员要求得到不应有的文章署名,将有贡献的研究人员排除在署名列表外,或将无贡献人员列为作者,还有是论文作者私自投稿却没有得到其他合作者的同意。
违反法律或是监管要求(Failure to Comply with Legislative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这种情况包含了故意违反化学物品的安全使用规定、人体和动物实验的保护条款、不当使用实验性新药或是仪器,甚至不当使用研究经费等等。
违反了普遍公认的研究作法(Violation of Generally Accepted Research Practices ):这种情况包含了不规范的研究计划书、操控研究数据以产生期望的结果、使用欺骗性质的数据和分析以产生期望结果、或是使用不公正方式来解释研究成果。
伪造数据(Falsification of Data ):这种行为比操控研究数据更加严重,指的是没有经过实验而直接编造数据来造假的行为。
故意不支持别人验证自己的研究结果(Failure to Support Validation of Your Research):拒绝提供能够帮助他人重复研究结果的相关资料,导致别人的验证实验无法进行。
故意对验证实验结果不做回应(Failure to Respond to Known Cases of Unsuccessful Validation Attempts):原作者原本应该对验证实验做出适当的回应,以进一步厘清研究的可信度。否则已出版的研究若是被发现有重大错误,理应被期刊撤稿。
涉嫌不端行为的不当举动(Inappropriate Behavior in Relation to Suspected Misconduct):这种情况包括无法对不端行为的指控做出反应;对于已知的或可疑的不端行为知而不报;破坏被控不端行为相关的证据;报复指控不端行为的相关人士,以及虚假举报不端行为。

在比较各种不端行为是,损害研究过程的完整性、尤其是科学研究方法步骤的不端行为比出版发表阶段的不当行为更加恶劣,情节更加严重。而数据造假也显然比文章署名时排除了某个作者更加恶劣。因为学术不端的影响非常恶劣,所以其后果也可能是非常严厉的惩罚,比如开除甚至是入狱。所以在审查的时候也要非常谨慎,尽一切努力来区分人为疏失和蓄意欺骗。

3. 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术不端

也有人认为,学术不端主要指学者涉及抄袭、剽窃的不良行为,也指学者恶意的一稿多投行为。抄袭主要指抄袭者将被抄袭者的文字,不加修改地移入自己的论著,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剽窃主要指剽窃者将被剽窃者的文字或学术观点,经过改造后移入自己的论著,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抄袭是公开的,剽窃是偷偷的、暗地里的。 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教育部在2009年3月19日发出《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通知指出,长期以来,高等学校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潜心研究、献身科学、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体现了崇高师德,树立了良好学术风气,为教学科研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学术不端行为,败坏了学术风气,损害了学校和教师队伍形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绝不姑息。通知列举了必须严肃处理的七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一、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是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是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是伪造注释;五、是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是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是其他学术不端行为。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要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惩处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通知强调,高等学校在调查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过程中,要查清事实,掌握证据,明辨是非,规范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举报人要提供必要的保护;对被调查人要维护其人格尊严和正当合法权益;对举报不实、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澄清并予以保护。高等学校要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风建设的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要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并纳入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之中,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形成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高等学校要通过校内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橱窗等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学术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各高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所属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推进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高校(含民办高校)学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各部属高校及时报送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的有关落实情况,年底前,将对《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近年来,全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从造假事件的披露来源地学术打假网站来看,国内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关于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仅2009年国内影响较大的学术造假事件就有:2009年3月●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2009年4月●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2009年5月●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6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2009年8月●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2009年9月●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术不端

4. 科研不端行为的现行状况

Martinson 等人利用美国健康研究院(NIH)的专家数据库,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调查,研究结果显示:研究人员中发生“捏造和篡改”的比例为0.3%;发生“抄袭和剿窃”的比例为1.4%;发生“不恰当署名”的比例为10. 0%;“用同一资料或研究结果发表多篇文章”的比例为4. 7%;发生“迫于资助方的压力而改变研究设计、方法或结果”的比例为15.5%;发生“未能恰当地保存与研究课题有关的记录”的比例为27. 5 %,总体来说有1/3的科学家发生了科研不端行为和不当行为。因此最终的调查结果显示了“科学家的行为很糟糕”。另外,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Titus 等的调查发现:被观察到的涉嫌科研不端行为,58%向所在机构作了报告,37%没有被报告,因此存在大量科研不端行为没有向有关机构报告,因而实际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可能更为严重。中国科协于2004年披露了当前中国学术的七大“不端行为”,分别是:抄袭剿窃他人成果;伪造篡改实验资料;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重复发表论文;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不负责任;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过分追求名利,助长浮躁之风。汪俊 对2005-2007年期间,经监督委员会认定存在科学不端行为的案例进行分类整理,结果是:伪造占74%(主要是申请者伪造职称、学历、年龄等信息),抄袭及剿窃占14%(主要是抄袭他人的论文及申请书,以及不合理的文献标注),一稿多投占11.3 %。美国研究型大学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频率相当高,在1994-2007年间,被确定有不端行为案件总数为173件,其中出自大学的案件数为132件,比例高达76.3%。从报告中还可得知,这些大学绝大多数为研究型大学,其中不乏哈佛、耶鲁、斯坦福、加州理工学院等著名高校。

5.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学术不端具体指学者涉及抄袭、剽窃的不良行为,也指学者恶意的一稿多投行为。抄袭主要指抄袭者将被抄袭者的文字,不加修改地移入自己的论著,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剽窃主要指剽窃者将被剽窃者的文字或学术观点,经过改造后移入自己的论著,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抄袭是公开的,剽窃是偷偷的、暗地里的。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

6. 七种常见的学术不端行为,你都知道哪些?

学生每天都在说,查重论文真的正式就是查学术不端行为。该部希望通过这一体系来解决或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所以,中国知网的查重检测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吗?第一,我们应该了解什么是学术不端?
  
 该部确认了七种学术不当行为,即:
  
 一、抄袭、盗用他人的学术成果;
  
 2.不参与研究或创作,但参与研究成果,如学术论文的签名,未经允许不当使用他人签名,或一人以上共同完成研究但未说明其工作,贡献;
  
 三、买卖、代人或代人写论文之文件;
  
 四、歪曲他人研究结果;
  
 5.在报告主题、成果、奖励和工作评价过程中提供不实的学术资料;
  
 6.伪造科学资料、材料、文件、笔记,或伪造事实,伪造研究结果;
  
 7.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行为,以及根治七根据相关学术组织或高等学校制定的规定,均属学术不当行为。
  
 可见,中国知网查重系统至少能遏制剽窃、抄袭论文的行为。其它伪造数据、买卖试卷、盗用试卷等行为不属于试卷检测系统的范围。
  
 一般来说,该系统能承担大部分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任务,尤其是对论文的查重检测,需要承担大量的繁琐工作。要预防这七种现象,我们还需要用各种方法来理解现象只是其中的重要一部分。

7. 科研不端行为的介绍

什么样的行为才是科学研究的不端行为呢,这是认识问题的关键和基础,对于科学研究的不端行为,各个国家及各个国家部门都有类似的,但不尽相同的定义,不同的学者也提出了各自认为科学和准确概念划界:为了使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美国联邦政府1995年任命的科研诚信委员会(The Comission of Research Itegrity)几经修改最终于2001年推出科研不端行为的新定义,“科学研究不断行为”指的是“在申报、开展或评议研究项目,以及报告研究结论等过程中的捏造、篡改或者抄袭的作为”。

科研不端行为的介绍

8. 科学研究中有哪些科研不端行为和不当行为

科学研究中科研不端行为是指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包括:①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②抄袭、刹窃他人科研成果;③捏造或篡改科研资料;④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⑤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⑥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2007年,中国科学院发布《关于加强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将不端行为进行定义,并分为以下几类:
1.在研究和学术领域内有意做出虚假的陈述,包括:编造数据; 篡改数动原始文字记录和图片; 在项目申请、成果报,以及职位中做虚假的陈述。
2.损害他人著作权,包括:侵犯的署名如将做出创造性贡 损害他人著作权,包括:侵犯的署名如将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未经本人同意将其列入作者名单,将不应享有署名权的人列入作者名单,无理要求著者或合著者身份或排名,或未经原作者允许用其他手段取得他人作品的著者或合著者身份。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如将他人材料上的文字或概念作为自己的发表,故意省略引用他人成果的事实,使人产生为其新发现、新发明的印象,或引用时故意篡改内容、断章取义。
3.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包括:未经许可利用同行
评议或其它方式获得的上述信息;未经授权就将上述信息发表或者透露给第三者;窃取他人的研究计划和学术思想据为己有。
4.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中的科学不端行为,包括:将同一研究成果提交多个出版机构出版或提交多个出版物发表;将本质上相同的研究成果改头换面发表;将基于同样的数据集或数据子集的研究成果以多篇作品出版或发表,除非各作品间有密切的承继关系。
5.故意干扰或妨碍他人的研究活动,包括故意损坏、强占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数据、软件或其他与科研有关的物品。
6.在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包括骗取经费、装备和其他支持条件等科研资源;滥用科研资源,用科研资源谋取不当利益,严重浪费科研资源;在个人履历表、资助申请表、职位申请表,以及公开声明中故意包含不准确或会引起误解的信息,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科研不当行为:科研不当行为(questionable research practice ,QRP)是指,虽然违反科学的目的、精神和科学研究事业的基本道德原则,但没有直接触犯明确规定的研究活动的道德底线的行为。科研不端/不当行为有时也成为学术不端/不当行为。
科研不当行为的特征主要为:
第一,科研不当行为以明确不违反科学共同体规约为前提,更不是一种违法行为。科研不当行为是在遵守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在合理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它是在合规范围内的不当,对于合规范围外的科学不当行为已属于科研不端行为。科研不端行为首先就是对科学共同体规约的破坏,而科研不当是科学研究者在其自由裁量范围内所为的行为,因此它本身并不违规。
第二,科研不当行为虽然不是科学共同体规约所明确禁止,但它是不合理的,具有不合理、不公正、不合乎科学道德的特征。一个科研行为之所以是科研不当行为,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违反了科学的目的、原则和精神,所作出的科研行为不公正、不适当、不合科学道德。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hOivJA7ztfiFTVxKZ8X6EnZQ4Mf5srCXRKX1HQe4O6G3dqQVC2fNVjWBN0JkZ9PnGhFbEvKEfvBfocNu2D-pmK
http://www.nenu.edu.cn/uploads/tables/20120221171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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