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里利润分配的所有明细科目

2024-04-30 21:24

1. 新会计准则里利润分配的所有明细科目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分配给股东的库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7、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各种借款
借: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0、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单项留利
借: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新会计准则里利润分配的所有明细科目

2. 新会计准则里利润分配的所有明细科目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分配给股东的库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7、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各种借款
借: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0、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单项留利
借: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 2016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有利润分配科目吗

有“利润分配”科目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即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
  企业年末在实现净利润后对其进行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最后将利润分配的金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是借方余额则标明是未弥补亏损,贷方余额表示利润实现额。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

2016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有利润分配科目吗

4. 2016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有利润分配科目吗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分配给股东的库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7、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各种借款
借: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0、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单项留利
借: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5.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包括哪些?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
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利润分配----应付职工薪酬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包括哪些?

6.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有哪些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有如下:
1、“利润分配”账户
“利润分配”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的账户。
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其借方登记按规定实际分配的利润数,或年终时从“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转来的全年亏损总额:贷方登记年终时从“本年利润”账户借方转来的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年终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弥补亏损。


该账户按利润分配的具体项目,一般应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股利”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期末余额:历年积存的末弥补亏损期末余额:期末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
2、“盈余公积”账户
“盈余公积”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的账户。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
户,其贷方登记企业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包括提取的公益金;借方登记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弥补亏 捐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实际结存数额,企业应按盈余公积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应付股利”账户
“应付股利”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对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情况和实际支付情况的账户。该账户属干负债类账户、其贷方登记计算出的应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数;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数;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支付的利润数。

7. 利润分配明细科目主要有哪些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主要包括“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在年度终了后,企业应当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若企业年末为净亏损时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2、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3、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 

利润分配明细科目主要有哪些

8. 利润分配明细科目包括

利润分配科目明细科目包括: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应付现金股利。4、盈余公积补亏。5、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其借方表示亏损的金额或者对外分配的利润金额,贷方代表实现的净利润金额。

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的区别是什么?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年度)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2)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3)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Undistributed profits)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