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档案审核必须有哪些材料

2024-05-05 22:12

1. 退休档案审核必须有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退休申报应备材料:正常退休:职工本人档案;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烟台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统计表》,一式两份;《企业新办退休人员详细信息、数据填报表》,一份;女干部按工人岗退休或女工人按干部岗退休,所在单位需出具其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证明材料两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还须提供:《烟台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档案中对特殊工种记载不准确、不全面的,需提供从事特殊工种期间的车间考勤表、工资表等原始材料,后期补办的证明不能作为认定特殊工种的依据,原始资料应提供从事特殊工种的起始月份,期间工种无变动的,每年至少提供两份材料(1月和12月),由单位加盖公章;工种变动的,需按不同工种各提供变动当年的起始月份材料,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因病提前退休还须提供:《烟台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统筹病种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一年以上住院病历原件;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一份;个人病退申请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式三份;单位的意见证明一份。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退休档案审核必须有哪些材料

2. 退休档案审核必须有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退休申报应备材料:正常退休:职工本人档案;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烟台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统计表》,一式两份;《企业新办退休人员详细信息、数据填报表》,一份;女干部按工人岗退休或女工人按干部岗退休,所在单位需出具其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证明材料两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还须提供:《烟台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档案中对特殊工种记载不准确、不全面的,需提供从事特殊工种期间的车间考勤表、工资表等原始材料,后期补办的证明不能作为认定特殊工种的依据,原始资料应提供从事特殊工种的起始月份,期间工种无变动的,每年至少提供两份材料(1月和12月),由单位加盖公章;工种变动的,需按不同工种各提供变动当年的起始月份材料,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因病提前退休还须提供:《烟台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统筹病种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一年以上住院病历原件;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一份;个人病退申请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式三份;单位的意见证明一份。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3.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

社保审核退休档案步骤如下:1、将预审退休职工的人员档案送至企业养老保险科;2、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原始资料扫描上传,并标明已审核;3、对比档案信息,将其中的错误信息即时更改;4、审核无误之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退休申报应备材料如下:1、正常退休,职工本人档案;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统计表》一式两份;《企业新办退休人员详细信息、数据填报表》一份;女干部按工人岗退休或女工人按干部岗退休,所在单位需出具其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证明材料两份。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还须提供,《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档案中对特殊工种记载不准确、不全面的,需提供从事特殊工种期间的车间考勤表、工资表等原始材料,后期补办的证明不能作为认定特殊工种的依据,原始资料应提供从事特殊工种的起始月份,期间工种无变动的,每年至少提供两份材料(1月和12月),由单位加盖公章;工种变动的,需按不同工种各提供变动当年的起始月份材料,并由单位加盖公章。3、因病提前退休还须提供,《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统筹病种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年以上住院病历原件;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一份;个人病退申请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式三份;单位的意见证明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

4.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为:1、将预审退休职工的人员档案送至企业养老保险科;2、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原始资料扫描上传,并标明已审核3、对比档案信息,将其中的错误信息即时更改。4、审核无误之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

法律分析:退休档案审核步骤为:
1、将预审退休职工的人员档案送至企业养老保险科;
2、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原始资料扫描上传,并标明已审核
3、对比档案信息,将其中的错误信息即时更改。
4、审核无误之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

6.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

【法律分析】:退休档案审核步骤为:
1、将预审退休职工的人员档案送至企业养老保险科;
2、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原始资料扫描上传,并标明已审核
3、对比档案信息,将其中的错误信息即时更改。
4、审核无误之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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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退休审核档案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退休时我们审核档案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因为审核档案要看你档案上记载的最早的出生日期来判断你的退休年龄。要通过档案来确定你的视同缴费的年限,还要审核各地区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转移记录等等这些信息,通过审核这些内容来给你办理退休。所以你的档案中的工资发放记录是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的重要内容。像当时的招工表、转正定岗表、工资发放记录这些材料缺一不可的,有这些材料你才能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增加养老保险的工龄。如果没有这些材料就不能认同你的视同缴费工龄,导致你丢失这部分工龄,从而影响你的退休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审核档案哪些内容

8.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为:
1、将预审退休职工的人员档案送至企业养老保险科;
2、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原始资料扫描上传,并标明已审核
3、对比档案信息,将其中的错误信息即时更改。
4、审核无误之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一、怎么交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方式:
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如何办理延迟退休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职工填写《企业职工延迟办理退休手续申请表》并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2.单位上报:用人单位携带“关于XXX同志延迟办理退休手续的报告”和《企业职工延迟办理退休手续申请表》,向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上报个人延迟退休申请;
3.审核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于3个工作日内内完成审核手续。
三、农村养老保险没交上怎么办
农村养老保险没交上补救措施:1、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到村(居)委会填写补缴表申请补缴手续;由村(居)委会协管员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缴表上报给镇(街道);2、镇(街道)农保经办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需对参保人员的补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缴信息录入新农保系统,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农保局,同时,村(居)委会协管员通知补缴人将需补缴的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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