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年新政策有哪些?

2024-05-10 04:12

1. 公共维修基金年新政策有哪些?

一、公共维修基金新政策有哪些?
相关规定:
(一)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单位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设立新账,将原账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进行重分类后转入新账相关会计科目,并基于《办法》的核算基础对新账相关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执行《办法》的首个报告年度无需编制上年比较财务报表。
简单来说,就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二)《民法典》规定,对于维修基金的筹集、对小区的改建、重建,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将共有部分改为商用等事项需要由双三分之二的人参与表决,同时必须由参与表决着双四分之三表决通过,对其他事项包括包括维修基金的使用仅需要参与表决这的双过半通过。同时还规定了在紧急时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紧急时刻直接动用维修基金,不需要业主表决同意。
简单来说,降低了筹集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事共有部分经营的门槛。
另一方面,对于其他事项的“双半数”表决机制又降低了操作门槛,这让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等工作变得相对容易。
二、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公共维修基金年新政策有哪些?

2. 2014年维修基金政策是怎么样的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比例可能更方便大家了解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毕竟住宅安装工程造价一般人不能轻易得知。《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3%缴纳。具体缴存比例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部门确定,但一般都在2到3个百分点内。

以上房屋维修基金政策都是针对新房的,那么二手房的房屋维修基金怎样算呢?根据有关规定,已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二手房业主应与购房者协商解决。二手房业主可以把已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购房者,也可收取一定比例费用,但不能超过当时缴纳的金额。未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二手房则需要新购房者按成交价的2%补齐这部分基金。

在了解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后,不少人又会产生房屋维修基金如何用、作何用的疑问。房屋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不在保修期内的房屋主体结构及公用设施和部位比较大的维修、改造、换新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就是相当于给房子买份保险,购房者应在买房前认真了解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比例,到时办手续时便可得心应手。

3. 2016年房屋维修基金最新政策

2016年房屋维修基金最新政策



2015年10月17日,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通知》在现行政策法规的框架下,通过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重点、细化应急使用制度、创新业主表决规则等方式,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多方资金筹措机制。

针对老旧小区和电梯亟待更新改造但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通知》鼓励业主使用维修资金对长期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老旧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房屋本体和配套设施两大方面。业主也可以将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更换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在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以及助老设施等。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对于老旧小区及电梯更新改造的具体标准和内容,《通知》授权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难的问题,《通知》提出了四种表决方式,一是业主将表决权委托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代为行使的委托表决方式,二是一次性表决通过、分批使用资金的集合表决方式,三是将未参与投票的业主投票权数计入赞成票的默认表决方式,四是持反对意见业主占“双三分之一”以下视为表决通过的异议表决方式,但前提条件是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上述表决方式作出事先约定。

针对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无法及时拨付使用的问题,《通知》明确,当发生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排水设施堵塞爆裂、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使用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维修资金申请主体的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住建(房地产)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从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通知》还要求,审核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组织维修单位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

针对维修资金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设业主共同决策电子平台,便于业主通过计算机和手机等电子工具参与小区共同事务决策。《通知》还要求各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建立维修资金公告制度,将本地区年度维修资金交存、支出、增值和结余等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公告。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维修资金公示制度,将本小区的维修资金基本情况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针对维修资金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在加大维修资金对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力度的同时,应当以问题为导向,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在维修资金使用中引入商业保险、在专户银行选择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制度创新,进一步发挥维修资金对于保障住房正常使用的积极作用。

2016年房屋维修基金最新政策

4. 公共维修基金新政策有哪些

相关规定:
(一)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单位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设立新账,将原账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进行重分类后转入新账相关会计科目,并基于《办法》的核算基础对新账相关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执行《办法》的首个报告年度无需编制上年比较财务报表。
简单来说,就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二)《民法典》规定,对于维修基金的筹集、对小区的改建、重建,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将共有部分改为商用等事项需要由双三分之二的人参与表决,同时必须由参与表决着双四分之三表决通过,对其他事项包括包括维修基金的使用仅需要参与表决这的双过半通过。同时还规定了在紧急时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紧急时刻直接动用维修基金,不需要业主表决同意。
简单来说,降低了筹集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事共有部分经营的门槛。
另一方面,对于其他事项的“双半数”表决机制又降低了操作门槛,这让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等工作变得相对容易。
一、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 维修基金缴纳标准2016

法律分析:1、维修基金的收取时间是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缴纳的。缴纳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到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2、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3、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维修基金缴纳标准2016

6. 公共维修基金2016年要上调吗

2016年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目前没有涨价通知,现在马上就是2016年了,应该说一年内涨价的可能性都不大

2015年10月17日,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通知》在现行政策法规的框架下,通过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重点、细化应急使用制度、创新业主表决规则等方式,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多方资金筹措机制。

针对老旧小区和电梯亟待更新改造但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通知》鼓励业主使用维修资金对长期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老旧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房屋本体和配套设施两大方面。业主也可以将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更换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在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以及助老设施等。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对于老旧小区及电梯更新改造的具体标准和内容,《通知》授权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难的问题,《通知》提出了四种表决方式,一是业主将表决权委托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代为行使的委托表决方式,二是一次性表决通过、分批使用资金的集合表决方式,三是将未参与投票的业主投票权数计入赞成票的默认表决方式,四是持反对意见业主占“双三分之一”以下视为表决通过的异议表决方式,但前提条件是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上述表决方式作出事先约定

7. 2018房屋维修基金规定有哪些

我们在购买了住房之后,除了需要缴纳物业费之外,还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这是给我们的新家建立一个安全保障。那么2018房屋维修基金规定有哪些,以及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使用,各位是否了解呢?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2018房屋维修基金规定有哪些
 

1、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小区的业主缴纳,属于全小区业主的共同财产;2、维修基金是由房管局进行监督,并由物业公司申请支取使用;3、如果业主中有2/3同意将维修基金转移到业委会,那么由业委会进行管理;4、购房者购买住房时,需签订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的规定。
 
 

二、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1、当购房者所购买的住房超过了保修期之后,若是房屋主体结构,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或者更新,则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2、房屋的主体结构主要包括有房屋基础、承重墙、横梁、屋顶等,只要这些部位有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的话,都可以前往物业公司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3、公共部位主要是只每户的外墙面、楼梯、走廊通道等,这些地方出现问题,需要及时通知物业,物业则会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对损害的部位进行维修。
 
 

4、公共设施设备,不仅包括业主房屋内的上下水管到,还包括配套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如绿地、道路、消防设施等,都需使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5、当房屋维修基金处于闲置状态时,是可以用作于购买国债及没有风险的理财,除此之外,是不可以用作于其它方面的。
 
 

关于2018房屋维修基金规定有哪些,以及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使用,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房屋维修基金是每一位业主都需要缴纳的,这不仅仅是责任,也是给自己的家上一份保险哦。

2018房屋维修基金规定有哪些

8. 房屋维修基金新政策

(一)关于维修基金的缴交。
1、维修基金缴纳人。我国法律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显然,缴交主体是业主,这是由专项维修资金的性质决定的。业主购买了房屋在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拥有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应当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这部分资金的支出应由购房业主承担。
2、维修基金缴纳时间。目前我国专项维修资金是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之前一次性交纳,待物业使用到一定年限,维修资金不够使用时再向业主续筹。
3、维修资金缴纳数量。收取维修基金时主要应考虑在一般情况下,物业使用到一定年限内所需的资金量,可考虑按购房款的2~3%,或物业单体建安造价的一定比例。
(二)关于维修基金的管理。在管理维修基金时,虽然法规明确规定由业主大会行使监督权,但对如何监督却没有明确的说法。业主委员会成员钻法律的空子,挪用甚至贪污数额巨大的房屋维修基金的行为时有发生。更有甚者,一些开发商往往成立项目开发公司,一旦项目开发销售完后,项目公司也就不存在,业主所交的维修基金也就无法追缴。个别管理公司将维修基金据为已有;有的管理公司滥用维修基金,把本属于管理费支出的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养护费用在维修基金里开支;要么盲目追求设备的更新,加大业主负担。有的地方规定维修基金的使用必经过业主大会批准,但由于业主大会召开难或业主大会不批准,导致该修的房屋或设备问题无法解决,影响业主的居住和物业安全使用。
(三)关于乱用维修基金问题。在收取维修基金时候,通常都是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公司强制代收房屋维修基金,办理产权和缴纳维修基金捆绑式办法,这种往往容易造成房屋维修基金流失或被挪用,使业主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这样一笔数额较大的资金放在开发商的手里,安全性让人担心是可以想象的。开发商可以利用职权容易侵占房屋维修基金。而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往往把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不分,把理应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费用承担的开支转嫁给维修基金支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也不区分保修期内和保修期满后的维修责任,一概统统由业主用维修基金负担。另外,有的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交自己尚未出售的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和物业维修基金,损害小区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