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2024-05-05 21:25

1. 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人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注: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报市人才工作局审批;市人才工作局审批通过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扩展资料
申请北京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类型单位的相应文件证明(未实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报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4)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模版附后)和双方身份证;
(5)申请人的《北京市居住证》。
5、聘用(劳动)合同;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随往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0、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作居住证政策解答

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2. 办北京工作居住证 条件


3. 办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初次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并没有6个月完税证明的规定。只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续签时才要提交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工作流程: 
一、 受理 
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单位注册: 
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二)个人审核: 
1、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5)如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在京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转入初审程序。 

二、初审 
标准: 
(一)属于在东城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网上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标准的转入复审。 

三、告知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初审标准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人事部门,待再次上报后进行复审。 

四、复审 
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 

五、审定及上报 
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六、制证及下发 
市人事局批准通过的,由区人事局制作《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到市人事局盖章后,申请单位到区人事局领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时 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4. 北京居住工作证申请条件

“工作居住证,俗称“绿卡”,是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实施人才柔性引进战略,对国内符合条件来本地区发展的人才颁发的一种证件。持《工作居住证》者,在子女入托、上学、购房、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方面都享有市民待遇。最早也叫工作寄住证、人才寄居证等。”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二、新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1)提供在申请单位近半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提供近半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3)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5)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7)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斯免冠彩色照片一张(8)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9)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拓展资料: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1)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2)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3)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4)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5. 北京工作居住证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1、居住证申请人需要在北京市有稳定的工作并且工作满一定年限;2、申请人需要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并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3、申请人需要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工作居住证,俗称“绿卡”,是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实施人才柔性引进战略,对国内符合条件来本地区发展的人才颁发的一种证件。持《工作居住证》者,在子女入托、上学、购房、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方面都享有市民待遇。最早也叫工作寄住证、人才寄居证等。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办理延期手续。法律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三条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衍生问题:有北京工作居住证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北京工作居住证申请条件

6. 北京工作办居住证有什么条件

北京工作居住证被人们称为北京绿卡,它能够在多方面享受和北京市民一样的待遇。因此不少在北京工作的外籍人员会想要申请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那么北京工作居住证好办吗?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和北京居住证相比,北京工作居住证比较难办,因为它的门槛更高。如果我们想要申请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那么所在的单位需要符合北京经济发张和商业规划的要求。比如说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驻京研发机构等等。除此之外申请人所学的专业或者是工作的岗位,符合北京急需专业、岗位的要求。
2、 想要申请北京工作居住证,还需要拥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且获得了学士以上的学位,或者是取得了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申请人还需要和单位签订了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在北京拥有固定的住所。除此之外办理工作居住证对于年限还有一定的限制,申请北京工作居住证男性年龄不能超越60周岁,女性年龄要低于55周岁。想要申请工作居住证,还需要满足连续半年个税不低于150元/月的条件。
3、 北京工作居住证也被人们称为北京绿卡,持有北京居住证可以在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北京市民待遇。比如说不需要连续缴纳5年的社保就可以直接买房,限购2套等。
小编总结:关于北京工作居住证好办吗,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于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有所了解。符合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的人向聘用单位申请,再由单位向人事局申请。

7.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的单位范围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的个人条件是: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根据人事工作权限,中央在京单位不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范围。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8.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要求

工作条件如下: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详见“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包括什么”);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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