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每年需要披露几次财务报表

2024-05-17 13:37

1. 上市公司每年需要披露几次财务报表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猛大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 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

(1)一季报:4月底要公布完毕。

(2)半年报:7月起至8月底公布完毕。

(3)三季报:10月底公布完毕。

(4)年报:明年1月中旬起至4月底要公布完毕。

每个公司公布的时间不一样,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需在一定时间内上市公司需全部披露完,考虑到现在上市公司比较多,如果同一时间,同时公布则会过于拥挤,所以每个上市公司都会事先约定好公布的时间。

1、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每年1月1日——4月30日。

2、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

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

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季报: 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

4季报 (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掘知行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判知消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素质、较大的规模、股权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声誉。

上市公司每年需要披露几次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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