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提取公积金

2024-05-15 09:50

1. 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四)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六)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10元。详细条件请见参考资料。除了这些情况,就不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提取公积金

2. 有哪些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能提取的,求解答

一般出现下列情况时,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不能提取:
1、不能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提取材料;
2、因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被冻结期间(可以提取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3、因经济纠纷被法院依法查封冻结的;
4、职工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无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

3. 公积金不能提取的原因

法律分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符合下述条件,才能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4.离休、退休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入校学习、被判刑、出境定居、工作调动、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职工患有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不能提取的原因

4. 公积金不能提取的原因

1.不符合提取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要符合提取条件才能成功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很多,包括购置、建造、翻修和大修自住房的;职工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归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2.材料不全或不真实提取公积金是需要准备相关材料的,如果材料不全或不真实,那么公积金是无法提取的,而不同情况的提取所需的材料不同,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3.超过提取次数一般公积金提取是有次数限制的,大多数情况都是每年只能提取一次。4.超过规定限额除了限制次数外,公积金提取也是有金额限制的,如果超过规定限额,也是无法提取的。以上就是公积金提取失败的原因了,总的来说,公积金提取要做好提前的准备,先了解自己是否可以提取,以及材料是否准备齐全。公积金提取时要注意哪些方面1、不是买房就能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并不是只要买了房就可以的,其首次申请一定要在贷款期内提出,否则等还完贷款就没法申请了。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房的,则必须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而且按规定,只有购买自住住房且申请商贷按揭购房的职工才可按还贷办理提取业务,如果贷款所购房产不是住宅性质或贷款类别不是住房按揭贷款的,都不符合还贷提取条件。2、以“大修”作为申请条件难很多地区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有这样一条“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但实际操作中,要想以大修申请提取公积金很难,要更换主体构建的房子才能达到大修条件,在城市里达到这种情况的房子一般都得拆了。所以,选择此类申请条件时,多加注意。3、房子卖掉后不能再提取公积金在房子卖掉后,就不允许再以卖掉的那套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还有其他房子在供,则可以新的房子来申请提取。因此,建议曾办理自动提取公积金的在“卖一买一”后,一定要记得及时更换申请提取资料。而到那时在供的房子又已还清贷款,错过申请提取时机的话,也视为暂时放弃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5. 哪些情况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

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的情况有哪些?问题详情: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的情况有哪些
1、职工(含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2、职工(含配偶)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工程总价款的80%,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3、职工(含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只能办理一次装修提取,提取额不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4、职工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代际之间不予以提取。
5、职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第二套购房合同价款的80%,且要扣减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已提取额,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6、用住房作抵押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6个月内不予以提取。
7、职工(含配偶)购建房五年以上的不予以提取。
8、2018年6月9日公积金新政出台前所购买自住住房家庭(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不予以提取。
9、职工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不予以提取。
10、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11、购建、大修、装修、租房、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间隔时间不足12个月的,不予以提取。
12、大病提取,医保报销部分不予以提取。
13、职工离、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作调离本市,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不予以提取。
14、工作关系在本市内调动的,只能办理转移,不予以提取。
15、职工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而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无授权委托书的,不予以办理。
16、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以提取。上述十六种情况就是比较常见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的情况,各位可以参考了解一下,然后看看自身是否有上述情况。而在具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当然前提也要满足条件才行。

哪些情况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

6. 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的情况有哪些

1、职工(含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2、职工(含配偶)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工程总价款的80%,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3、职工(含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只能办理一次装修提取,提取额不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4、职工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代际之间不予以提取。
5、职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第二套购房合同价款的80%,且要扣减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已提取额,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6、用住房作抵押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6个月内不予以提取。
7、职工(含配偶)购建房五年以上的不予以提取。
8、2015年6月9日公积金新政出台前所购买自住住房家庭(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不予以提取。
9、职工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不予以提取。
10、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11、购建、大修、装修、租房、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间隔时间不足12个月的,不予以提取。
12、大病提取,医保报销部分不予以提取。
13、职工离、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作调离本市,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不予以提取。
14、工作关系在本市内调动的,只能办理转移,不予以提取。
15、职工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而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无授权委托书的,不予以办理。
16、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以提取。
上述十六种情况就是比较常见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的情况,各位可以参考了解一下,然后看看自身是否有上述情况。而在具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当然前提也要满足条件才行。

7. 公积金起不允许提取

法律分析:1、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含组合贷款);
2、公积金账户封存、被依法冻结及列入系统失信名单的;
3、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经办理过“一次性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业务的;
4、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起不允许提取

8. 公积金不能提取

法律分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符合下述条件,才能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4.离休、退休的;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6.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入校学习、被判刑、出境定居、工作调动、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职工患有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因:1、材料不全,提取租房公积金是需要相关材料的,主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材料,不同目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也不同,若准备不全,或材料不真实的话,就会提取不通过;2、不符合提取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要符合相关条件才能成功提取,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未终止劳动关系的话,就会提取不通过。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