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地去澳门有什么新规定

2024-05-17 02:46

1. 2022内地去澳门有什么新规定

2022澳门入境内地最新规定(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5日】
  澳门入境珠海实施三天三检
  从澳门入境珠海,入境后实施三天三检,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枣昌悉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11月5日起经珠澳口岸出入境恢复48小时核酸通关
  从11月5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恢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关。珠澳口岸其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变。
  珠澳口岸通关场所限次通行措施暂定再延长三个月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珠澳口岸通关场所限次通行措施暂定再延长三个月,从2022年11月1日零时至2023年1月31日24时。【点击查看详情】
  8月23日迅搜6时起澳门入境人员核酸采样要求调整为自愿自费在口岸进行采样
  2022年8月23日6时起,所有自澳门入境人员核酸采样要求由逢进必检调整为自愿自费在口岸进行采样。【点击查看详情】
  解除医学隔离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从8月5日起计30天内不能从澳门入境珠海
  为进一步降低两地社区疫情风险,巩固得来不易的防疫成效,经综合评估,应凳乎珠海方面要求,解除医学隔离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从8月5日起计30天内,不能从澳门入境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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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2澳门入境内地最新规定是什么?

2022澳门入境内地最新规定(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5日】
  澳门入境珠海实施三天三检
  从澳门入境珠海,入境后实施三天三检,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枣昌悉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11月5日起经珠澳口岸出入境恢复48小时核酸通关
  从11月5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恢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关。珠澳口岸其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变。
  珠澳口岸通关场所限次通行措施暂定再延长三个月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珠澳口岸通关场所限次通行措施暂定再延长三个月,从2022年11月1日零时至2023年1月31日24时。【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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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23日6时起,所有自澳门入境人员核酸采样要求由逢进必检调整为自愿自费在口岸进行采样。【点击查看详情】
  解除医学隔离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从8月5日起计30天内不能从澳门入境珠海
  为进一步降低两地社区疫情风险,巩固得来不易的防疫成效,经综合评估,应凳乎珠海方面要求,解除医学隔离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从8月5日起计30天内,不能从澳门入境珠海。



3. 2022澳门入境内地最新规定是什么?

2022澳门入境内地最新规定(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5日】
  澳门入境珠海实施三天三检
  从澳门入境珠海,入境后实施三天三检,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枣昌悉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11月5日起经珠澳口岸出入境恢复48小时核酸通关
  从11月5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恢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关。珠澳口岸其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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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珠澳口岸通关场所限次通行措施暂定再延长三个月,从2022年11月1日零时至2023年1月31日24时。【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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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降低两地社区疫情风险,巩固得来不易的防疫成效,经综合评估,应凳乎珠海方面要求,解除医学隔离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从8月5日起计30天内,不能从澳门入境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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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22澳门入境最新政策

新社澳门4月25日电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澳门的传播,《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25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对目前多份与出入境有关的防疫批示进行整合、调整及废止。
25日颁布的第64/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维持现时除中国内地、香港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居民以外的非本地居民入境的限制。至于中国内地、香港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如果在入境前14天未曾到过中国以外国家或地区,且符合卫生部门订定的条件则可以入境。
基于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紧急救援,以及维持澳门特区正常运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况,卫生部门可豁免遵守上述的有关措施。
另外,新颁布的行政长官批示规定,卫生部门还可因应澳门特区居民或实体的需要,在评估有关国家或地区疫情风险及订定应遵守入境条件的前提下,例外容许某些特定的人士提出申请及豁免其遵守上述的有关措施。

5. 2022年澳门入境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澳门居民入境澳门检疫要求和措施:(一)入境前14天内身处中国内地且21天内未曾到过外国或台湾地区: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澳康码/纸本),低风险地区免隔离。(二)入境前14天内曾到过香港的:1.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1天严格自我健康管理2.2月17日6时起从香港经港珠澳大桥入澳人士须在口岸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三)入境前21日内曾到过台湾地区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1天严格自我健康管理(四)入境前21日内曾到过外国的:航班预订出发时间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1天/28天(血清抗体检测呈阳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自我健康管理。在上述期间结束前一天需要接受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健康码为黄色,如需出入境,须得到目的地当局许可(必须在进入出入境大楼前预先取得),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遵守目的地的防疫要求。(五)入境前28天内曾到过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尼泊尔或巴西的:登机前出示新冠病毒7日内每次间相隔至少24小时的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一次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有关证明须为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可的检测机构所发出,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为每次采样相隔至少24小时且最后一次为登机前72小时内作出)+28天/35天(血清抗体检测呈阳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六)21天内曾到过南非、博茨瓦纳、津巴布韦、纳米比亚、莱索托、斯威士兰、莫桑比克或马拉维的:禁止乘机入澳。自2021年11月28日零时起,禁止民用飞机搭载任何在21天内曾到过南非、博茨瓦纳、津巴布韦、纳米比亚、莱索托、斯威士兰、莫桑比克或马拉维的人士前来澳门。此一要求不妨碍其他防疫要求。二、内地居民身份证的外地雇员入境澳门检疫要求及措施:(一)入境前14天内身处中国内地且21天内未曾到过外国或台湾地区: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澳康码/纸本),低风险地区免隔离。(二)入境前14天内曾到过香港的:需持24小时内发出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医学观察。(三)入境前21日内曾到过台湾地区的:需要24小时内发出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1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自我健康管理。(四)入境前21日内曾到过国外的:禁止入境。三、香港/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的外地雇员入境澳门:(一)需持24小时内(台湾)或采样日后24小时(香港)发出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1天严格自我健康管理。(二)自2022年2月21日零时起,有香港或台湾地区旅居史的入境或已入境人士,须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14天,并须在其后进行严格自我健康管理直至离开当地21天。严格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健康码会转为黄码以及不得经澳门往内地,且须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4、7天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遵守其他防疫措施。(三)2022年2月21日零时起,12岁或以上人士,须出示已完成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初种系列接种后14天且最后一剂在7个月内接种的证明,或出示不适合或不能接种的医生证明,才可登上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前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用交通工具。(四)2月17日早上6时起,从香港经港珠澳大桥来澳人士,需在港珠澳大桥口岸等候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而出检测结果需时约六个小时;阴性者将安排送往医学观察酒店接受医学观察,阳性者则会送往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隔离治疗。四、目前澳门有关内地疫情关联地区的防疫措施包括:1.离开相关地点21天内留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2.离开相关地点14天内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3.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入境人士,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4.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亦须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1)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按第1、2、4、7、12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2)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五、内地旅客入境澳门检疫要求及措施:入境前14天内身处中国内地且21天内未曾到过外国或台湾地区: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澳康码/纸本),低风险地区免隔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2022年澳门入境最新政策

6. 澳门回内地最新规定

澳门回内地最新规定具体如下: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自2021年11月23日1时起,经珠澳口岸入境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现有出境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变;2、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传播,自2021年10月6日凌晨0时起,持有由卫生当局认可的合资格机构发出的24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测试阴性结果证明的人士,方可进入出入境事务站的离境区域;3、根据8月4日广东省疾控中心发布的关于澳门入境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从即日起,自7月25日以来澳门入境内地的人员,须主动向社区报备,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全国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毗邻的以及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互相通报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第三十八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7. 2021年澳门入境最新规定

亲您好,
①入境澳门前14天内身处内地低风险地区;


②入境澳门前21天内未曾到过外国、台湾地区且28天内未到过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尼泊尔或巴西;


③持有效入境签注;


④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澳康码/纸本);


⑤经粤澳口岸通关人士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摘要】
2021年澳门入境最新规定【提问】
亲您好,
①入境澳门前14天内身处内地低风险地区;


②入境澳门前21天内未曾到过外国、台湾地区且28天内未到过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尼泊尔或巴西;


③持有效入境签注;


④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澳康码/纸本);


⑤经粤澳口岸通关人士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回答】
需要打疫苗吗【提问】
不需要【回答】
粤康码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之外,还需要纸本证明吗?【提问】
不需要【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亲不客气【回答】

2021年澳门入境最新规定

8. 澳门2021最新入境政策

内地居民入境澳门时,如符合以下条件,则不须要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①入境澳门前14天内身处内地低风险地区;②入境澳门前21天内未曾到过外国、台湾地区且28天内未到过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尼泊尔或巴西;③持有效入境签注;④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澳康码/纸本)。内地居民去澳门前核酸检测可以去内地认可的合资格机构或澳门卫生当局进行核酸检测。建议进行核酸检测前致电要去的机构确认一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