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费吗

2024-05-12 10:29

1.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费吗

申请财产保全是要交钱的。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一、诉讼财产保全中是担保费还是法律费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提供担保,以便赔偿可能因保全错误对被保全一方造成的损失。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的担保数额未作规定,过去实践中通行做法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由于保全仅限制被保全财产的处分,一般不会导致财产灭失,所以,全额担保的数额通常远远高于可能对被保全一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导致担保要求过高,保全适用比例过低,保全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在充分考虑因保全可能对被保全财产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对保全担保数额予以合理调整,规定诉讼保全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成本。
二、离婚纠纷诉讼保全怎么办理
第一、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第二、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且有可提供执行的财产作为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第三、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三、怎样申请保全对方房产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费吗

2. 申请财产保全是怎么收费的


3. 申请财产保全是怎么收费的

根据你申请保全的金额来定: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具体法律依据详见下列参考资料第十四条第(二)项:

申请财产保全是怎么收费的

4. 财产保全需要交费吗

财产保全申请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需要。
      按照诉讼费用收纳方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另外,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申请费的,又不提供一定担保的,法院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那么,到时候就要交纳申请费。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的,应当交纳申请费。      2.《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5. 财产保全申请需要花钱吗

财产保全申请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需要。
      按照诉讼费用收纳方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另外,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申请费的,又不提供一定担保的,法院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那么,到时候就要交纳申请费。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的,应当交纳申请费。      2.《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财产保全申请需要花钱吗

6.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费用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知道打官司时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就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那么,大家知道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吗?这个问题,小编下文做了解答,供大家阅读。一、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少费用,支付令有什么效力      申请保全时交纳的费用要根据被保全财产的价值而定,如果被保全财产价值越高,则交纳的费用就会高一些,不过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一)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少费用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支付令有什么效力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裁定的性质,一经送达债务人,即具有如下法律效力:      1、限期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2款的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应当清偿债务。      2、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民事诉讼法》191条第3款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在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令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二、财产保全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      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3、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6、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申请保全时交纳的费用要根据被保全财产的价值而定,如果被保全财产价值越高,则交纳的费用就会高一些,不过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要是你对财产保全费用有任何的疑问,我们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7.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哪些费用

1、关于具体法院作出裁定和执行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申请财产保全的话需要向法院缴纳申请费。具体标准为L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法条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6条:第十六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如果法院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程序进行保全,那个法院应当对申请人予以赔偿。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哪些费用

8. 申请财产保全是怎么收费的

财产保全收费标准是: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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