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起征点

2024-05-18 14:56

1. 增值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的起征点

2. 增值税的起征点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3. 增值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的起征点

4. 增值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
(二)销售
应税劳务
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
(三)
按次纳税
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

5. 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即: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1】第065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的文件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现在很多省都已经发文,将起征点调整到了20000元的最高金额,具体可以询问本地税务局。营改增的: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   5000-20000 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   300-500 元(含本数)。

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6. 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7. 增值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第四十六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 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增值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8. 增值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个人增值税起征点为: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