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中鼎两全保险分红型利息

2024-04-30 19:14

1. 安邦中鼎两全保险分红型利息

安邦中鼎两全保险分红型是按周年红利来分配利益的,安邦中鼎两全保险保费期间为6年,中等红利从第一年至第六年分配利率是20%-22%,高等红利的分配利率是35%-39%。下面是安邦中鼎两全分红型保险条款简介:投保范围,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主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凡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6年,自保单上记载的保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犹豫期,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本主险合同的保障范围,确定选择了合适的保额、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零时起,有20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即退保),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本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自本公司收到您解除本主险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对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单质押贷款,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本主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在贷款协议中载明,计息方式为日复利。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本主险合同现金价值时,本主险合同的效力即行中止。安邦钟鼎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范围、保险期间、犹豫期以及保单质押贷款,其中凡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另外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零时起,有20个自然日的犹豫期。

安邦中鼎两全保险分红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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