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税申报是填扣缴义务人还是综合年度

2024-05-14 12:17

1. 扣税申报是填扣缴义务人还是综合年度

扣税申报是填扣缴义务人还是综合年度要视情况而定: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指的是向单位申报个人信息,每个月税务机关会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可以从代扣缴软件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从中计算出员工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再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指的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即每个月单位发放工资时正常扣税,然后由纳税人自己在第二年去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让税务部门其办理退税。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单位职工的话最好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方式,就不用另外去税务部门办理退税了。而若是自由职业者或者个体户的话,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扣税申报是填扣缴义务人还是综合年度

2. 扣税申报是填扣缴义务人还是综合年度

扣税申报是填扣缴义务人还是综合年度要视情况而定: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指的是向单位申报个人信息,每个月税务机关会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可以从代扣缴软件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从中计算出员工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再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指的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即每个月单位发放工资时正常扣税,然后由纳税人自己在第二年去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让税务部门其办理退税。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单位职工的话最好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方式,就不用另外去税务部门办理退税了。而若是自由职业者或者个体户的话,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3. 扣税申报是填扣缴义务人还是综合年度

扣税申报是填扣缴义务人还是综合年度要视情况而定: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指的是向单位申报个人信息,每个月税务机关会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可以从代扣缴软件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从中计算出员工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再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指的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即每个月单位发放工资时正常扣税,然后由纳税人自己在第二年去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让税务部门其办理退税。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单位职工的话最好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方式,就不用另外去税务部门办理退税了。而若是自由职业者或者个体户的话,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扣税申报是填扣缴义务人还是综合年度

4.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环节

法律分析: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加强资源税的征管环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三)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第十三条 条例第十一条把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规定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是为了加强资源税的征管。主要是适应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易漏税等税务机关认为不易控管、由扣缴义务人在收购时代扣代缴未税矿产品资源税为宜的情况。

5. 如何申请代扣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认定方式:一般情况下,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即其所得额来源于中国的经营者。但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第三十八条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如何申请代扣代缴义务人

6. 扣税义务人申报和自行申报

法律分析: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一直是个税的操作模式。不是最近个税新政策才有的东西。理论上讲个税纳税人都可以自行申报个税,而设置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是因为征管的需要,以工资薪金个税举例,试想如果每月工资不扣税,都把钱打你账上了,然后叫你自己主动交个税,你有多大积极性?  国家到底能收到多少个税? 所以出于征管便利的需要,设置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但是也是因为税法设置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比如工资直接扣了个税后发给你,导致不少人认为个税的事情是扣缴义务人的事情,是公司的事情,是会计的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7.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税的方式有哪些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税费,而报税的方式包括:
1、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申报。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一、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税的方式有哪些

8.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哪些

中国税法中涉及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主要有:
1、个人所得税中,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20%的所得税。缴纳的所得税,以实际受益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扣缴。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和提供咨询、管理、培训等劳务活动的所得,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3、增值税中,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增值税、消费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
中国税法中涉及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主要有:
(1)资源税中,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2)城市房地产税中,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缴。
(3)印花税中,运费结算付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应由运费结算收方或其代理方实行代扣汇总缴纳。运费结算凭证由交通运输管理机关或其指定的单位填开或审核的,当地税务机关应委托凭证填开或审核单位,对运费结算双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代扣汇总缴纳。股份制试点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办理股权交割手续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责任,并代征代缴印花税税款。凡是在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在办理法人协议转让和个人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转让时,其证券交易印花税统一由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代扣代缴。
(4)消费税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是什么意思?
首先,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工资达到一定标准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规定,当工资达到纳税要求时,法律规定支付工资的单位负责从雇员的工资中扣除税款(代扣),并将其交给税务局代缴),这就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另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总工资-扣除额-“五险一金”)x适用税率-快速扣除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其中第四条说的非常清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下列收入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或者租赁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收入;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应纳税收入”
第五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额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货物时,不论纳税人是否为本单位人员,都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前款支付包括汇款支付、现金支付、转账支付以及以贵重证券、实物等形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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