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黑龙江省优秀科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2024-05-10 04:05

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黑龙江省优秀科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对中选的优秀科技成果,按其水平、作用和技术复杂程序,分三等给予奖励。
  一等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应用价值较高或经济效益显著,发给证书、奖状和奖金一千五百元。
  二等奖: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应用价值较高或经济效益显著,发给证书、奖状和奖金一千元。
  三等奖:技术水平较高,实用性强,经济效益极为显著,发给证书、奖状和奖金五百元。第四条 已经获得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和技术改进奖以及受过其他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再给予奖励。第五条 个人奖(最多不超过四人),证书和奖金全部发给个人。集体奖,奖状发给集体(列名,最多不超过10人);贡献较大的主要技术骨干(最多不超过3人)各发给证书一份;奖金根据直接参加课题研究人员贡献大小,合理分配给每个人。第六条 省外科技工作者,参加我省科研工作,取得了优秀科技成果,或将优秀科技成果提供给我省应用,收到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样按本办法给予奖励。第七条 申报请奖科技成果,应提报以下资料:
  (1)申请优秀科技成果审批登记表(样式由省科委另发);
  (2)技术鉴定证书(理论成果报评议材料);
  (3)经济技术应用评审报告(样式由省科委另发);
  (4)主要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方案、试验方法、计算数据、生产试验或中间试验、总结报告以及技术经济效果)。第八条 申报程序
  (1)完成科技成果的集体或个人,由所在单位按业务归口和隶属关系,逐级申报。
  各级科协和各专门学会可向当地科委或有关业务部门推荐受奖科技成果。
  (2)几个单位联合完成的科技成果,由主持课题单位或研究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如科研成果系省外科研单位主持或设计的,在省外又未受奖,可由省内协作单位代报,但必须持有设计单位的委托书和未受奖证明。
  (3)各行署、市、县业务部门在向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申报科技成果时,其申报材料要经同级科委审查并签署意见。上报材料应抄送同级科委一份。
  (4)国家有关部门设在我省的单位和省外其他单位申报受奖成果时,可直接向省直对口业务部门提出。
  (5)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本行业上报请奖的科技成果,要认真进行审查。初步确认为优秀科技成果的,应提出奖励等级的建议,将全部完整材料报送省科委(一式两份)。同时要将收到的全部科技成果逐项列出清单(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单位)一并报省科委。第九条 申报时间。从上年十月一日到当年九月三十日为一个申报年度,可成熟一项,上报一项,当年截止到九月三十日,年末评奖结束。第十条 各级科委负责督促检查办法的执行情况和具体处理在执行本办法中发生的问题。第十一条 全省科技成果奖励的审查评选工作由省科委负责,审查评选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各行署、市、县和省直各部门不再进行科技成果奖。第十二条 各地、各部门报审优秀科技成果,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反对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对压制、阻挠申报科技成果和随意挪用、动用奖金的单位或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人员和单位,应取消评奖资格或撤销荣誉称号、追回奖状、证书和奖金,同时要追究领导责任,必要时要给予纪律处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黑龙江省优秀科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2.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第十条规定,为奖励在我省科技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应用于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在大型工程建设、大型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科学技术管理、标准、计量、科学技术情报工作以及不具备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的自然科学理论成果等。第三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按其科学技术水平、技术难度、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和对科学技术进步作用大小,分为省级和地、市(省直厅局)级。第四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应用于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属于:
  1、省内首创的;
  2、省内同行业中先进的;
  3、具有广泛推广意义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大型工程建设、大型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科学技术管理和标准、计量、科学技术情报等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五)不具备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励条件的自然科学理论成果,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实用价值的。第五条 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四等:一等奖奖金五千元,二等奖奖金三千元,三等奖奖金二千元,四等奖奖金一千元。凡获以上一、二、三、四等奖者,均发给省级技术进步奖证书、奖状。
  奖金由省财政经费中支付,列科学事业费专项拨款。第六条 对我省现代化建设有特殊贡献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授予特等奖,发给特等奖奖状及证书,给予荣誉称号,并发给数额高于一等奖的奖金。第七条 设立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批准和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目的工作。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第八条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审批程序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按隶属关系或业务归口逐级上报。经地、市科委或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由主持单位负责联合上报,如其中某个单项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也可单独上报,其审批程序同前款。第九条 经批准的省级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在授奖前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无异议的即行授奖:遇有异议,由有关初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裁决。第十条 地、市(省直厅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条件、奖励等级、评审组织和审批程序,由行署、市或省直厅局自行确定。其最高奖金数额不得超过一千五百元,奖金来源,属于行署、市批准的,按现行财政体制,由行署、市统筹安排;属于省直厅局批准的,由其集中的留用利润或事业费中支付。第十一条 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的事迹,应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二条 获奖项目的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如获奖的项目经上一级评审委员会评定,提高了奖励等级,可发给奖金差额部分。
  奖金应根据贡献大小合理分配。贡献大的,应给予重奖,不得搞平均主义。第十三条 获奖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骗取荣誉的人员或单位,经查明属实,应撤销其奖金,追回奖状、证书和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或处分。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2006)

一、将第六条修改为:“省人民政府设立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奖励委员会)。省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省奖励委员会下设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省奖励办是省奖励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设在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科技奖励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将第七条修改为:“省奖励委员会下设省科技奖若干行业(专业)评审组。组长人选的聘请由省奖励办提名,报省奖励委员会批准。各行业组的专家由省奖励办在省科技奖专家库中选聘。”三、将第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级。每年奖励数量不超过四百项。”四、删除第十五条第二款:“各市人民政府(行署),中、省直各有关部门的初选与推荐工作可以参照有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经形式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由省奖励办按专业提交各行业评审组进行初评。各行业评审组初评的结果,经省奖励办综合平衡后,向省奖励委员会推荐授奖项目和等级,由省奖励办负责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六、将第二十条修改为:“异议期后,省奖励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无异议和异议已处理完毕的项目进行最终评定。”七、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最高科学技术奖类报请省长签批。”八、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本办法自二○○一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发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2006)

4. 《神笔马良》20字介绍

神笔马良是中国童话故事,我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理论家洪汛涛先生创作于20世纪50年代,表现了封建社会残暴和百姓的苦难以及马良的正义和善良。
1980年获第二次全国少年儿童文艺创作评奖一等奖,被译成各国文字,在世界各地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为祖国多次赢得荣誉。后被编成美术片《神笔》、真人版电影《神笔马良》;另有同名歌曲。《神笔马良》在国内家喻户晓,马良形象深入人心。

作品评价
洪汛涛创作的童话《神笔马良》在国内外屡获殊荣,已成为家喻户晓的经典文学名著。洪汛涛的童话《狼毫笔的来历》获中国作协首届(1980-1985)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理论专著《童话学》获全国儿童文学理论评奖优秀专著奖。
朗诵诗《愿你也有一枝神笔》获第二届上海儿童文学园丁奖“优秀作品”奖;童话《神笔马良》获首届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洪汛涛同获“特殊贡献奖”金质奖牌,是首位在台湾获此殊荣的大陆作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神笔马良

5. 神笔马良的作者简介

洪汛涛简介
洪汛涛,男,汉族,1928年4月出生于浙江浦江,定居于上海。曾从事教育、新闻出版工作,1943年开始发表作品,曾用笔名田野、田多野、了的、吕榆等。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理论家,因创作童话《神笔马良》而被誉为“神笔马良之父”。
洪汛涛是与叶圣陶等齐名的“中国童话十家”,毕生致力于儿童文学的创作与研究,为儿童文学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会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扩展资料:
洪汛涛的代表作童话《神笔马良》是享誉世界的经典文学名著,被编入教材,影响了几代人,是中国儿童文学难能可贵的瑰宝。《神笔马良》在国内家喻户晓,马良形象深入人心。《神笔马良》于1980年获第二次全国少年儿童文艺创作评奖一等奖,被译成各国文字,在世界各地有着深远影响。
由洪汛涛编剧的电影《神笔》(上海电影制片厂出品)是第一部在国际上获奖的中国美术片,更是百年中国在国际上获奖最多的一部影片。该片国内获文化部1949年至1955年影片编剧一等金质奖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洪汛涛

神笔马良的作者简介

6. 关于王安石的,张籍,陈慧英,琦君,谢冰莹的资料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 
宋抚州临川人,是北宋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 
学家。 
王安石少怀大志,博学多思,随父宦游各地,目睹 
了北宋“民劳财匮”的社会状况,在哲学,经济,教育 
伦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新的思想体系-“荆公 
新学”,旗帜鲜明的标明自己的唯物主义立场,给当时 
的思想界带来一丝清新的空气,对后来中国学术思想产 
生了较大的影响,也同时为王安石的的政治改革奠定了 
思想基础。 
王安石自22岁考中进士,踏入仕途,几近三十年 
地方官生涯,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局部地推行了改革 
弊政的革新措施。1059年写了著名的《上宗仁皇帝言事 
书》,提出了全面改革的主张,为后来的熙宁新法构思 
了一幅初步的蓝图。1069-1076年,王安石两度为相,在 
他的荆公新学思想基础上,大胆的提出了“天变不足畏 
,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声发馈的政治思想。 
为改变北宋“积贫积若非”的政治局面,王安石不顾守 
旧势力的反对和阻挠,发动和领导了一场以“理财”“ 
整军”为中心,以“富国强民”为目的,涉及到社会, 
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方面各个方面的规模巨大, 
威武雄壮的社会变革运动。史称“熙宁新法”。王安石 
因此被列宁称赞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在文学方面,王安石不仅在理论上独树一帜,而且 
在创作实践上别具一格。他的诗词瘦硬雄直,散文说理 
逻辑严密,行文峭菝凌厉,给后人留下1540多首诗歌, 
800多篇散文的丰富文化遗产。其诗文《泊船瓜洲》中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堪为千古绝唱。 
《桂枝香 金陵怀古》一词写景言志为诗词名篇。散文 
《答司马谏议书》《游褒禅山记》作为范文精选入中学 
课本。卓绝的文学造诣实为唐宋八大家之中坚,现存著 
作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周官新义》,《 
宋说》等。 


张籍 
张籍(768—830?),字文昌,原籍吴郡(治今江苏苏州),少时侨寓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贞元十五年进士,历任太常寺太祝,水部员外郎、国子司业等职,故世称“张水郎”或“张司业”。又因其家境穷困,眼疾严重故孟郊称他为“穷瞎张太祝”。是韩愈的学生,诗多反映当时社会矛盾和民生疾苦,颇得白居易推重,与王建齐名,并称“张王”。 


陈慧瑛,女,北京外国语大学德语教授,博士生导师。 
1934年6月15日生于上海市,原藉江苏吴县 
-1953年 在上海民智小学、民智中学、真如中学高中毕业 
1953-1957年 在北京外国语学院德语系毕业 
1957-1959年 在北京外国语学院德语系任教 
1959-1963年 在原民主德国莱比锡卡尔·马克思大学读研究生 
1963-1984年 在北京外国语学院德语系任教 
1985-1986年 在联邦德国海德堡大学进修 
1986-1993年 在北京外国语学院德语系任教 
1994-1995年 在联邦德国海德堡大学汉学系任教 
1995- 在北京外国语学院德语系任教 
近十年的出版物; 
1. 《国际社会学家辞典(下卷)》,(威·伯恩斯多夫/霍·克诺斯普主编。)1990年11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参与部分翻译 
2. 《高等学校德语专业高年级德语教学大纲,1993年6月,北京大学出版社,为大纲研订组组长 
3. 《西方名著入门(文学2)》,1995年6月,商务印书馆出版,译托马斯·曼的《马里奥和魔术师》 
4. 《简明汉德辞典》,商务印书馆,承担1/5编写任务 
5. 《重返德累斯顿一睹〈绿穹隆〉一易北河之滨纪行》,1990年1月,《东欧》杂志第1期,全部 
6. 《浅谈全国高等学校德语专业高年级大纲,兼谈"德语作为外语"新专业》,1990年,《外语界》第4期,全部 


琦君,1918年生,台湾女作家。原名潘希真。浙江永嘉人。14岁就读于教会中学,后毕业于杭州之江大学中文系,师从词学家夏承焘。1949年赴台湾,在司法部门工作了26年,并任台湾中国文化学院、中央大学中文系教授。后定居美国。琦君以撰写散文开始她的创作生涯。代表作品有散文集、小说集及儿童文学作品30余种,包括《烟愁》《细纱灯》(获中山文艺创作奖)《三更有梦书当枕》《桂花雨》《细雨灯花落》《读书与生活》《千里怀人月在峰》《与我同车》《留予他年说梦痕》《琦君寄小读者》《琴心》《菁姐》《七月的哀伤》以及《琦君自选集》等。 
看琦君的文章就好像翻阅一本旧相簿,一张张泛了黄的相片都承载着如许沉厚的记忆与怀念,时间是这个世纪的前半段,地点是作者魂牵梦萦的江南。琦君在为逝去的一个时代造像,那一幅幅的影像,都在诉说着基调相同的古老故事:温馨中透着幽幽的怆痛。1949年的大迁徙、大分裂,使得渡海来台的大陆作家都遭罹了一番“失乐园”的痛楚,思乡怀旧便很自然地成为他们主要的写作题材了。林海音写活了老北京的“城南旧事”,而琦君笔下的杭州,也处处洋溢着“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熟读琦君作品的读者都会感觉到琦君的母亲在她作品中所占的分量。琦君写得最感人的几篇文章几乎都是写她母亲。可以说母亲是琦君最重要的创作泉源。琦君塑造的母亲意象是一位旧社会中相当典型的贤妻良母,充满了“母心、佛心”。——但这并不是琦君文章着力之处,而是琦君写到她母亲因父亲纳妾,夫妻恩情中断,而遭受到种种的不幸与委屈,这才是琦君写得刻骨铭心、令人难以忘怀的片断。看过琦君脍炙人口的名篇《髻》的读者,我想没有人会忘记二妈头上耀武扬威的发髻是如何刺痛着琦君母亲的心的。琦君替她母亲鸣不平,为她母亲立碑作传,忠实地记录下一位菩萨心肠的女人,在情感上被丈夫抛弃后,是如何默默地承受着非人的痛苦与屈辱。当然,琦君母亲的故事,只有在从前旧中国社会男尊女卑的家庭制度中才会发生。 

琦君作品目录一览表 
论 述 
词人之舟 民七十年,纯文学出版社; 
民八十五年,尔雅出版社 

散 文 
溪边琐语 民五十一年,妇友月刊社 
琦君小品 民五十五年,三民书局 
红纱灯 民五十八年,三民书局 
烟愁 民五十八年,光启出版社; 
民七十年,尔雅出版社 
三更有梦书当枕 民六十四年,尔雅出版社 
桂花雨 民六十五年,尔雅出版社 
细雨灯花落 民六十六年,尔雅出版社 
读书与生活 民六十七年,东大图书公司 
千里怀人月在峰 民六十七年,尔雅出版社 
与我同车 民六十八年,九歌出版社 
留予他年说梦痕 民六十九年,洪范书店 
母心似天空 民七十年,尔雅出版社 
灯景旧情怀 民七十二年,洪范书店 
水是故乡甜 民七十三年,九歌出版社 
此处有仙桃 民七十四年,九歌出版社 
玻璃笔 民七十五年,九歌出版社 
琦君读书 民七十六年,九歌出版社 
我爱动物 民七十七年,洪范书店 
青灯有味似儿时 民七十七年,九歌出版 
(民九十三年十月,重排新版) 
泪珠与珍珠 民七十八年,九歌出版社 
母心‧佛心 民七十九年,九歌出版社 
(民九十三年十二月,重排新版) 
一袭青衫万缕情 民八十年,尔雅出版社 
妈妈银行 民八十一年,九歌出版社 
万水千山师友情 民八十四年,九歌出版社 
母亲的书 民八十五年,洪范书店 
永是有情人 民八十七年,九歌出版社 
小 说 
菁姐(短篇) 民四十三年,今日妇女杂志社; 
民七十年,尔雅出版社 
百合羹(短篇) 民四十七年,开明书店 
缮校室八小时(短篇) 民五十七年,台湾商务印书馆 
七月的哀伤(短篇) 民六十年,惊声文物供应公司 
钱塘江畔(短篇) 民六十九年,尔雅出版社 
橘子红了(中篇) 民八十年,洪范书店 
合 集 
琴心(散文、小说) 民四十二年,国风出版社; 
民六十九年,尔雅出版社 
琦君自选集(词、散文、小说) 民六十四年,黎明文化公司 
文与情(散文、小说) 民七十九年,三民书局 
琦君散文选(中英对照) 民八十九年,九歌出版社 
母亲的金手表 民九十年,九歌出版社 
梦中的饼乾屋 民九十一年,九歌出版社 
儿童文学 
卖牛记 民五十五年,三民书局 
老鞋匠和狗 民五十八年,台湾书店 
琦君说童年 民七十年,纯文学出版社 
琦君寄小读者 民七十四年,纯文学出版社; 
民八十五年,健行文化出版公司 
鞋子告状(琦君寄小读者改版) 民九十三年,九歌出版社 


冰心(1900年10月5日—1999年2月28日),中国作家,福建长乐人,原名谢婉莹。 
冰心的父亲谢葆璋是一位参加过甲午战争的爱国海军军官。在海浪、舰甲、军营中冰心度过了着男装、骑马、射击的少年生活。中华民族饱受列强欺凌的屈辱历史,更激发了她的爱国之情。1911年冰心入福州女子师范学校预科学习。1914年就读于北京教会学校贝满女中。“五四”时期,在协和女子大学理科就读,后转文学系学习,曾被选为学生会文书,投身学生爱国运动,此期间著有小说《斯人独憔悴》、诗集《繁星》、《秋水》,短篇小说《超人》。1921年参加茅盾、郑振铎等人发起的文学研究会,努力实践“为人生”的艺术宗旨,出版了小说集《超人》,诗集《繁星》等。1923年由燕京大学毕业后,到美国攻读英国文学,专事文学研究。曾把旅途和异邦的见闻写成散文寄回国内发表,结集为《寄小读者》,是中国早期的儿童文学作品。 
1926年回国后,冰心相继在燕京大学、清华大学女子文理学院任教。1929年至1933年写有《分》、《南归》、《冬儿姑娘》等。还翻译了叙利亚作家凯罗·纪伯伦的《先知》。抗战期间,在重庆用“男士”笔名写了《关于女人》。抗战胜利后到日本,1949—1951年曾在东京大学新中国文学系执教,讲授中国新文学史。1951年回国后,除继续致力于创作外,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曾任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名誉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名誉主席、顾问、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名誉理事等职,更有《冰心小说散文选》、《我们把春天吵醒了》、《樱花赞》等作品出版。 
著名的翻译作品有印度泰戈尔的《园丁集》、《吉檀迦利》、《泰戈尔剧作集》,叙利亚作家纪伯伦的《先知》等。
回答者:dear5188 - 助理 三级 9-15 20:04
王安石忠心为国,他是名宰相,也是名诗人,人人都很敬佩他
回答者:liangyuqing369 - 试用期 一级 9-17 20:52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 
宋抚州临川人,是北宋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 
学家。 

王安石少怀大志,博学多思,随父宦游各地,目睹 
了北宋“民劳财匮”的社会状况,在哲学,经济,教育 
伦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新的思想体系-“荆公 
新学”,旗帜鲜明的标明自己的唯物主义立场,给当时 
的思想界带来一丝清新的空气,对后来中国学术思想产 
生了较大的影响,也同时为王安石的的政治改革奠定了 
思想基础。 

王安石自22岁考中进士,踏入仕途,几近三十年 
地方官生涯,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局部地推行了改革 
弊政的革新措施。1059年写了著名的《上宗仁皇帝言事 
书》,提出了全面改革的主张,为后来的熙宁新法构思 
了一幅初步的蓝图。1069-1076年,王安石两度为相,在 
他的荆公新学思想基础上,大胆的提出了“天变不足畏 
,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声发馈的政治思想。 
为改变北宋“积贫积若非”的政治局面,王安石不顾守 
旧势力的反对和阻挠,发动和领导了一场以“理财”“ 
整军”为中心,以“富国强民”为目的,涉及到社会, 
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方面各个方面的规模巨大, 
威武雄壮的社会变革运动。史称“熙宁新法”。王安石 
因此被列宁称赞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在文学方面,王安石不仅在理论上独树一帜,而且 
在创作实践上别具一格。他的诗词瘦硬雄直,散文说理 
逻辑严密,行文峭菝凌厉,给后人留下1540多首诗歌, 
800多篇散文的丰富文化遗产。其诗文《泊船瓜洲》中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堪为千古绝唱。 
《桂枝香 金陵怀古》一词写景言志为诗词名篇。散文 
《答司马谏议书》《游褒禅山记》作为范文精选入中学 
课本。卓绝的文学造诣实为唐宋八大家之中坚,现存著 
作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周官新义》,《 
宋说》等。
回答者:510426273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9-17 20:53
张籍(767?-830?),唐诗人。字文昌,原籍吴郡(治今江苏苏州),少时迁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贞元十五年进士,历任太常寺太祝、国子监助教、秘书郎、国子博士、水部员外郎、主客郎中,仕终国子司业,故世称世称张水部、张司业。因家境贫困,眼疾严重,孟郊戏称“穷瞎张太祝”。他对文学社会作用的认识,与白居易相近。与韩愈、白居易、孟郊、王建交厚。诗多反映当时社会矛盾和民生疾苦,颇得白居易推重,与王建齐名,并称“张王”。有《张司业集》。 
张籍诗歌创作大致有3个时期。40岁前为早期。40-50岁为中期,其优秀乐府歌行作品多作于此期。50岁后为晚期。这时生活逐渐安定,除仍写乐府歌行外,多作近体诗。他的乐府诗与王建齐名,并称“张王乐府”。诗中广泛深刻地反映了各种社会矛盾,同情人民疾苦,如《塞下曲》、《征妇怨》,另一类描绘农村风俗和生活画面,如《采莲曲》、《江南曲》。张籍乐府诗艺术成就很高,善于概括事物对立面,在数篇或一篇之中形成强烈对比,又善用素描手法,细致真实地刻画各种人物的形象。其体裁多为“即事名篇”的新乐府,有时沿用旧题也能创出新意。语言通俗浅近而又峭炼含蓄,常以口语入诗。他还着意提炼结语,达到意在言外的批判和讽刺效果。张籍的五律,不事藻饰,不假雕琢,于平易流畅之中见委婉深挚之致,对晚唐五律影响较大。上海古籍出版社有《张籍诗集》。 
王安石 
(1021~1086) 

宋代改革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世称临川先生。庆历二年(1042)进士第四名及第。任地方官多年。王安石认为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因此,在嘉佑三年(1058)上宋仁宗赵祯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封建士大夫也把致国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台执政。由于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王安石在哲学思想方面,继承和发扬了老子的一些思想,是传统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洪范传》、《老子注》是他在这方面的主要著作,后者已经散佚。他的文章以论说见长,列于唐宋八大家。在诗歌方面,早年写了不少反映社会现实的诗篇。有集本传世,一是《临川先生文集》本,一是《王文公文集》本,两本都掺有他人的著作。王安石曾封于舒、荆,死后又谥为文,故也称为王荆公或王文公

7. 黑龙江省维护社会治安有功人员奖励抚恤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有功人员,按本规定奖励。
  为维护社会治安牺牲和受伤致残的有功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褒扬、抚恤、优待。
  本省公民在省外有上述立功表现的,也可按本规定奖励或抚恤。
  人民警察在非执行职务期间,有上述立功表现的,亦按本规定奖励或抚恤。第三条 对维护社会治安有功人员,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和为被奖励人保密的原则。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宣传维护社会治安有功人员的先进事迹,激发全体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第二章 奖励第五条 奖励种类:
  (一)荣誉称号:省级治安模范、市(地)级治安模范和县(区)级治安模范。获得各级治安模范称号的人员分别享受所在同级行业劳动模范的待遇。
  (二)奖金:一等三千至四千元;二等一千至二千元;三等三百到五百元。
  (三)晋升一至二级工资。
  上述奖励可单独授予,也可同时授予。贡献特别大的,奖励可从优。第六条 有下列立功表现之一的,给予一等奖金或晋升二级工资的奖励;可同时授予省级治安模范称号:
  (一)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生命财产免遭特大损失的;
  (二)冒生命危险与犯罪分子搏斗,抓获现行犯、通辑犯或在逃犯的;
  (三)抓获特大案件的现行犯、通辑犯或在逃犯的。第七条 有下列立功表现之一的,给予二等奖金或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可同时授予市(地)级治安模范称号:
  (一)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二)抓获重大案件的现行犯、通辑犯或在逃犯的;
  (三)避免特大案件发生的;
  (四)为破获特大案件主动检举揭发、提供重要线索、证据的;
  (五)协助抓获特大案件的现行犯、通辑犯或在逃犯的;第八条 有下列立功表现之一的,给予三等奖金的奖励;可同时授予县(区)级治安模范称号:
  (一)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生命财产免遭损失的;
  (二)抓获一般案件的现行犯、通辑犯或在逃犯的;
  (三)避免重大案件发生;
  (四)为破获重大案件,主动检举揭发、提供重要线索、证据的;
  (五)协助抓获重大案件的现行犯、通辑犯或在逃犯的。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做出了一定贡献,但不够上述奖励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给予适当奖励。第三章 褒扬抚恤优待第十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牺牲的有功人员,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授予革命烈士称号;不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可按因牺牲人员对待。第十一条 授予革命烈士称号的,由民政部门向其亲属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人员,属于民政部门抚恤范围的,由民政部门向其亲属颁发《因工牺牲人员证明书》。第十二条 革命烈士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由持证的革命烈士家属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分别按下列规定发给:
  (一)烈士生前有工资收入的,按其牺牲时的工资标准计发四十个月工资。
  (二)烈士生前无工资收入或工资低于军队二十三级正排职干部工资标准的,按军队基准军衔为少尉的正排职军官职务薪金(第二档次)和军衔薪金二项之和计发四十个月工资。第十三条 因公牺牲人员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属于民政部门抚恤范围的,由持证的因公牺牲人员家属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分别按下列发给:
  (一)因公牺牲人员生前有工资收入的,按其牺牲时工资标准计发二十个月工资。
  (二)因公牺牲人员生前无工资收入或工资低于军队二十三级正排职干部工资标准的,按军队基准军衔为少尉的正排职军官的职务薪金(第二档次)和军衔薪金之和计发二十个月工资。
  企业事业单位的因公牺牲人员,按所在单位的因工(公)伤亡抚恤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负伤致残的人员,符合评残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发给《革命伤残人员证》。第十五条 在职的革命伤残人员,属于民政部门抚恤范围的,发给伤残保健金;无工作单位的城乡居民和学生中的革命伤残人员,发给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和伤残抚恤金,从评残发证之日起,由革命伤残人员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按规定发给。属于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按所在单位的因工(公)伤亡抚恤规定办理。

黑龙江省维护社会治安有功人员奖励抚恤规定

8. 神笔马良多少字

神笔马良这本书一共有2911个字。
原文选段:
从前,有个孩子名字叫马良。父亲母亲早就死了,靠他自己打柴、割草过日子。他从小喜欢学画,可是,他连一支笔也没有啊!
一天,他走过一个学馆门口,看见衙门里的县令,拿着一支笔,正在画画。他不自觉地走了进去,对师爷说:“我很想学画,借给我一支笔可以吗?”县令瞪了他一眼,“呸!”一口唾沫啐在他脸上,骂道:“穷娃子想拿笔,还想学画?做梦啦!”说完,就将他撵出大门来。马良是个有志气的孩子,他说:“偏不相信,怎么穷孩子连画也不能学了!”
从此,他下决心学画,每天用心苦练。他到山上打柴时,就折一根树枝,在沙地上学着描飞鸟。他到河边割草时,就用草根蘸蘸河水,在岸石上学着描游鱼。晚上,回到家里,拿了一块木炭,在窑洞的壁上,又把白天描过的东西,一件一件再画一遍。没有笔,他照样学画画。
一年一年地过去,马良学画从没有一天间断过。他的窑洞四壁,画上叠画,麻麻花花全是画了。当然,进步也很快,真是画起的鸟就差不会叫了,画起的鱼就差不会游了。一回,他在村口画了只小母鸡,村口的上空就成天有老鹰打转。一回,他在山后画了只黑毛狼,吓得牛羊不敢在山后吃草。但是马良还没有一支笔啊!他想,自己能有一支笔该多么好呢!
有一个晚上,马良躺在窑洞里,因为他整天地干活、学画,已经很疲倦,一躺下来,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窑洞里亮起了一阵五彩的光芒,来了个白胡子的老人,把一支笔送给他:“这是一支神笔,要好好用它!”马良接过来一看,那笔金光灿灿的;拿在手上,沉甸甸的。他喜得蹦起来:“谢谢你,老爷爷,……”马良的话没有说完,白胡子老人已经不见了。
此文出自现代·洪汛涛《神笔马良》

扩展资料写作背景:
《神笔马良》是享誉世界的经典文学名著,是中国儿童文学的瑰宝。《神笔马良》由我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理论家洪汛涛于20世纪50年代创作。1980年获第二次全国少年儿童文艺创作评奖一等奖,被译成各国文字,在世界各地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为祖国多次赢得荣誉。
后被编成美术片《神笔》、真人版电影《神笔马良》;另有同名歌曲。《神笔马良》在国内家喻户晓,马良形象深入人心。《神笔马良》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影响最大的儿童文学作品,马良已经成为中国儿童智慧、勇敢和正义的化身。
洪汛涛创作的童话《神笔马良》在国内外屡获殊荣,已成为家喻户晓的经典文学名著。洪汛涛的童话《狼毫笔的来历》获中国作协首届(1980-1985)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理论专著《童话学》获全国儿童文学理论评奖优秀专著奖;
朗诵诗《愿你也有一枝神笔》获第二届上海儿童文学园丁奖“优秀作品”奖;童话《神笔马良》获首届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洪汛涛同获“特殊贡献奖”金质奖牌,是首位在台湾获此殊荣的大陆作家。
洪汛涛先生的代表作《神笔马良》家喻户晓,获得过国家级大奖和多个国际电影节大奖,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为中国儿童文学赢得了声誉。洪汛涛先生生前著述颇丰,在儿童文学的各个领域多有建树。
他热心于儿童文学的推广,注重儿童文学作者的培养,担任过全国性儿童文学奖项的评委,并为世界华文儿童文学界的交流做过许多有益的工作。洪汛涛先生为儿童文学事业倾注了自己的毕生精力,做出了杰出贡献。他的创作追求和理论思考对今天的儿童文学仍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洪汛涛(1928.4.9—2001.9.22),浙江浦江人。曾用笔名田野、田多野、了的、吕榆等。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理论家,“神笔马良”之父。
是与叶圣陶等齐名的中国“童话十家”,毕生致力于儿童文学的创作与研究,为儿童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会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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