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资助中心怎么弄
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资助中心怎么弄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资助中心可以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官网。2.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3.如果第一次贷款需要注册,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4.需要担保人一同到当地县资助中心审核身份,拿到申请表,携带身份证和申请表就可到县资助中心提交即可【摘要】
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资助中心怎么弄【提问】
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资助中心怎么弄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资助中心可以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官网。2.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3.如果第一次贷款需要注册,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4.需要担保人一同到当地县资助中心审核身份,拿到申请表,携带身份证和申请表就可到县资助中心提交即可【回答】
学生在线系统申贷导出并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 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回答】
2.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怎样进行网上申请
一、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二、填写申请表:
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三、加盖公章:
申请表上需要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单位一般有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原毕业高中任一单位,具体盖章单位,请咨询您户籍所在县级的资助中心。注意:属于高中预申请无需加盖公章。
四、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需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注: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五、签订合同: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六、提交回执单:
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温馨提示: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扩展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参考资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资料有哪些
2015年高校录取的新生:
需要材料:高中学校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页,学生申请表中填写的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页。
2015年高校录取的特殊新生:
(1)错过了高中学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时间阶段,即没有取得贷款资格,但因家庭突发事件,如“火灾”、“车祸”、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贫困需要贷款的学生。
(2)没能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贫困家庭的“复读生”。
需要材料: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盖章、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页、共同借款人(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页。
2015年“省内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高校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2015年“省外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注:如果是首次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盖章。
2015年“专升本”、“本升研”的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专升本”本科录取通知书或“本升研”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办理时间:2015年8月1日——2015年9月20日 (周一~周五)
办理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行知基地,浦口区教育局701办公室
备注: 1、学生和学生的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
2、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都要带原件。
另外: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4.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联系方式
1、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2、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至11:30,13:30至17:30高峰期(7月13日至9月18日)周一至周日8:30至17:30拓展资料:1、生源地助学贷款,进入大学之前以个人名义去做的贷款。2、高校贷款,进入大学之后以学校名义办理的贷款。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方式: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3、2018年起,国家开发银行手机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二、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2、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三、贷款额度及用途: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 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 8000元确定。2、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操作环境:支付宝10.2.3 手机型号:IQOONEO3
5.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怎样进行网上申请
一、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二、填写申请表:
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三、加盖公章:
申请表上需要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单位一般有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原毕业高中任一单位,具体盖章单位,请咨询您户籍所在县级的资助中心。注意:属于高中预申请无需加盖公章。
四、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需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注: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五、签订合同: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六、提交回执单:
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温馨提示: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扩展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参考资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 贷款 系统又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简称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由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里面的生源地贷款系统。
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针对当前2020届学生已临近毕业,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为做好助学贷款2020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根据学生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简称合同约定,贷款毕业生毕业后继续升学的,可在毕业前30日内向所在学校提出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
7.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1、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填写申请表: 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签订合同: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4、提交回执单: 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
温馨提示:
1、加盖公章: 申请表上需要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单位一般有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原毕业高中任一单位,具体盖章单位,请咨询您户籍所在县级的资助中心。
2、所需材料: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需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扩展资料:
初次贷款申请,续贷 :
申请时间、截止时间:请咨询当地资助中心。各地时间不一样。
申请条件:考取了我行可以开展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且满足家庭经济困难条件。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携带材料:首次贷款,您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申请表。 续贷时,您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和您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即申请表无需盖章。
参考资料: 贷款申请流程-国家开发银行官网
8.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范文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广西 省 来宾 市 某某 县
学生基本信息 学生姓名* 某 某 性别* 女 出生日期 1991年1月 日
身份证号*45223119973202
民族* 壮 户口性质* □城镇 □农业
毕业中学* 某某中学
入学前户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手机 即时通讯
通讯地址 (邮编: )
共同借款人 姓名*父亲或母亲 电话* 与学生关系*
身份证号* 手机 健康状况* □健康 □患病
家庭地址* 身份证上的地址 (邮编: )
就学信息 高校名称*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入学年份* 学制 毕业年份*
学历* □硕士 □本科 □专科 学号
专业科类别*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管理学 □军事学 □未知
申贷信息 申请学年* 2010至2011学年 年限* 贷款金额*
申贷原因* □因病致困 □因灾致困 □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他
代理机构 账户名
代理结算网点 账号
签字 借款人签字确认:
本人保证上述信息属实。 学生签字:____ __年__月__日
资格审查情况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 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加盖公章)
__年__月__日
联系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查意见:
(加盖公章)
__年__月__日
填表说明:
1、 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表,申请注销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 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完成学制在校剩余年限+10年”,并最长不超过14年。
5、 申请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且必须为整数。
6、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就读中学,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7、 本表一式两份,由县(市、区)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8、 标有“*”项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