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海洋的资料

2024-05-16 23:11

1. 有关于海洋的资料

1、海洋是地球上最广阔的水体的总称,海洋的中心部分称作洋,边缘部分称作海,彼此沟通组成统一的水体。地球表面被各大陆地分隔为彼此相通的广大水域,其总面积约为3.6亿平方公里,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平均水深约3795米。
2、海洋中含有十三亿五千多万立方千米的水,约占地球上总水量的97%,而可用于人类饮用只占2%。地球四个主要的大洋为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大部分以陆地和海底地形线为界。目前为止,人类已探索的海底只有5%,还有95%大海的海底是未知的。 
3、世界各大海洋的海水所含的盐分各处不同,平均约为3.5%,这些溶解在海水中的无机盐,最常见的是氯化钠,即日用的食盐。
4、海水温度是反映海水冷热状况的一个物理量。世界海洋的水温变化一般在-2℃-30℃之间,其中年平均水温超过20℃的区域占整个海洋面积的一半以上。

扩展资料:
海洋资料——洋流分布:
各大洋洋流的分布和流动的方向虽然很复杂,但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1)在赤道至南北纬40°或60°之间,形成一低纬度环流,其流向在北半球呈顺时针方向,南半球成逆时针方向。每个环流的西部都是暖流,东部都是属于寒流。
(2)在北纬40°或60°以北形成一高纬环流。其环流方向为逆时针方向,环流西部为寒流,东部为暖流。
(3)赤道以北的北印度洋,因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季风洋流。冬季吹东北季风,表层海水向西流,洋流呈反时针方向流动;夏季吹西南季风,表层海水向东流,洋流呈顺时针方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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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海洋的资料

2. 如何管理海洋资源?

当务之急,应加大执法力度,理顺海洋管理体制。近20年来,我国先后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十几项,为加强海洋资源开发与综合管理打下了基础。但也应该看到,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有些法律、法规在执行上显得滞后。应根据海洋经济的发展,切实执行《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洋岛屿开发管理法》、《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法》等海洋法律。同时,还要加快与国际法接轨,扩大海洋立法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尽快完善我国海洋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法律体系。此外,应加强海上执法队伍建设。面对我国300万平方千米的海域面积,我国应加大投资,组建一支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的、综合一体化的执法队伍,增强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优化海洋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法治化机制,真正做到依法治海。
为了全面掌握中国海域海洋资源、环境状况,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省开展了全国海岸带和海洋资源综合调查和多次海洋环境污染基线调查。同时,建立起以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海区环境监测中心和海洋环境监测站为主体的国家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及其业务技术支持体系;组织并领导了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监测机构组成的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和沿海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环保部门、海洋部门、海事部门、渔业部门按照法律分工,加强了对陆源污染、海洋倾废、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船舶排污的控制与管理,为防治海洋环境污染,遏制环境恶化势头,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国建立并实施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防止了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为加强海洋倾废管理,我国不断完善倾废管理制度,积极履行《1972年伦敦倾废公约》。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建立了38个海洋倾倒区,对海洋倾废活动进行了规范,有效地控制了海上倾废活动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
我国重视海洋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保护,专门制定了《渔业水质标准》,建立了休渔区、休渔期和限量捕捞制度,重点对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养殖场进行了保护。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加强了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国家海洋局颁布了《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目前已建立各种类型海洋自然保护区59个、海洋特别保护区2个,为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做出了贡献。
为实施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扭转海洋环境恶化趋势,我国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新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较完备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较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为依法管海、护海提供了法律保障。
针对渤海资源与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状况,国家海洋局从1996年开始,开展了对渤海综合整治的研究,现正在国家计委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渤海综合整治规划”,力争用20年左右的时间使渤海的资源与环境功能得到恢复。
所谓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指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做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不断提高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及能力,力求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海洋资源开发体系;通过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来维护海洋资源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海洋资源与海洋经济、海洋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海洋资源生态环境的永续发展。
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包含3个特征:1.持续性。体现在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两个方面。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建立在海洋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基础之上,要求海洋生态系统构造完整和功能齐全。只有维持生态构造的完整性,才能保证海洋生态系统动态过程的正常进行,使海洋生态系统保持平衡。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是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人类对海洋资源的强大需求与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海洋资源的多用途引发的不同行业之间的竞争以及人类利用海洋资源的理念、方式和方法,都直接关系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就要求一方面要正确解决资源质量、可利用量及其潜在影响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利用资源的同时更要注意保护资源种群多样性、资源遗传基因多样性,并要在不影响海洋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前提下整合资源方式,减少资源利用中的冲突和矛盾,提高资源的产出率。2.协调性。首先是海洋资源的利用应与海洋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保持协调与和谐,表现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协调、陆地系统与海洋系统以及各种利益之间的协调,以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及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3.公平性。即当代人之间与世代人之间对海洋环境资源选择机会的公平性。当代人之间的公平性要求任何一种海洋开发活动不应带来或造成环境资源破坏,即在同一区域内一些人的生产、流通、消费等活动在资源环境方面,对没有参与这些活动的人所产生的有害影响;在不同区域之间,则是一个区域的生产、消费以及与其他区域的交往等活动在环境资源方面,对其他区域的环境资源产生削弱或危害。世代的公平性要求当代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应对后代人对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利用造成不良影响。
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达到以下目标:1.在保证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强化开发深度和广度,提高开发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海洋开发和海洋服务领域的技术水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海洋经济增加值;综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发现新资源,利用新技术,形成和发展海洋新产业,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对海洋可再生资源而言,要改善对资源的利用效率,既要尽可能多地对其进行利用,又要保持生态系统有较强的恢复能力和维持其可持续再生产能力;对海洋不可再生资源要有计划地适度开发,不要影响后代人的利益。3.优化配置海洋资源,使其功能得到充分发挥。4.海陆一体化开发,统筹制定沿海陆地区域和海洋区域的国土开发规划,逐步形成临海经济带和海洋经济区,推动沿海地区的进一步繁荣发展。5.开发与保护协调。制定海洋开发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规划,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执法管理;重点加强陆源污染物管理,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防止破坏海洋环境。6.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制定统一协调的海洋开发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各种海洋开发活动的协调管理。
我国海洋生态系统多种多样,既有典型的红树林生态系、珊瑚礁生态系、河口生态系,也有数量庞大的港湾,成为中国近海生物繁衍、生长的摇篮,也是地球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和生产力较高的生态系统。我国管辖海域的资源和环境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海洋经济以及整个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然而,由于中国人均海洋资源占有量相对较少,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又日益增多,使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科技和教育等手段,对海洋开发活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控制和监督,以保证合理利用海区的各种资源,促进各行业协调有序发展,提高整个海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要重点强化海洋生物资源管理,最终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建立大海洋生态系监测与保护体系和环境预报服务体系;建立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并加入国际海洋自然保护区网络,在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同时提高沿海居民生活水准,开展大洋、极地海洋生物资源调查研究,开发利用和保护公海生物资源。为防止海洋生态系的退化,维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加强生物物种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有计划地建立相当规模和数量的海洋自然保护区、保留区,形成区域性、国际性海洋自然保护区网,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改善及完善各种有效的开发利用技术措施,合理利用经济鱼类;完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加强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维护海洋生态系的良好状态,形成养护、研究和管理的国际合作机制。
海洋和海洋资源具有一定的公有性,因此许多海域和海洋资源各国都可以利用。世界海洋总面积的35.8%以领海大陆架的200海里专属经济水域的形式划归沿海国家管辖,其他64.2%(约合2.3亿平方千米)的区域仍为世界公有。在划归沿海国家管辖的水域内,船舶航行仍是自由的,因此也具有公有性质。即使是各国的领海,其他国家的船舶也有无害通过的自由。公海和国际海底的资源是世界共有的,各国都有权开发利用。各国通过交纳一定的养护费可以获得别国管辖海域渔业资源的捕捞权,内陆国可以在沿海国管辖海域内获得一定数量的剩余捕捞量,这些规定与陆地资源利用存在很大差别。因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必须树立全球意识,加强国际合作。我国政府一贯主张沿海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相协调;保护海洋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任务,但经济发达国家负有更大的责任;加强国际合作要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处理海洋环境问题应当兼顾各国现实的实际利益和世界的长远利益。中国在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沿海和海洋环境的同时,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为保护全球海洋环境这一人类共同事业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中国支持并积极参与联合国系统开展的环境事务,是历届联合国环境署的理事国,与联合国环境署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中国已缔结和参加了多项国际环境条约,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和协议主要有《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73/78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和《1971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等。

3. 海洋知识的资料

海洋(SEA)是地球上最广阔的水体的总称,海洋的中心部分称作洋,边缘部分称作海,彼此沟通组成统一的水体。 
地球表面被各大陆地分隔为彼此相通的广大水域称为海洋,其总面积约为3.6亿平方公里,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平均水深约3795米。海洋中含有十三亿五千多万立方千米的水,约占地球上总水量的97%,而可用于人类饮用只占2%。
地球四个主要的大洋为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大部分以陆地和海底地形线为界。目前为止,人类已探索的海底只有5%,还有95%大海的海底是未知的。

扩展资料:
一、含盐率
世界各大海洋的海水所含的盐分各处不同,平均约为3.5%,这些溶解在海水中的无机盐,最常见的是氯化钠,即日用的食盐。有些盐来自海底的火山,但大部分来自地壳的岩石。
岩石受风化而崩解,释出盐类,再由河水带到海里去。在海水汽化后再凝结成水的循环过程中,海水蒸发后,盐留下来,逐渐积聚到现有的浓度。海洋所含的盐极多,可以在全球陆地上铺成约厚500英尺的盐层。

二、海洋灾害
海洋灾害主要指风暴潮灾害、巨浪灾害,海冰灾害、海雾灾害、大风灾害及地震、海啸灾害等突发性的自然灾害。
引发海洋灾害的原因主要有大气的强烈扰动,如热带气旋、温带气旋等;海洋水体本身的扰动或状态骤变;海底地震、火山爆发及其伴生之海底滑坡、地裂缝等。海洋自然灾害不仅威胁海上及海岸,有些还危及自岸向陆广大纵深地区的城乡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上述海洋灾害还会在受灾地区引起许多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如:风暴潮、风暴巨浪引起海岸侵蚀、土地盐碱化;海洋污染引起生物毒素灾害,再引起人畜中毒等。
世界上经济发达的海洋国家,以及有关国际组织,都很重视海洋灾害的预警和防御。海洋灾害(现象)发生、发展、移行和消失的监视监测,是预警和防御体系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内容。全球范围的海洋灾害监视监测是通过海洋监测,(或观测)网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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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知识的资料

4. 大海和大洋有什么不同

什么叫海洋?大海和大洋有什么不同?

5. 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的区别

两者区别如下:
一、法系本质形式不同
大陆法系是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04 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 年,德国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制定了《德国民法典》,该法典以后为一些国家所仿效,故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一德意志法系。
海洋法系亦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判例法系”、“英美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
二、法系包含范围不同
属于大陆法系的除法国、德国两国外,还有奥地利、比利时、荷兰、意大利、瑞士、西班牙、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以及亚、非、拉部分法语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而法国法是大陆法系的代表, 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海洋法系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是西方国家中与大陆法系并列的历史悠久和影响较大的法系,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传统、判例和习惯为判案依据。

扩展资料:
大陆法系的基本特点:
1、在法律的历史渊源上,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大陆法系不仅继承了罗马法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如《法国民法典》以《法学阶梯》为蓝本,《德国民法典》以《学说汇纂》为模式。
2、在法律形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存在判例法,对重要的部门法制定了法典,并辅之以单行法规,构成较为完整的成文法体系。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鼓吹的自然法思想和理性主义是大陆法系国家实行法典化的原因之一,
3、在法官的作用上,大陆法系要求法官遵从法律明文办理案件,没有立法权。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分工明确,强调制定法的权威,制定法的效力优先于其他法律渊源,而且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法律体系完整,概念明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陆法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洋法系

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的区别

6. 海洋有哪些资源?

1、水资源
海洋是生命的摇篮,海水不仅是宝贵的水资源,而且蕴藏着丰富的化学资源。加强对海水(包括苦咸水,下同)资源的开发利用,是解决沿海和西部苦咸水地区淡水危机和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海水淡化,是开发新水源、解决沿海地区淡水资源紧缺的重要途径。
2、食物资源
仅位于近海水域自然生长的海藻,年产量已相当于世界年产小麦总量的15倍以上,如果把这些藻类加工成食品,就能为人们提供充足的蛋白质、多种维生素以及人体所需的矿物质,海洋中还有丰富的肉眼看不见的浮游生物,加工成食品,足可满足300亿人的需要,海洋中还有众多的鱼虾,真是人类未来的粮仓。还有南极的磷虾,每年都产50多亿,我们只捕捞1亿~1.5亿吨,就能达到全世界鱼虾捕捞量的一倍还多。
3、油气
世界海洋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油气资源,其石油资源量约占全球石油资源总量的34%。世界海洋油气与陆上油气资源一样,分布极不均衡。在四大洋及数十处近海海域中,石油、天然气含量最丰富的数波斯湾海域,约占总贮量的一半左右;第二位是委内瑞拉的马拉开波湖海域;第三位是北海海域;第四位是墨西哥湾海域;其次是亚太、西非等海域。

4、锰结核
世界大洋海底锰结核的总储量达30000亿吨,仅太平洋就有17000亿吨,其中含锰4000亿吨,镍164亿吨,铜88亿吨,钴58亿吨。主要分布于太平洋,其次是大西洋和印度洋水深超过3000米的深海底部。以太平洋中部北纬6°30′~20°、西经110°~180°海区最为富集。估计该地区约有600万平方千米富集高品位锰结核,其覆盖率有时高达90%以上。
5、砂矿
主要来源于陆上的岩矿碎屑,经河流、海水(包括海流与潮汐)、冰川和风的搬运与分选,最后在海滨或陆架区的最宜地段沉积富集而成。如砂金、砂铂、金刚石、砂锡与砂铁矿,及钛铁石与锆石、金红石与独居石等共生复合型砂矿。

7. 海洋能源有哪些种类?

1.潮汐能
所谓潮汐能,就是因月球引力的变化引起潮汐现象,潮汐导致海水平面周期性地升降,因海水涨落及潮水流动所产生的能量。
潮汐能可以像水能和风能一样用来推动水磨、水车等,也可以用来发电。当前,潮汐能的主要功能就是发电。
世界最大的潮汐能源系统
利用潮汐能发电,首先要做的就是在海湾或河口建筑拦潮大坝。形成水库,在坝中修建机房,安装水轮发电机,利用水位差使海水带动水轮机发电。建成潮汐发电站后还有利于海产养殖业的发展。
世界上,潮汐能主要多分布在潮差较大的喇叭形海湾和河口地区,如加拿大的芬迪湾、巴西的亚马逊河口、南亚的恒河口和中国的钱塘江口等都蕴藏着大量的潮汐能。
我国海岸线的长度为1.8万公里,潮汐能资源十分丰富。在潮汐能资源的开发利用上,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已经修建了一些中小型潮汐发电站。在温岭江厦港,就有一座我国规模最大的潮汐发电站——江厦潮汐发电站,它还是世界第三、亚洲第一大潮汐发电站。潮汐发电站受潮水涨落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海水对水轮机及其金属构件的腐蚀及水库泥沙淤积问题都较严重。这些问题都是急需解决的,只有将这些做好,就能更好地利用潮汐能来发电。
2.波浪能
波浪能集有许多优点,比如能量密度高、分布面广泛。特别是在能源消耗多的冬季,可以利用的波浪能能量也最大。它的能量如此巨大,一直都吸引着沿海的能工巧匠们。他们想尽各种办法,期望能够驾驭海浪开辟新天地。
波浪能发电
波浪能电站
具体而言,波浪能就是指海洋表面波浪所具有的动能和势能。海洋表面的海水受太阳辐射给予的热量,可以说它是世界最大的太阳能收集器。温暖的地表海水,造成与深海海水之间的温差,由于风吹过海洋时产生风波,这种风波在辽阔的海洋表面上,风能以自然储存于水中的方式进行能量转移,因此,说波浪能是太阳能的另一种浓缩形态,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在所有海洋能源中,波浪能是最不稳定的一种能源。波浪能是由风把能量传递给海洋而产生的,它事实上是吸收了风能而形成的,它的能量传递速率与风速有一定关系,也和风与水相互作用的距离(即风区)有关。水团相对于海平面发生位移时,使波浪具有势能,而水质点的运动,则使波浪具有动能,从而使波浪能发挥出作用。
在风较多的沿海地带,波浪能的密度通常都很高。例如,英国沿海、美国西部沿海和新西兰南部沿海等都是风区,有着十分有利的波候。而我国的浙江、福建、广东和台湾沿海的波能也较为丰富,在工业经济发展上功不可没。
波浪能之所以能够发电是通过波浪能装置,将波浪能首先转换为机械能,再最终转换成电能。这一技术源自于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海洋大国利用新技术优势纷纷展开实验,但受客观条件和技术影响,所取得的效果效益有好有差。
3.海流能
简而言之,海流所存储的动能就是海流能。海流能的能量与流速的平方和流量成正比。与波浪能相比,海流能的变化要平稳且有规律得多。海流能有着很大的开发价值。
海流能的利用方式主要是发电。1973年,美国研制出一种名为“科里奥利斯”的巨型海流发电装置。该装置为管道式水轮发电机。机组长l10米,管道口直径170米,安装在海面下30米处。在海流流速为2.3米/秒条件下,该装置获得8.3万千瓦的功率。此外,日本、加拿大也在大力研究试验海流发电技术。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海流发电研究也已经有样机进入中间试验阶段,发展前景不可限量。
相比陆地上的江河,利用海流发电要方便得多,它既不受洪水的威胁,又不受干旱的影响,几乎以常年不变的水量和一定的流速流动,为人类提供了可靠的能源。
利用海流发电,除了上面所说的类似江河电站管道导流的水轮机外,还有类似风车桨叶或风速计那样机械原理的装置。一种海流发电站,有许多转轮成串地安装在两个固定的浮体之间,在海流冲击下呈半环状张开,看上去很像花环,因此被称为花环式海流发电站,它是目前海流发电站的主要形式。
4.海洋温差能
海洋是一个巨大的吸热体,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地球上的海洋除了南北的极地和部分浅海外,通常不会结冰,尤其是赤道附近的海域,海水表面温度几乎是恒温的,因此在描述海洋时人们都说它是温暖的。海洋深处的海水温度却很低,它一年四季温度只有摄氏几度,无论如何,太阳也没有办法把它晒热,这与海洋上层的温水比较,大约有20℃的温差。在热力学上,凡有温度差异都可用来作功,这就是我们所要讲的海洋温差能。
大多数情况下,海洋温差是指南纬25°至北纬32°之间海域中海水深层与表层的温度差。我国位于东半球,拥有较好的海洋温差条件,尤其是台湾附近海水温差更大,能够使人们得以很好地利用。
海洋温差能的主要功能就是利用温差发电。海洋温差发电主要采用两种循环系统,一种是开式,一种是闭式。在开式循环中,表层温海水在闪蒸蒸发器中,由于闪蒸而产生蒸汽,蒸汽进入汽轮机做功后流入凝汽器,由来自海洋深层的冷海水将其冷却。在闭式循环中,来自海洋表层的温海水先在热交换器内将热量传给丙烷、氨等低沸点工质,使之蒸发,产生的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后再由冷海水冷却。在这个循环的过程中,可以不断地将海水的温差变成电力,由此使发电成为实现。
4.海洋盐差能
所谓盐差能,就是指海水与淡水之间或两种含盐浓度不同的海水之间的化学电位差能。这种能量主要存在于河流与海洋的交接处。同时,淡水丰富地区的盐湖和地下盐矿也可以利用盐差能。盐差能是海洋能源中密度最大的一种可再生能源。海洋盐差能可以用来发电在很久以前已被人们认识到。
其发电原理主要是:当把两种浓度不同的盐溶液盛在一个容器中时,浓溶液中的盐类离子就会自发地向稀溶中扩散,一直到两者浓度达到一致。所以,盐差能发电,就是利用两种含盐浓度不同的海水化学电位差能,并将其转换为有效电能。有学者在经过详细的计算后发现在17℃时,如果有1摩尔盐类从浓溶液中扩散到稀溶液中去,就会释放出5500焦的能量来。由此专家设想到:只要有大量浓度不同的溶液可供混合,就一定会有巨大的能量释放出来。经过进一步计算还发现,如果利用海洋盐分的浓度差来发电,它的能量可排在海洋波浪发电能量之后,但又要大于海洋中的潮汐能和海流能。
利用盐差能发电有多种方式,比如有渗透压式、蒸汽压式和机械一化学式等,其中渗透压式方案获得了人们最大的重视。将一层半渗透膜放在不同盐度的两种海水之间,通过这个膜会产生一个压力梯度,迫使水从盐度低的一侧渗透到盐度高的一侧,从而稀释高盐度的水,直到膜两侧水的盐度变成一致。此压力称为渗透压,它与海水的盐浓度及温度有着很大的关联。
据估算,地球上存在的可利用的盐差能达26亿千瓦,其能量甚至比温差能还要大。由此可见,海洋中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只要海水不枯竭,其能量就生生不息。作为新型的能源,海洋能源已吸引了全世界越来越多人的兴趣。

海洋能源有哪些种类?

8. 如何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

海洋资源既有赋存于国家管辖海域的国土资源,又有分布于公海和国际海底的共有海洋资源。在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越来越需要海洋资源、资源配置向全球化方向发展、资源在国际合作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海洋共有资源开发保护成为全球共同性任务的新形势下,要形成新的海洋资源战略。树立大海洋思想,珍惜我国的海洋国土资源,放眼关注世界海洋资源;确立大力开发、积极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战略,以及合理开发保护海洋国土资源、多元化利用国外海洋资源、积极参与分享世界共有海洋资源、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建立海洋生态经济等战略选择,实现使海洋成为战略性资源基地、海洋资源永续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1.合理开发保护海洋国土资源
管辖海域的自然资源是重要的国土资源,象陆地国土一样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基础。我国的海洋资源既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又有急需加强保护的双重任务,应该实行合理开发战略,使国家管辖海域成为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基地。
海洋矿产资源包括国家管辖海域的石油资源、天然气资源、天然气水合物资源、砂矿资源,国际海底区域的多金属结核资源、富钴结壳资源、热液硫化物矿产等,有巨大的潜力。要加大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力度,增加探明储量,提高国家的资源保证程度。力争在海上发现新的大型油气田,使海洋油气产量在全国油气总产量中的比重从目前的10%提高到25%以上,达到世界的平均水平。要把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列入国家计划,重点进行南海北部陆坡区相关海洋环境和天然气水合物资源调查,为商业性勘查做好资源、环境和技术准备。要加强有争议海区的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并积极贯彻“搁置争议、共同原则”,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力争海洋权益主张重叠区域的资源份额。
重视保护已经严重衰退的海洋生物资源,海洋捕捞业要采取捕捞量“零”增长甚至“负”增长政策,减少捕捞量,争取逐步恢复主要经济鱼类、重要渔场的渔业资源。科学合理利用滩涂和浅海的可养殖海域,减少养殖业的自身污染,保护养殖海域的生态环境,积极推广生态优化养殖模式,采取大型海湾和近海的海洋农牧化、重要经济种类的人工增殖放流、近海渔场综合整治等措施,保证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珍惜爱护每一处可用于海洋旅游娱乐业发展的海滩、海水浴场、海水运动场、珊瑚礁区、沿海红树林等资源,积极发展海洋旅游业。要重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防止海洋生态环境退化,保证海洋的永续利用。
2.多元化利用国外海洋资源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世界许多沿海国家的海洋资源可以与外国合作开发。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海洋资源特点,从战略角度考虑,既要充分挖掘本国海洋资源的潜力,也要走出去,采取各种形式,多元化利用国外资源:(1)要进一步合作开发利用外国渔业资源。我国已跨入世界主要远洋渔业国家的行列,远洋渔业的作业区域遍布西非、东非、南亚、中东、南太平洋、北太平洋和南美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海,今后应进一步加强这种合作,共同开发其管辖海域的渔业资源,尤其应加强与阿拉斯加、非洲沿岸和拉美地区国家合作,采取独资、合资形式开发这些国家近海资源。(2)我国与日本、韩国、越南的渔业协定生效后,有大批渔船要退出传统作业渔场,大量渔民面临转产转业的严重形势。要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延长现有渔业协定中的安排,也可考虑争取建立共同渔业开发区等措施,维护我国渔船在传统渔场的捕捞利益,减少渔业协定生效造成的损失,为渔民转产转业争取时间。(3)利用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地缘优势,争取与海上邻国、海洋油气资源条件较好的非洲和拉美国家合作,勘探开发其海洋油气资源,优化我国油气资源配置。
3.参与分享世界共有海洋资源
国际海底区域约占地球表面积的49%,是地球上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最大的政治地理单元,蕴藏着丰富的多金属结核、钴结壳、热液硫化物、天然气水合物和深海生物基因等资源,是地球上尚未被人类充分认识和开发利用的潜在战略资源基地。我国于1991年3月获准在联合国登记为国际海底先驱投资者,获得了7.5万平方千米矿区。今后要在进一步加强多金属结核勘探工作的基础上,关注其他深海矿产资源,尽快摸清富钴结壳矿区资料,提出探矿区,并选择较好矿区,适时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出申请。
应积极参与联合国关于公海渔业资源开发和保护管理条约的制定,积极加入国际性和区域性渔业组织,为我国企业利用公海渔业资源创造良好的大环境。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大洋性公海渔业,开辟新的作业海域和新的捕捞品种,要把金枪鱼资源丰富的西印度洋和中西太平洋海域作为新的作业区。
4.发展高科技,促进海洋资源利用
海洋资源开发需要海洋科技支撑,应本着促进资源开发、提高经济贡献率的根本目的,实行高技术先导战略,形成高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性工作相结合的战略部署。发展海洋资源勘查技术,不断发现新的可开发资源;发展低成本高效益海洋资源利用技术,开发利用密度低、品位低、开发难度大、成本高的海洋资源;发展海洋资源深加工技术,开发利用海洋功能食品、海洋医药产品、海洋精细化工产品等,提高资源的二次利用率,废弃物再利用;发展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技术体系,包括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行为和影响、局部海域环境自净能力和环境容量、污染物的生物效应及局部生态变化过程的监测、预报、控制和管理技术,海域生态环境的修复技术、生态工程技术和污染损害的防治技术等,为修复近海的生态环境作好技术储备;发展海洋监测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重视海洋自动监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广泛应用卫星遥感技术,逐步实现对我国近海海域的全自动动态监测。
5.建立海洋生态经济模式
海洋已经出现严重的生态经济问题,重要海洋资源过度开发,海洋生态环境退化,海洋产业衰退,沿海地区发展受到影响。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由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海洋开发活动、沿海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共同决定的。海洋资源开发要走资源持续利用、产业持续发展、生态优质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不断增加新的可开发资源,但开发规模和速度不应超过海洋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实施资源和环境综合管理,把海洋资源开发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形成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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