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姓氏文化研究会的概况

2024-05-10 02:50

1. 中国姓氏文化研究会的概况

中国姓名文化研究会下设姓名文化交流办、资质评审办、教学培训部、命名策划专家、中国命名策划师资质认证培训指导中心、中国命名策划师资质评审办公室、北京美名网姓名文化有限公司等七大机构二十多个部门。自二零零三年五月成立以来,已在全国十多个省市、地区设立了数十个中国姓名文化研究会办事机构或策划基地。研究会组织机构分别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组成。中国姓名文化研究会学术资质等级依次分别为: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命名策划师、命名策划师、助理策划师、命名策划员;其中高级命名策划师、命名策划师、助理策划师由中国姓名文化研究会资质评审办公室和中国注册策划师资质认证培训指导中心培训考核后经中国命名策划师资质评审办公室认证。目前受聘的各类研究人员达700余人。中国姓名文化研究会自成立以来,以推动中国姓名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服务企业为己任,以提升中国命名咨询策划为目标,始终关注着中国命名行业的前沿动态,关注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求,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大胆实践,闯出了一条独特的促进中国命名咨询策划事业快速发展的成功模式;通过整合专家队伍、办班讲学、服务企业、广泛参与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企业经营活动。2007年创办发行的中国第一份专业命名策划杂志、打造中国命名咨询策划业航母团队,着重创造中国命名策划业的整体品牌,全面建设诚信服务体制,为中国企业跨出国门走向世界树立典范。

中国姓氏文化研究会的概况

2. 中国姓氏文化研究会的理事会

中国姓氏文化研究会部分人员名单(各级领导成员名单)荣誉会长: 萧楚耀 中国周易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顾 问: 杨丽丽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会长马 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顾问郝盛琦 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伍绍祖 原国家体委主任姜文赞 北京市政府顾问李 坪 中国工程院院士许绍燮 中国工程院院士赵文津 中国工程院院士黄顺基 中国人民大学著名教授宋正海 生地人生学术讲座主持法律顾问: 巩献田 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庞红兵 律师拟邀请以下人员担任 (重要领导成员名单)会  长:杜 奇 泽 中国周易文化研究会会长副 会 长:萧 楚 耀(兼) 傅景华 王建军 邓必南 吴恒昭(香港) 徐中(美国) 王心远秘 书 长:杜 奇 泽(兼)副秘书长:朱 高 山 朱 程常务理事:陈一文(兼) 傅景华 王建军 邓必南 觉如法师 李伯淳 吴恒昭(香港) 徐中(美国) 王心远 沈树奎(新加坡) 王建军 陈云翔(马来西亚) 曾水亭(台湾)郑浪平(台湾) 张爱联 汪成民 徐道一 高建国 徐好民 商宏宽 郭安宁 毓晏 杨雨霖 李世煇 粱毅 朱高山国际姓氏文化专家组:张德亮 杨智敏 李均 韩韫慧(美国)陈俊文 陆声俊 陈国生 栾巨庆 孙延好 夏毅 李韦利 李佳钰 熊雅 李贵超(马来西亚) 洪淑惠(台湾) 孔健(日本)郑吉盎(美国) 朱 程 张小龙

3. 中国姓氏文化研究会的研 究 会 章 程

中 国 姓 氏 文 化 研 究 会 章 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第二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姓氏文化研究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批准的法人组织。本会是国内、国际姓氏文化研究的工作者和爱好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球从事各国姓氏科学研究的工作者、爱好者、支持者和相关管理工作者,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落实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BRAND.strtegy plans in cooperatin)以及中国《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纲要》等国家相关的法规,开展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姓氏文化高端研究,大力宣传中国传统姓氏文化的杰出成就。第三条 本会遵守国际社会道德准则,在任何国家和地区开展工作,须遵守相关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第四条 本会贯彻“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坚持实践是检验科学真理标准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弘扬无私奉献、团结求实、协作创新的精神,为中国的民族姓氏文化振兴与崛起而做出卓越的贡献。第五条 本会会址:香港。为便于开展工作,本会在北京设立常驻联络处;各地经申请和本会批准,可设分会及联络处、研究基地。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围绕国际国内姓氏文化研究相关学科领域开展以下活动:(一)提高广大会员的学术水准,开展各种形式的姓氏文化研究学术活动,定期组织最新国内姓氏文化的研究、咨询、交流和考察活动。(二)建立国家级姓氏文化研究基地,把专业传统姓氏文化研究方面有一技之长的能人组织起来,提高我国民族姓氏发展水平,为社会服务。(三)开展有关国际国内姓氏的常识教育,在全社会中进行传统姓氏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推动本国民族姓氏文化研究组织的高速发展。(四)总结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与方法,编辑出版《中国历代姓氏发展概况》期刊和科普读物、专著及有关资料。(五)开发和推广世界各国的姓氏文化的研究成果,为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传统姓氏顾问咨询。(六)奖励优秀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向国家和国际社会举荐优秀的姓氏研究人才。(七)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加强与相关国际学术团体的联系,开展国际性的合作,向国外推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姓氏特点、向中国国内推介通过实践证明的国外的最新各国姓氏文化发展趋势。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一)团体会员:1、拥护本会的章程。2、参与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从事专业姓氏文化研究的单位可优先入会。3、世界各地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从事姓氏文化研究的组织及相关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民间组织。(二)个人会员:1、拥护本会的章程。2、从事专业姓氏策划研究工作,有姓氏研究成果者可优先入会;3、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以及各级专业姓氏研究组织的设计者。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九条 会员有以下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优先取得本会编辑出版的学术资料和科普资料;(六)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学术交流权。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学术、咨询和科普活动;(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五)团体会员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协助开展有关学术和科普活动;(六)为本会事业发展捐赠、募集资金。第十一条 会员两年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二条 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决定本会终止事宜。第十六条 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的全体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参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七条 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新的下届理事会成员。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由理事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开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理事会组织机构是本会最高领导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理事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章程,制度,职责的审定;(二)选举和任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审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会长职权:(一)向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二)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三)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四)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五)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六)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七)制定本会章程细则和工作计划;(八)筹备、管理学会活动经费;(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十)向理事会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十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十二)检查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十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2/3以上理事(或其文字形式授权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或其文字形式授权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选举产生,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六条 本会聘国内姓氏领域研究学科中成绩卓著、经验丰富的专家和管理工作者及社会知名人士为顾问,或担任名誉职务。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科学态度,从事本领域事业研究有一定的专长;(二)在本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六)热爱中国民族传统姓氏文化研究事业,责任心强。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时,须经理事会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三十条 经本会理事会提议,本会法人代表由本会长担任。第三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三十二条本会下设的部门:1、学术顾问委员会;2、百家姓氏企划部; 3、百家姓氏交流部;4、百家姓氏开发部;5、百家姓氏宣传部;6、财务预算管理部;7、国际姓氏联合部。本会所设的部室是理事会领导下的学术组织和部门,负责组织学术活动及开展相关业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渐建立。由理事会决定进行撤销和新设。第五章 经费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一)捐赠;(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三)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由理事会参照香港和国内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会 徽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7年 3月3 日,在全体会员大会上表决通过。

中国姓氏文化研究会的研 究 会 章 程

4. 中国姓氏文化的介绍

中国人的姓,大部分是从几千年前代代相传下来的。有人统计,文献记载和现存的共有5600多个。其特点是: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出处具体。姓氏的形成各有不同的历史过程。同姓不一定是同源,如刘姓就有五处起源。异姓也可能是同出一宗,姓古、吴两姓本是同源,都是古公先祖的后裔。一出版书籍名为中国姓氏文化。

5. 姓氏文化的介绍

中国人的姓,大多是从几千年前代代相传下来的。有人统计,文献记载和现存的共有5600多个。其特点是: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出处具体。姓氏的形成各有不同的历史过程。同姓不一定是同源,如刘姓就有五处起源。异姓也可能是同出一宗,如古、吴两姓本是同源,都是古公的后裔。

姓氏文化的介绍

6. 中华姓氏文化的简介

姓的形成除与图腾关系密切外,还与女性分不开。那时是母族社会,孩子一出生,父亲就走开,只剩下母亲。因此古人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所以“姓”是“女”和“生”组成,就说明最早的姓,是跟母亲的姓,但进入父族社会后,就大部分跟父亲的姓,还有跟母亲的。据考古学资料表明,西周铜器铭文中,可以明确考定的姓不到三十个,但大多数都从女旁,如:姜、姚、姒、姬、娲、婢、妊、妃、好、嬴等等。不仅古姓多与“女”字相关,就连“姓”这个字本身也从女旁,这大概是母系氏族制度的一个特征性产物。妇女在生产生活中居于支配地位,实行群婚制,兄弟姐妹之间可以通婚,在这种制度下,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在神话里流传着“圣人无父,感天而生”的许多故事。各姓氏互相通婚,同姓氏族内禁婚,子女归母亲一方,以母亲为姓。姓的出现是原始人类逐步摆脱愚昧状态的一个标志。姓氏在现代汉语中是一个词,但在秦汉以前,姓和氏有明显的区别。姓源于母系社会,同一个姓表示同一个母系的血缘关系,氏是指氏族,是和有血缘关系的人在一起生活的种族。姓和氏有严格区别又同时使用的局面表明,母权制已让位于父权制,但母系社会的影响还存在,这种影响一直到春秋战国以后才逐渐消亡。对姓氏的研究已形成一门学科。它与人口普查、语言学、历史学、考古学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人事现代化科学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作为一门边缘学科,姓氏学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现代欧美各国的姓氏,大多来源于中世纪,最早的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罗马帝国。早在五千多年以前,中国就已经形成姓氏,并逐渐发展扩大,世世代代延续。 中国第一部解说方块文字原始形体及字源的文字学专著是《说文解字》。此书作者许慎(约公元58-147年)解释:姓,人所生也。……因生以为姓,从姓生。这就是说,人是母亲生的,故姓字为女旁。

7. 中国姓氏文化的作者简介

陈建魁,任职于河南省社会科学,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及姓氏学研究。现为河南省民革议案提案委员会委员、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姓氏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秘书长,独著或合著有(《中华林姓通史》、《河南通鉴》、《源于河南千家姓》、《根在河南》等著作l0多部,另发表有关专业论文20多篇、文章300余篇,共计近200万字。2001年至今,先后在《大河报》、《中国剪报》、《益寿文摘》等多家报刊上辟有姓氏研究专栏。 第一卷中国姓氏文化解析一、中华姓氏的产生1.中华姓氏知多少2.中国人的姓与氏3.中华姓氏得姓方式4.容易读错的姓氏二、新旧《百家姓》1.旧《百家姓》2.新《百家姓》三、中华姓氏始祖1.中华姓氏三大族系2.中华姓氏十大始祖四、姓氏郡望与堂号1.郡望2.堂号3.房号五、姓氏家谱1.家谱的产生与发展2.家谱的体例六、名、字与号1.名2.字3.号七、取名方式面面观1.历代取名流行色2.古今重名现象3.前人常用取名方式4.今人常用取名方式八、姓氏楹联与字辈谱1.堂联与祠联2.堂联的文化内涵3.字辈谱九、姓氏趣闻与谜语1.姓氏趣闻2.姓氏谜语第二卷 中国当代百家大姓一、李姓——感激木子得来的姓二、王姓——王族后裔惯用之姓三、张姓——创制长弓得来的姓四、刘姓——始自尧裔刘累之姓五、陈姓——出自淮阳洛阳的姓六、杨姓——出自山西洪洞的姓七、黄姓——出自河南潢川的姓八、赵姓——出自封地名称的姓九、周姓——出自古代周国的姓十、吴姓——太伯、仲雍后裔之姓十一、徐姓——出自古代徐国的姓十二、孙姓——祖字命名得来的姓十三、朱姓——邾氏去邑形成的姓十四、马姓——赐号简化形成的姓十五、胡姓——以谥以国命得的姓十六、郭姓——虢氏声转而成的姓……附录一:新《百家姓》主要郡望与常见堂号一览表附录二:新《百家姓》主要郡望置废情况一览表 唐太宗的时候──公元627年,有个吏部尚书高士廉,把民间的姓记录下来,写成一本书《氏族志》,颁布天下,作为当时推举贤能作官,或撮合婚姻的依据。中国旧时流行的《百家姓》是北宋(公元960年)的时候写的,里面一共收集了单姓408个,复姓76个,一共484个。发展到后来,据说有4000到6000个,但是实际应用的,只有1000个左右。华人最大的十个姓是:张、王、李、赵、陈、杨、吴、刘、黄、周。这十个姓占华人人口40%,约四亿人。第二大的十个姓是:徐、朱、林、孙、马、高、胡、郑、郭、萧。占华人人口10%以上。第三大的十个姓是:谢、何、许、宋、沈、罗、韩、邓、梁、叶。占华人人口10%。接下来的15个大姓是:方、崔、程、潘、曹、冯、汪、蔡、袁、卢、唐、钱、杜、彭、陆。加起来也占总人口的10%。换句话说,在中国十亿人口中,有七亿人姓了这45个大姓。另外的三亿多人的姓,都是比较少见的,象毛、江、白、文、关、廖、池等等。

中国姓氏文化的作者简介

8. 中国地名与姓氏文化研究会设在哪里

中国地名学会在分支机构“中国地名学会地名与姓氏文化专业委员会”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中国地名学会地名与姓氏文化专业委员会高姓文化总会”;后将“高姓文化总会”变更为分支机构“中国地名学会高姓文化专业委员会”,并又下设中国地名学会高姓文化专业委员会“黑龙江工作委员会”、“辽宁工作委员会”、“贵州工作委员会”、“湖北工作委员会”、“山东工作委员会”等地域性分支机构。【摘要】
中国地名与姓氏文化研究会设在哪里【提问】
您好哦!很荣幸为您解答!中国地名与姓氏文化研究会设在哪里筹备人提出基本方案,事先与主管部门协商,达成共识。寻找合法场所及其证明,落实办会资金,关键人员。依法提交行政许可审批的所有资料,等待行政批复。【回答】
中国地名学会在分支机构“中国地名学会地名与姓氏文化专业委员会”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中国地名学会地名与姓氏文化专业委员会高姓文化总会”;后将“高姓文化总会”变更为分支机构“中国地名学会高姓文化专业委员会”,并又下设中国地名学会高姓文化专业委员会“黑龙江工作委员会”、“辽宁工作委员会”、“贵州工作委员会”、“湖北工作委员会”、“山东工作委员会”等地域性分支机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