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人能否作为股权转让的条件

2024-05-09 13:52

1. 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人能否作为股权转让的条件

非上市公司发起人股权能转让,但受到一年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人能否作为股权转让的条件

2. 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

     D         试题分析: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平稳运行,而不是为了企业和股民,故排除①。根据题意,题中宏观调控的具体举措不是通过征税促进社会公平,而是打击短期炒作投资,鼓励长期投资,稳定股市,故排除②,而③④入选。    

3.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包括哪些范围?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取得的股票; (2)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票; (3)因司法扣划取得的股票; (4)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取得的股票; (5)通过收购取得的股票; (6)权证行权取得的股票; (7)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股票; (8)取得发行的股票、配股、股份股利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9)持有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股票; (10)上市公司合并,个人持有的被合并公司股票转换的合并后公司股票; (11)上市公司分立,个人持有的被分立公司股票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票; (12)其他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票。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包括哪些范围?

4.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包括哪些范围?

《财税[2012]85号通知》中的“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包括: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取得的股票;
(2)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票;
(3)因司法扣划取得的股票;
(4)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取得的股票;
(5)通过收购取得的股票;
(6)权证行权取得的股票;
(7)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股票;
(8)取得发行的股票、配股、股份股利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9)持有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股票;
(10)上市公司合并,个人持有的被合并公司股票转换的合并后公司股票;
(11)上市公司分立,个人持有的被分立公司股票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票;
(12)其他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票。

5.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包括哪些范围?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取得的股票; (2)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票; (3)因司法扣划取得的股票; (4)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取得的股票; (5)通过收购取得的股票; (6)权证行权取得的股票; (7)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股票; (8)取得发行的股票、配股、股份股利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9)持有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股票; (10)上市公司合并,个人持有的被合并公司股票转换的合并后公司股票; (11)上市公司分立,个人持有的被分立公司股票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票; (12)其他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票。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包括哪些范围?

6.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在新公司法中被称为股份转让,分为记名股票的转让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不得在法定限制之外设定意定限制。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表现在对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持股转让权的限制、禁止内幕交易、对收购上市公司设定法定限制以及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上市挂牌交易转让股份的限制。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证券交易所组织有下列特征:1.证券交易所是由若干会员组成的一种非营利性法人。构成股票交易的会员都是证券公司,其中有正式会员,也有非正式会员。2.证券交易所的设立须经国家的批准。3.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股东大会)及理事会(董事会)。其中,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证券交易所基本方针;理事会是由理事长及理事若干名组成的协议机构,制订为执行会员大会决定的基本方针所必需的具体方法,制订各种规章制度。4.证券交易所的执行机构有理事长及常任理事。理事长总理业务。拓展资料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放弃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7. 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交易的公司()

当前A股上市公司有四千多家,其中包括一千多家上证A股和两千多家深证A股。
这些A股中,重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平安、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东方电气、中煤能源、中国铝业、中国人寿、鞍钢股份、宝钢股份等等。
而排名较前的A股上市公司则有:中国石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石化、中国人寿、中国神华、中国平安、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太保、贵州茅台、兴业银行、兖州煤业、民生银行、上海汽车、光大银行、中国国航、中国铝业、长江电力、中煤能源、三一重工、大秦铁路、海螺水泥、中信证券、五粮液、中国联通等等。
由于A股上市公司的数量较多,无法一一列举,想要了解更多A股上市公司可以登录股票交易软件,点击各板块即可查询。【摘要】
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交易的公司()【提问】
请稍等【回答】
当前A股上市公司有四千多家,其中包括一千多家上证A股和两千多家深证A股。
这些A股中,重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平安、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东方电气、中煤能源、中国铝业、中国人寿、鞍钢股份、宝钢股份等等。
而排名较前的A股上市公司则有:中国石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石化、中国人寿、中国神华、中国平安、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太保、贵州茅台、兴业银行、兖州煤业、民生银行、上海汽车、光大银行、中国国航、中国铝业、长江电力、中煤能源、三一重工、大秦铁路、海螺水泥、中信证券、五粮液、中国联通等等。
由于A股上市公司的数量较多,无法一一列举,想要了解更多A股上市公司可以登录股票交易软件,点击各板块即可查询。【回答】
相关含B股概念上市公司有:

1、冰山冷热:2021年第三季度季报显示,冰山冷热实现总营收6.58亿元,每股收益-0.0320元。

冰山冷热;股票代码000530);1998年3月20日,公司B股于深交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冰山B;股票代码200530)。

2、开开实业: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总营收1.51亿,毛利率26.17%,每股收益0.005元。

3、锦江酒店: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总营收30.87亿,毛利率36.81%,每股收益0.0891元。【回答】

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交易的公司()

8. 简述公司股票的发行和转让的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的规定有:
(1)股份发行。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2)股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