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做到合法避税?

2024-05-17 04:50

1. 国外如何做到合法避税?


国外如何做到合法避税?

2. 如何发现国际避税

1.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一般来说,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来避税;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来避税;滥用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 
1.1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来避税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是自然人常用的一种避税方式。由于各国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认定标准不一致,纳税人因此往往通过移居国外或压缩在某国的居留时间的方式来避税。
 1.2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避税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通过转移定价进行避税;二是通过避税港进行避税。 
1.2.1 通过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这是指跨国关联企业之间,主要是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不是通过独立竞争的市场价格来确定他们之间的交易价格,而是通过人为地故意抬高或压低交易价格的方法,把关联企业中某一企业的利润转移到另一企业。进行转移定价的具体形式就是子公司以高于正常市场的价格从关联企业进口原材料或零配件,再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将产成品销售给关联企业,这样就造成该子公司账面上亏损或不赢利,从面把利润都留在了境外。
 1.2.2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避税地亦称“避税港”、“避税乐园”,指国际上轻税甚至无税的场所,即外国人可以在那里取得收入或拥有资产,而不必因之支付税金或只需支付少量税金的地方。这个场所或地方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一个国家的某个地区,如港口、岛屿、沿海地区或交通方便的城市,因而也被称为“避税港”。
 1.3.弱化股份投资以进行国际避税这主要是指跨国投资人有意减少他在国外关联企业中的股份投资比例而增加贷款投资比例,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1.4跨国纳税人滥用税收协定进行避税所谓滥用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是指本无资格享受某一特定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第三国居民,为获取该税收协定的优惠,通过在该协定缔约国一方境内设立导管公司的方式,从而间接享受该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这种导管公司的设置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传输公司,一类是间接传输公司。

3. 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⑴ 国际避税地(又称避税港,tax havens)通常是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它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得以进行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
  ⑵ 国际避税地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其中有的国家和地区不仅不征收所得税,而且也不征收任何财产税。这类避税地通常被人们称为“纯避税地”或“典型的避税地”。目前,这类纯避税地主要包括巴哈马、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瓦努阿图、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汤加等。
  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这类避税地包括瑞士、爱尔兰、列支敦士登、海峡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所罗门群岛等。
  ③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这类国家和地区虽然课征所得税(一般税率也较低),但对纳税人的境外所得不征税,从而在一定条件下也能为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提供方便。许多拉美国家过去属于这类避税地,如巴拿马、利比里亚、哥斯达黎加等。中国香港也属于这类避税地。
  ④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这类避税地包括卢森堡、荷属安第列斯、塞浦路斯等,也包括上面第二类避税地中的瑞士、列文敦士登等。
  ⑤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根据国际税收协定,缔约国双方要分别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预提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

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4. 外资公司如何进行合理避税

外商利用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权和国外市场信息的有利条件,高价进口生产用原辅材料,低价经销出口产品,赚取进销差价例如:扬州XXXX有限公司是由香港XXXX有限公司和扬州XX厂合资经营的,双方投资各占注册资本的50%,该合营公司的总经理由港方人员担任。起初由港方负责合营公司的筹建和生产经营活动,在这一段时间内,该港商从香港XX有限公司进口了74万美元的原辅材料,后来由于在港方管理期间发生严重亏损,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改由中方管理合营企业。中方就生产上所需的进口原辅材料直接向外商购买,其价格比原港方进口的要便宜40%左右,而港商在那段时间里通过进口原辅材料,已经赚取了25.3万美元的商业利润。
有些外方通过进口设备价格,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①在合营合同中,中外双方投资的房屋设备等作价都很高,人为地加大投资额,虚增固定资产,以达到多计提折旧,少缴所得税的目的。
②有的外商通过买卖投资企业所需引进的设备,从中渔利。还有的外商以旧设备冒充新设备,以残次设备冒充完好设备,将已经淘汰过时的设备冒充先进设备,而这些都按新设备计价,不仅影响了合营企业的正常生产,同时也使合营企业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
通过设立100%控股的外资企业,转移利润
一些国外厂商利用我国沿海地区交通便利、信息灵敏、劳动力廉价和政策优惠等优势,将部分生产活动从国内或其他地区转移到我国的沿海地区。这些外资企业多数是“两头在外”的制造,加工型企业。企业本身在境外没有独立的购销网和购销渠道,多要依靠境外的母公司或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为其代购原材料和包销产品。由于是集团公司内部的产品转移,所以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公司的结算多采用内部定价,通过提高原材料价格,压低产品价格的办法来逃避我国税收。这样就出现了一个怪现象,企业产品销路不成问题,生产也处于饱和状态,但企业表现为亏损、或虽有利润但获利水平较低,然而,尽管企业亏损或微利,但生产规模并不呈现萎缩,反而不断扩大。
合营、合作企业的外方通过承包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独自获取经营利润
目前,一些合营、合作企业也实行承包经营,对于“两头在外”的企业一般由外方承包。通过承包,虽然保证了中方每年有一定数额的收入,但也为承包方转移利润提供了条件。
通过转移定价转移应税所得
在相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货物购销和财务收支的不正常计价,转移应税所得,这        是外商进行避税的普遍做法。
6.在引进项目的合同中,将应税项目纳入免税项目
在有些引进项目上,由于中方谈判人员无经验或其他原因,外商在中方默认的前         提下,将应税的特许权使用费或工程款等项目都纳入设备价款中,合同价款仅反         映设备总价,连技术服务或安装作业也有人数,没有金额,外商通过签定这样的         合同,逃避了应负担的我国税收。
7.利用承包工程进行避税
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许多外国公司纷纷来我国从事承包工程、提供劳务        作业。对这些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国家在税收        政策上本着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允许其扣除70%的设备、材料费用、仅        就其余的30%的收入征收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
8.利用我国对汇出利润的规定避税
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外方分得利润汇出境        外要缴纳汇出利润的所得税,不汇出的不纳税。针对这项规定,有些合资、外资        企业采取种种手法将利润转移国外,躲避我国的税收。
9.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挂靠国内企业避税
由于外商投资者企业已享受国家特殊的优惠照顾,他们生产的产品出口,不能按        国内企业出口规定退税。但有的外商(包括代理人、中介人和部分“三资”企业中         的外商代表)打着为国内企业增加投资,引进设备的旗号,千万百计地挂靠国内         企业,与国内企业合谋,将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转由国内企业出口,或国内企业         转让商标通过中介人挂靠在别的企业出口,以谋求退税。甚至有的外商专门从事         以“投资”、“办厂”为诱饵,以索取出口退税凭证为条件,来要挟“招商外资”心切的         地方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为其提供出口退税的便利条件。
10.利用税法的优惠条款
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        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经济技术开发        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海开发区和        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        所得税

5. 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国际避税地是国际避税的聚集区,是指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特殊原因,而给予跨国纳税人税收优惠环境的国家和地区。
  类型:1、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如: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以及瑙鲁
  2、征收所得税但是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海峡群岛。
  3、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如:中国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等。
  4、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如:卢森堡、荷属安第列斯等
  5、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根据国际税收协定,缔约国双方要分别向对方国家的居民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预提所得方面的税收优惠。如:荷兰
  避税地特征:
  1、无税或相对低税率
  2、交通和通讯便利
  3、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4、有稳定的货币和灵活的兑换管制
  5、有一个重要且不合比例的金融业,而实质性的交易活动相对比例较少
  6、提升和推广避税地成为离岸金融中心
  7、税收条约的存在与运用

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6. 地税如何反国际避税

  加强反避税征收管理
  
  如何有效地防止或限制避税行为,实际上需要从税收立法到征收管理全过程的协调,仅靠一般的方法是不够的。近几十年来,随着各国税法的不断完善,跨国纳税人为进行国际避税,采取了更加变通的方法,使国际避税行为更加复杂,这样反过来又增加了国际反避税工作的难度。对此,许多国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征收管理,制定了比较严密的税收管理制度。
  (-)加强纳税申报。严格要求一切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纳税人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自己的所有经营收入、利润、成本或费用列支等情况,这是国际反避税的主要环节。同时,实行纳税人异地举证制,面对成千上万的跨国公司的频繁业务往来,税务部门无法——搜集证据,许多国家在立法中都特别规定纳税人对纳税义务有关的事项,负有向税务机关报告和举证的义务,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理,提不出相反的证据,就应按税务机关的决定执行。
  
  (二)加强会计审计。与纳税申报制度密切相关的是对跨国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过程及结果进行必要的审核,以检查其业务或帐目有无不实、不妥以及多摊成本费用和虚列支出等问题。目前,许多国家都严格了对涉及外国公司会计业务的审计制度,一般都要求外国公司,特别是股份公司所申报的各类报表一律经过公证会计师的审核,否则不予承认。
  
  (三)积极进行国际间反避税合作,加强税收情报交流。面对跨国公司的全球性避税,只靠一国单方面努力显然不够,必须加强跨国合作。在信息交换方面,在OECD税收协定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指引下,几乎所有税收协定都设有信息交换条款,欧盟也公布实施了互助指令。除了信息交换,丹麦、芬兰、荷兰等国与美国共同签订的《税收征管互助协定》,协议在征收管理各个方面开展互助。征收管理的跨国协作不断发展和加强。我国与有关国家的税收协定中,都有情报交换的条款,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收情报交换规程》,对实施税收情报交换作了明确规定。鉴于国际形势的发展,今后还应加强征收管理的国际协作。加大国际问反避税合作力度,遏止国际避税行为。
  
  (四)加大避税处罚力度。如美国从1996年就转让定价违法问题增加处罚规定,对调增所得税净额达500万美元以上,按其调增额分别罚款20%-40%。力度之大,令避税企业望而生畏。目前,我国税务部门对避税的查处大多只进行调整,很少处以罚款,使得避税企业产生了侥幸心理,为此,我们建议在今后反避税税制建设中,加强对避税的处罚性规定,加大反避税力度,堵塞税收漏洞。
  
  除以上内容,西方国家的反避税措施还包括防止滥用税收快定等,这些反避税措施与其它反避税措施一起,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了国际避税行为,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国际间交往的日益扩大,我国应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反避税工作,打击避税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
  ( 吴亚荣)

7. 如何合理避税?

1、你们挂靠了总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下工程合同,假设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则此合同总共应交营业税为: 100 * 3% = 3万元。(其他还有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因为金额较小,所以这里暂时忽略不讨论)
  
    2、按照该份合同,建筑工程的纳税义务人为总公司,但是实际施工方是你,所以实际情况其实是你们总公司交了这3万元营业税后,再向你方收取。这里税法上叫做税负转嫁,就是税收的实际负担者由总公司转到了你们公司。
  
    3、照你说的来看,你们承接了工程之后,应该也是分包给其他人来做的,他们做好之后把工程结算给你们,然后你们公司付分包款。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营业税。同时,总承包人在与分包方办理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应以与分包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为依据计算并代扣代缴其营业税。因此,100万的工程,如果你分包了60万元出去,那么你们公司应交营业税为(100-60)*3% = 1.2万元,分包的施工队应交营业税为 60 * 3% = 1.8 万元,由你们公司代扣代缴。
  
    4、可见,总数3万元的营业税是不变的,只是税负的实际承担者有所不同,施工队来找你要钱的时候,你完全可以跟他说自己部分的税自己付。但是每当我和很多搞建筑的老板讨论这个话题的时候,他们都会告诉我:分包出去给这些人做的时候,价钱已经是压得不能再低了,如果再要他们自己交税,他们就会把工钱提高,那到头来还是一个数。仔细一想这也是实话。没法,所以到头来这3万税钱还是得你自己背。
  
    5、如何把你的税负转嫁
  
    我见过很多施工单位在把结算交给甲方的时候,结算书上面都是这样写的:材料***元  机械费***元  人工费***元  营业税***元 防洪费***元 堤围费***元
 合计***元  这样一结算,其实就已经是让甲方替乙方把税钱给交了。
  
    这样再以上面的例子做分析,如果你和甲方签下来的是一份100万元的包死合同,就是说甲方给100万就把工程款包死,其他啥都不管,那你只有在这100万里把税钱交了。但是如果签的是按实结算合同,那么你在最后结算的时候就可以做点小手脚,这样写:料+工+机=101万元 营业税3.03万元  工程造价合计:104.03万元
这样的话,一旦对方公司主管和财务人员不熟悉税法的话,你的诡计就得逞了。

如何合理避税?

8. 如何合理避税

相信很多企业家以及企业管理者门总在为如何优化公司的税务结构发愁,今天闲来无事,跟大家简单聊一聊企业如何做税收筹划,这些内容只是我自己做企业的一些经历,还请路过的大神门指教修正。

那么普通的企业所面临的主要税收无非三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今天主要聊一聊企业所得税部分。
我知道内地很多省份的企业所得税为25%   比如你赚了100万,那么25万的真金白银要用来交税。实在心疼。我的公司在西藏,享受了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注册。只需要交9%(不超过50万的盈利再减半)的企业所得税。所以很多企业家愿意在西藏设立公司,通过一定的业务往来,比如你所盈利的公司通过向西藏采购货物或服务,再用西藏的公司向你盈利的公司开票,抵掉盈利部分。那么只需要西藏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就行了。这么一折腾,所得税就从25%减到9%了。
那么还是有很多创业者连这9%也不愿意交呢?很多朋友会说做点人工?买发票?。没错,我周围的朋友曾经也是这么操作。但是看了那么多辛辛苦苦创业多年的创业者因为逃税问题而受到严重的处罚,甚至是牢狱之灾。我就再也不建议他们这么操作了。
研究了中国各地方的税收政策,我选择了一个被大家称作避税天堂的新疆霍尔果斯。现在霍尔果斯在大力引进影视文化传媒,软硬件开发,游戏开发,广告传媒,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类型的企业。 只要在霍尔果斯注册此类型的企业,就能够享受五免五减政策。
那么什么是五免五减政策呢?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自首笔盈利开始前五年企业所得税全免,后五年企业所得税减半。
整整享受10年的优惠政策。并且连增值税都要根据比例进行减免。是不是很动人?是不是一分钱的企业所得税都不用交了? 并且这个优惠政策不像其它地方,都是先征收再返还,在霍尔果斯是直接免交。并且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投资补贴都能享受很大的优惠力度。说霍尔果斯是全国政策最好的城市,那一点都不夸张。
那么霍尔果斯又在哪呢?祖国提倡的一带一路大家都很熟悉,霍尔果斯就位于祖国一带一路的最后一个驿站,位于祖国的西大门,紧邻哈萨克斯坦。
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浏览我的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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