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4-05-13 06:08

1. 保证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保证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 保证金会计分录如何做

(1)以前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贷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现在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贷款保证金。
保证金通常打入借款人或担保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有特定账户,这个钱所有权归借款人,但借款人是不能使用的,只有相应借贷按期归还了,这个保证金才归还提供者。
银行小额贷款需要交纳保证金的客户,一般往往是客户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押物品未办理正式抵押手续,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获取银行发放的贷款,同时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该保证金应退回给借款人。

扩展资料
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就定金的功能而言,并不只限于中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的,只将定金作为债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实践中,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
定金依其给付目的,可以作为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
因此,定金除了具有担保债履行的功能外,还具有立约功能、成约功能、证约功能和维护合同关系、预防随意毁约的功能。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还应看到,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3. 保证金会计分录如何做

(1)以前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贷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现在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贷款保证金。
保证金通常打入借款人或担保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有特定账户,这个钱所有权归借款人,但借款人是不能使用的,只有相应借贷按期归还了,这个保证金才归还提供者。
银行小额贷款需要交纳保证金的客户,一般往往是客户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押物品未办理正式抵押手续,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获取银行发放的贷款,同时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该保证金应退回给借款人。

扩展资料
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就定金的功能而言,并不只限于中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的,只将定金作为债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实践中,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
定金依其给付目的,可以作为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
因此,定金除了具有担保债履行的功能外,还具有立约功能、成约功能、证约功能和维护合同关系、预防随意毁约的功能。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还应看到,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保证金会计分录如何做

4. 收到保证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1、如果你单位属于支付合同保证金的单位\x0d\x0a(1)以前支付时\x0d\x0a借:其他应收款--合同保证金 150万\x0d\x0a贷:银行存款 150万\x0d\x0a(2)现在收回100万时\x0d\x0a借:银行存款 100万\x0d\x0a贷:其他应收款--合同保证金 100万\x0d\x0a(3)剩余未收回的保证金继续挂账,收回时再作减少其他应收款帐务处理。\x0d\x0a2、如果你单位属于收取合同保证金的单位\x0d\x0a(1)按实际收到保证金入账\x0d\x0a借:银行存款 100万\x0d\x0a贷:其他应付款--合同保证金 100万\x0d\x0a(2)剩余未收回的保证金,收到时再作其他应付款帐务处理。

5. 保证金会计分录

(1)以前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贷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现在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贷款保证金。
保证金通常打入借款人或担保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有特定账户,这个钱所有权归借款人,但借款人是不能使用的,只有相应借贷按期归还了,这个保证金才归还提供者。
银行小额贷款需要交纳保证金的客户,一般往往是客户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押物品未办理正式抵押手续,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获取银行发放的贷款,同时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该保证金应退回给借款人。

扩展资料
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就定金的功能而言,并不只限于中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的,只将定金作为债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实践中,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
定金依其给付目的,可以作为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
因此,定金除了具有担保债履行的功能外,还具有立约功能、成约功能、证约功能和维护合同关系、预防随意毁约的功能。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还应看到,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保证金会计分录

6. 存入保证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以前支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贷款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现在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贷款保证金。
保证金通常打入借款人或担保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有特定账户,这个钱所有权归借款人,但借款人是不能使用的,只有相应借贷按期归还了,这个保证金才归还提供者。
银行小额贷款需要交纳保证金的客户,一般往往是客户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押物品未办理正式抵押手续,由第三方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获取银行发放的贷款,同时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该保证金应退回给借款人。

扩展资料
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就定金的功能而言,并不只限于中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的,只将定金作为债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实践中,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
定金依其给付目的,可以作为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
因此,定金除了具有担保债履行的功能外,还具有立约功能、成约功能、证约功能和维护合同关系、预防随意毁约的功能。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还应看到,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7. 收到保证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保证金后的会计分录方式如下:
一、收款方的账务处理
1、收到保证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2、退还保证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保证金无法退回时,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企业收入,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二、付款方的账务处理
1、支付保证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收到退还保证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3、保证金无法退回时,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包括的内容:
1、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收到保证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8. 收到保证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保证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保证金的会计分录:
1、收款方的账务处理:
(1)收到保证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2)退还保证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保证金无法退回时,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企业收入,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付款方的账务处理:
(1)支付保证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收到退还保证金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3)保证金无法退回时,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包括的内容:
1、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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