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移参保凭证可以异地打印吗

2024-05-09 13:53

1. 医保转移参保凭证可以异地打印吗

可以,参保凭证可以登录异地社保局的网站上进行打印的,另外也可以通过登录社保APP,或者关注社保公众号进行参保证明打印。只要登录注册好账号和密码就可以。比如打印深圳社保参保证明,可以登录便民服务,点击个人业务办理,点击个人信息查询,点击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也就是参保证明打印就可以了。
但是到当地社保局柜面是无法打印异地参保凭证的,因为现在社保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摘要】
医保转移参保凭证可以异地打印吗【提问】
可以,参保凭证可以登录异地社保局的网站上进行打印的,另外也可以通过登录社保APP,或者关注社保公众号进行参保证明打印。只要登录注册好账号和密码就可以。比如打印深圳社保参保证明,可以登录便民服务,点击个人业务办理,点击个人信息查询,点击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也就是参保证明打印就可以了。
但是到当地社保局柜面是无法打印异地参保凭证的,因为现在社保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回答】

医保转移参保凭证可以异地打印吗

2. 医保原参保转出地怎么填

填写原参保地的工作所在地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摘要】
医保原参保转出地怎么填【提问】
填写原参保地的工作所在地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回答】
我想把医保卡转出户口所在地!自己网上填资料原参保转出地行政区怎么填【提问】
入【提问】
那就写你现在的单位地址呀【回答】
没有单位,没有工作 个体的 农村医保【提问】
那就直接写,你现在所在地址【回答】
显示 转出地无参保人员关系【提问】
说明用户没有参保。所以没有资料。 网上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可以登录当地的社保局网站或者社会保障卡网上服务平台,找到相关查询工具,输入身份证等信息,可以轻松查看自己的社保卡办理进展情况【回答】
谢谢亲!【提问】

3. 医疗保险转出需要参保凭证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
医疗保险转出需要参保凭证
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社保医保怎么用?一文教你申办报销流程!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转出需要参保凭证

4. 那医疗保险怎么转移呢?也需要开具医保的参保缴费凭证吗

  医疗保险转移一般不需要开具医保的参保缴费凭证。

  同城转移社保流程: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5. 医保关系转出后,如何打印医保参保凭证?

到办事窗口办理

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原本市参保区经办机构转移接续办事窗口提出申请,办事窗口对所报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参保凭证》。如需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02、在网上申请办理

一,单位查询

打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单位用UKEY在“职工单位申报”模块登陆,在“查询管理”—“打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模块,打印《参保凭证》。【摘要】
医保关系转出后,如何打印医保参保凭证?【提问】
亲,您好,请您稍等一下哦~正在为您查询中~😁😁【回答】
到办事窗口办理

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原本市参保区经办机构转移接续办事窗口提出申请,办事窗口对所报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参保凭证》。如需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02、在网上申请办理

一,单位查询

打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单位用UKEY在“职工单位申报”模块登陆,在“查询管理”—“打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模块,打印《参保凭证》。【回答】
亲,您好,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觉得满意的话,记得给我一个赞哦~😁😁【回答】

医保关系转出后,如何打印医保参保凭证?

6. 医保转移凭证怎么打印

医保缴费凭证一般都是在社保中心打印的,一、社保转移凭证一般在哪里打印?到社保局打印;(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二、社保转移的申请资料(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1)《申请》(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 医疗保险已经转出系统外,开了医疗的参保凭证,还能再原参保地缴费吗?

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医保转 移的手续即可 。
转移社保医保需要的资料:
1、《基本养老 保险参保缴费凭 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移社保的办理流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已经转出系统外,开了医疗的参保凭证,还能再原参保地缴费吗?

8. 医保转移,不接收也不开证明怎么办?原参保地转出开具了凭证,回老家

  医保转移流程: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一、转入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①携带资料   a.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   ①携带资料   a.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原市;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二、转出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原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原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原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